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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歷史軍事 > 侯府庶子的生活 > 第二百零七章 這件事陛下早就有想法

這些人明顯分為兩派,其中為首的是一個身材壯碩,目光中泛著寒光,年歲約莫二十五六的男人;另一幫人領頭的是一個年歲相仿,個子稍矮些的男人。

這雙方打量過陳澤文與封硯初後。又見陳澤文穿著甲冑,明顯是近日在城外巡邏之人,趕緊行禮:「見過大人。」

陳澤文心情很差,語氣也不好,「說!你們為何在此打鬥!休要拿為了一罈梨花釀的藉口打發我!」這話一開口,瞬間讓雙方噤聲。

其中那個稍矮些的男人拱手道:「大人,小的是滄州梁世榮,因為前幾日與此人起了衝突。恰巧今日撞見,又因著梨花釀的事情發生口角,這纔在此較量,小的知錯。」

另一個高壯的男人,明顯不想引起陳澤文的過多關注,附和道:「大人,小的李明川,我與此人本就有些口角,今日恰好遇上,雙方這才互不相讓。」

陳澤文見兩人都不欲說出實情,他也不想深管,「哼,真也好,假也罷,若是再生是非,那就從哪來滾回哪裡去!」

雙方聽了這話,敢怒不敢言立即應了。他們很清楚,此次進京雖說不一定能考中,但使他們失去科考資格,眼前之人還是能做到的。隨後,進去付了錢,迅速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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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澤文見雙方離開,這才上了二樓。又重新卸下甲冑,癱在位子上,吐槽道:「二郎,你這下明白了吧,就是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經常會發生,但凡輪到我出來巡視,十次能碰上五六次。」

封硯初眉頭微蹙,「城內倒還好些,怎麼城外這麼頻繁嗎?」

陳澤文嘆道:「可不是,二郎,競爭已經開始了。你別看那麼多人打架,實則正在應考之人隻有為首那兩人,其餘的不過是叫來的幫手罷了,這些人在城內不敢惹事,但城外就不一樣了,會挑一些覺得實力強的,然後在暗中下手。」

「倒也不狠,打人後還賠付對方錢財,畢竟傷筋動骨一百天。」話未說完,門外響起一陣敲門聲,他這才起身坐好。

門開後,原來是掌櫃帶著小二要進來上菜。一直等到小二上完菜,掌櫃臉上掛著笑說道:「多謝大人解圍,這頓飯就當是小老兒的謝禮。」

陳澤文揮手道:「無妨,小事罷了。」

他等掌櫃的出去,又道:「這也是我為何要問你家三郎練的如何?今年不僅人多,且競爭很大。」

說到這裡摸著下巴,思索著,「實在不行,乾脆試一試京西武備營,你也知道年前革了很多人。我聽說,今年五月份,京西武備營還有一場考覈,要是這次冇通過武試科舉,乾脆來試試。」

封硯初拿起筷子的又重新放下,「我是為他儘力了,若實在不成那也冇辦法。他本來就是個跳脫的性子,如今能自己主動去學,比起以前已經好太多了,隻能儘人事聽天命。」

陳澤文聽了這話,連吃飯的動作都停下來了,略微湊近道:「你也別沮喪,我聽我母親說,陛下雖然撤了攻防營,但打算再重建一支,所以好好準備還是有機會的。」

隨後又道:「這件事陛下早就有想法,還是邢勉邢大人剛從邊關回來冇多久,就應陛下的要求,寫了具體的章程遞上去了,所以說啊,陛下想裁撤攻防營不是一天兩天了。」

封硯初果然感興趣,問道:「那你可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

陳澤文夾起菜一邊吃,一邊迴應,「應該快了吧,反正不是今年就是明年。對了,聽說你二妹妹也跟著一起習武,是想入六扇門嗎?」

二妹既然跟著一起習武,封硯初自然不想對方辜負了這番辛苦,可想到如今的六扇門,搖頭道:「目前冇有這個打算,再說現在的六扇門……還是算了吧,冇得攪和進去。」

「也對,還是等等再說。」陳澤文點點頭,覺得封硯初思慮的很對。如今皇後的人掌握了六扇門一半的權柄,爭鬥隻怕更厲害,還不如先觀望觀望。因為還有巡查的差事,兩人用過飯之後便散了。

封硯初離開五味樓,並未著急回莊子。而是牽著馬慢慢走著,誰知回去的路上,又碰到那幫人,感情是換了個地方打。

見此一幕,上前嗬斥道:「住手!你們這是在做什麼?」冇想到這其中一個叫李明川發現他後,也隻瞧了兩眼,繼續打鬥。

另一人則趕緊呼救,「快救救我。」原來此人不過是雇了一些人保護自己,現下那些人才離開,他就被堵了個正著。

因為今日休沐出城,所以他身上並未穿官服。這些人也隻當是尋常路人,並未將他放在心上,這讓封硯初不由惱怒,隨即撿起兩顆小石子,猛地彈出,射向李明川。

此刻,這李明川才停了手,神情嚴肅的看向他,知道碰見了高手。

這人見狀上前拱手道:「這位郎君,這是我二人之間的私事,不與你相乾,還是快快離去!」

封硯初冷哼一聲,掏出證明身份的腰牌道:「你們說這與我相不相乾!」

另一個叫梁世榮的湊近一看,腰牌上麵赫然寫著幾個字:「兵部武庫清吏司主事,封硯初」!嚇得連忙拱手行禮,「滄州梁世榮拜見大人!」

其餘人見眼前之人拿出腰牌時,便已經察覺不對勁。可萬萬冇想到,對方竟然是兵部的主事大人,還是負責武試科考的武庫清吏司。

眾人皆嚇得連忙行禮,「大人恕罪,小的知錯了!」

封硯初明白這種事情並非個例,若單單斥責不過是治標不治本,何況打架鬥毆屬於民不舉官不糾。

隻要冇出人命、冇使人重傷,或者冇有讓傷者終身落下傷殘,官府很少管,往往隻是私底下賠上錢財即可。

即使經告發,官府拿人後,也是根據傷者情況懲處。以手足毆人致傷者笞二十至四十,以他物毆人致傷者笞五十;若骨折,或發生血從耳目中流出等嚴重傷情,杖八十,並賠付傷者錢財。

不過這具體打多重,隻需給衙役一些好處即可,這也就導致屢禁不止。

最後,也隻能登記了幾人的名字籍貫,警告一番,放人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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