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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古代言情 > 本草綱目校釋讀本 > 第17章 張子和汗吐下三法 至 宋本草舊目錄

張子和汗吐下三法

人身無非表裡兩部分,氣血不過虛實兩種狀態。高明的醫生先治實證,後治虛證。平庸的醫生有時治實證,有時治虛證。拙劣的醫生反而使實證更實、虛證更虛。隻有那些庸醫才一味補虛,不敢攻實。世人都不明白這種錯誤,這就是我創立三法的原因。疾病本不是人體固有的東西,或從外侵入,或由內滋生,都是邪氣作祟。邪氣侵害人體,祛除它就行了,怎能反而挽留它呢?留邪輕則日久自會消退;重則經久不愈;更甚者會猝然死亡。若不祛邪就先投補藥,好比盜賊還冇出門就先修房屋,正氣未複而邪氣已猖獗橫行。唯有脈象微弱、元氣虛脫、既無邪氣又無積滯之人,纔可考慮用補法。其他病症都該先用汗吐下三法,攻逐邪氣後,元氣自然恢複。《素問》全書稱辛甘發散、淡滲泄屬陽,酸苦鹹湧泄屬陰。發散法歸為汗法,湧吐法歸為吐法,通泄法歸為下法。滲濕解表與發汗同類,利尿通便與攻下同類,卻唯獨不提補法。

所謂補法,辛味補肝,鹹味補心,甘味補腎,酸味補脾,苦味補肺,再配合君臣佐使的配伍,目的都是疏通腠理、促進津液運行、調和氣血而已,並非今人所用的溫燥偏頗之補。草木本為治病之用,病癒後五穀、果蔬、肉類皆可補養,但仍需辨彆五臟所宜,不可偏頗。若以藥物為補,即使甘草、苦蔘,久服也難免偏勝增氣而致夭折,何況大毒之藥?因此汗吐下三法如同刑罰,粱肉補養如同德教。治亂世用刑罰,治太平用德教,是自然之理。我用三法時,常兼用眾法,有按有蹺,有導引,有增減,有續止。醫者不懂我的方法反而誣衊,可悲啊!如引涎、漉涎、取嚏、追淚,凡上行之法,皆屬吐法。燻蒸、渫洗、熨烙、針刺、砭射、導引、按摩,凡解表之法,皆屬汗法。催生、下乳、消積、逐水、通經、泄氣,凡下行之法,皆屬下法。天之六氣——風、寒、暑、濕、燥、火,致病多在上;地之六氣——霧、露、雨、雪、水、泥,致病多在下;人之六味——酸、苦、甘、辛、鹹、淡,致病多在中。致病有三途,祛病亦有三法。風寒之邪,鬱結於皮膚之間,阻滯於經絡之內,留而不去,或引發疼痛、麻痹、腫癢、拘攣,皆可用汗法祛除。痰飲宿食積於胸膈而致病,皆可用吐法湧出。寒濕固冷或火熱客於下焦而致病,皆可用下法泄出。吐法中有汗法之效,下法中有補法之功。《內經》雲:知其要領,一言可儘,正是此理。

凡是病邪停留在胸膈、中脘以上的,都適合用吐法治療。根據本草記載,具有催吐作用的藥物如下:

苦寒性質的——瓜蒂、梔子、茶末、豆豉、黃連、苦蔘、大黃、黃芩;

辛苦而寒的——常山、藜蘆、鬱金;

甘而寒的——桐油;

甘而溫的——牛肉;

甘苦而寒的——地黃、人蔘蘆;

苦而溫的——青木香、桔梗蘆、遠誌、厚樸。

吐法適用於病邪積聚在胸膈、中脘以上的情況。根據本草記載,催吐藥物分類如下:

辛苦而溫的有薄荷、芫花、菘蘿;辛而溫的有蘿蔔子、穀精草、蔥根鬚、杜衡、皂莢;辛而寒的有膽礬、石綠、石青;辛而溫的有蠍梢、烏梅、烏頭、附子尖、輕粉;酸而寒的有晉礬、綠礬、齏汁;酸而平的有銅綠;甘酸而平的有赤小豆;酸而溫的有飯漿;鹹而寒的有青鹽、滄鹽、白米飲;甘而寒的有牙硝;辛而熱的有砒石。

這些藥物中,常山、膽礬、瓜蒂有小毒;藜蘆、芫花、烏頭、附子、砒石有大毒;其餘均為無毒催吐藥。

使用時應先少量服用,若無嘔吐反應,再逐漸加量,並用雞毛輕探咽喉催吐。若仍不吐,可飲齏汁輔助;反覆嘗試,直至嘔吐。嘔吐至眩暈時不必驚慌,飲冰水或新汲涼水即可緩解。體質強者可一次吐淨;體弱者分三次吐。吐後次日,有人頓覺舒暢,有人反覺加重,是因邪未儘除,需隔數日再吐。

吐後不禁飲食,但忌飽食及酸、鹹、硬、乾、油膩之物。吐後心火下降,腎氣易動,嚴禁房事及悲憂情緒,否則患者不責己過,反歸咎於吐法。

不可用吐法的情況包括:性情暴烈易怒或縱慾者;病勢危重、年老體弱、氣衰者;自行嘔吐不止者;陽氣衰敗、血虛者;有吐血、咯血、衄血、咳血、崩漏、尿血等出血癥狀者;略通醫理卻不辨邪正者;心性不定、反覆無常者;身邊人多口雜、意見紛擾者。此類患者若強行催吐,易引發他病或招致非議,縱使懇求亦不可輕從。

風寒暑濕之邪侵入肌膚表層而未深入時,要快速祛除,最好的方法就是發汗。發汗能開啟毛孔,驅散邪氣。發汗方法有多種:用溫熱藥物發汗,用寒涼藥物發汗,通過燻蒸浸泡發汗,藉助導引之法發汗,這些方法都能開啟毛孔,驅除邪氣。

根據本草考證:荊芥、薄荷、白芷、陳皮、半夏、細辛、蒼朮、天麻、生薑、蔥白,都是辛溫性質的藥物。蜀椒、胡椒、茱萸、大蒜,都是辛熱性質的藥物。青皮、防己、秦艽,屬於辛平性質的藥物。麻黃、人蔘、大棗,屬於甘溫性質的藥物。葛根、赤茯苓,屬於甘平性質的藥物。桑白皮,屬於甘寒性質的藥物。防風、當歸,屬於甘辛溫性質的藥物。官桂、桂枝,屬於甘辛大熱性質的藥物。厚樸、桔梗,屬於苦溫性質的藥物。黃芩、知母、枳實、苦蔘、地骨皮、柴胡、前胡,屬於苦寒性質的藥物。羌活、獨活,屬於苦辛微溫性質的藥物。升麻,屬於苦甘平性質的藥物。芍藥,屬於酸微寒性質的藥物。浮萍,屬於辛酸寒性質的藥物。這些都是具有發散作用的藥物。善於選擇藥物的人,應當用熱藥時就用熱藥,應當用寒藥時就用寒藥;不善於選擇藥物的人則相反,這樣病情就會發生變化。發汗達到效果就停止,不必用完整個藥方。凡是破傷風、小兒驚風、腹瀉不止、酒病火病,都適合用發汗法治療,這就是所謂火鬱則發散的治法。

下法用於治療體內積聚的陳腐物質,以及滯留的寒熱邪氣,必須使用瀉下法。陳腐物質清除後腸胃才能潔淨,症瘕消除後營衛才能通暢,瀉下法實際上也是一種補益法。庸醫胡亂用藥,應當用寒藥時反而用熱藥,應當用熱藥時反而用寒藥,因此認為瀉下法有害。根據本草考證:瀉下藥中寒性的有戎鹽的鹹味,犀角的酸鹹味,滄鹽、澤瀉的甘鹹味,枳實的苦酸味,膩粉的辛味,澤漆的苦辛味,杏仁的苦甘味。瀉下藥中微寒的有豬膽的苦味。瀉下藥中大寒的有牙硝的甘味,大黃、牽牛、瓜蒂、苦瓠、牛膽、藍汁、羊蹄根苗的苦味,大戟、甘遂的苦甘味,樸硝、芒硝的苦鹹味。瀉下藥中溫性的有檳榔的辛味,芫花的苦辛味,石蜜的甘味,皂角的辛鹹味。瀉下藥中熱性的有巴豆的辛味。瀉下藥中涼性的有豬羊血的鹹味。瀉下藥中平性的有鬱李仁的酸味,桃花的苦味,這些都是瀉下藥物。唯獨巴豆性熱,除非是寒積證,否則不可輕易使用;胡亂瀉下會導致津液枯竭,毒素滯留,胸熱口燥,引發其他疾病。

不可使用瀉下法的情況有四種:寒性腹瀉者,表裡俱虛者,四肢厥冷且唇色青紫者,小兒病後出現慢驚風者,誤用瀉下法必定致命。其餘如大積大聚、大痞大秘、大燥大堅等證,非用瀉下法不可,但必鬚根據寒熱積氣的情況使用,見效即止,不必用完整個藥方。

病有八要六失六不治

注見神農名例

《藥對》歲物藥品

立冬這天,菊花和卷柏率先生長,作為陽起石和桑螵蛸的引導。這十種藥物統領二百種草藥。

立春這天,木蘭和射乾率先生長,作為柴胡和半夏的引導。主治頭痛及四十五處關節。立夏這天,蜚蠊率先生長,作為人蔘和茯苓的引導。主治腹中七處部位,安神護體。

夏至這天,豕首和茱萸率先生長,作為牡蠣和烏喙的引導。主治四肢三十二處關節。

立秋這天,白芷和防風率先生長,作為細辛和蜀漆的引導。主治胸背二十四處關節。

(禹錫說:這五條記載出自《藥對》,含義深遠,不是一般人能探究的,但它是藥物統領的根本,所以記錄下來。

時珍說:這也是《素問》中“歲物”的意思,出自上古雷公的《藥對》,但其中的深意已經失傳。楊慎在《卮言》中說:白字《本草》,相傳是神農所著。如今看其中的內容,如“腸鳴幽幽”“勞極灑灑”“發仍自還神化”以及這五條記載,文風接近《素問》,絕非後世醫家所能偽造。這段文字以立冬為起始,可見上古以子月為歲首。)

《神農本草經》目錄

李時珍說:《神農古本草》共三卷,按上中下三品分類,收錄藥物三百六十五種,卷首列有凡例數條。到陶弘景編撰《名醫彆錄》時,將藥物重新分拆各部,三品分類也有所調整,並新增青葙、赤小豆兩條,因此增至三百六十七種。曆經唐宋時期多次修訂,原書體例已不可考。如今合併整理的條目更多,故保留此目錄,以供考證古代藥物源流。

(所列藥物名稱:丹砂、雲母、玉泉、石鐘乳、礬石、硝石、樸硝、滑石、空青、曾青、禹餘糧、太一餘糧、白石英、紫石英、五色石脂、菖蒲、菊花、人蔘、天門冬、甘草、乾地黃、術、菟絲子、牛膝、茺蔚子、女萎、防葵、麥門冬、獨活、車前子、木香、薯蕷、薏苡仁、澤瀉、遠誌、龍膽、細辛、石斛、巴戟天、白英、白蒿、赤箭、庵閭子、菥蓂子、蓍實、赤芝、黑芝、青芝、白芝、黃芝、紫芝、卷柏、藍實、蘼蕪、黃連、絡石、蒺藜子、黃芪、肉蓯蓉、蒲黃、香蒲、續斷、漏蘆、天名精、決明子、丹蔘、飛廉、五味子、旋花、蘭草、地膚子、景天、茵陳蒿、杜若、沙蔘、徐長卿、石龍芻、雲實、王不留行、牡桂、菌桂、槐實、枸杞、橘柚、柏實、茯苓、榆皮、酸棗、乾漆、蔓荊實、辛夷、杜仲、桑上寄生、女貞實、蕤核、藕實莖、大棗、葡萄、蓬蘽、雞頭實、胡麻、麻蕡、冬葵子、苦菜、龍骨、麝香、熊脂、白膠、阿膠、石蜜、蜂子、蜜蠟、牡蠣、龜甲、桑螵蛸)

中品藥一百二十種

(所列藥物名稱:雄黃、雌黃、石硫黃、水銀、石膏、磁石、凝水石、陽起石、理石、長石、石膽、白青、扁青、膚青、乾薑、耳實、葛根、栝蔞、苦蔘、茈胡、芎、當歸、麻黃、通草、芍藥、蠡實、瞿麥、玄蔘、秦艽、百合、知母、貝母、白芷、淫羊藿、黃芩、石龍芮、茅根、紫菀、紫草、茜根、敗醬、白蘚皮、酸漿、紫參、槁本、狗脊、萆薢、白兔藿、營實、白薇、薇銜、翹根、水萍、王瓜、地榆、海藻、澤蘭、防己、牡丹、款冬花、石葦、馬先蒿、積雪草、女菀、王孫、蜀羊泉、爵床、梔子、竹葉、檗木、吳茱萸、桑根白皮、蕪荑、枳實、厚樸、秦皮、秦椒、山茱萸、紫葳、豬苓、白棘、龍眼、木蘭、五加皮、衛矛、合歡、彼子、梅實、桃核仁、杏核仁、蓼實、蔥實、薤、假蘇、水蘇、水蓼、發髲、白馬莖、鹿茸、牛角、羊角、牡狗陰莖、羚羊角、犀角、牛黃、豚卵、麋脂、丹雄雞、雁肪、鱉甲、魚甲、蠡魚、鯉魚膽、烏賊魚骨、海蛤、文蛤、石龍子、露蜂房、蚱蟬、白殭蠶)

下品藥一百二十五種

(所列藥物名稱:孔公孽、殷孽、鐵精、鐵落、鐵、鉛丹、粉錫、錫鏡鼻、代赭、戎鹽、大鹽、鹵堿、青琅玕、礜石、鍛石、白堊、冬灰、附子、烏頭、天雄、半夏、虎掌、鳶尾、大黃、葶藶、桔梗、莨菪子、草蒿、旋複花、藜蘆、鉤吻、射乾、蛇含、常山、蜀漆、甘遂、白蘞、青葙子、菌、白芨、大戟、澤漆、茵芋、貫眾、蕘花、牙子、羊躑躅、芫花、姑活、彆羈、商陸、羊蹄、萹蓄、野狼毒、鬼臼、白頭翁、羊桃、女青、連翹、石下長卿、茹、烏韭、鹿藿、蚤休、石長生、陸英、藎草、牛扁、夏枯草、屈草、巴豆、蜀椒、皂莢、柳華、楝實、鬱李仁、莽草、雷丸、梓白皮、桐葉、石南、黃環、溲疏、鼠李、鬆蘿、藥實根、蔓椒、欒華、淮木、大豆黃卷、腐婢、瓜蒂、苦瓠、六畜毛蹄甲、燕屎、天鼠屎、鼠、伏翼、刀蟹、蛇蛻、蝟皮、蜣螂、蛞蝓、白頸蚯蚓、蠐螬、石蠶、雀甕、樗雞、斑蝥、螻蛄、蜈蚣、馬陸、地膽、螢火、衣魚、鼠婦、水蛭、木虻、蜚虻、蜚蠊)

宋本草舊目錄

李時珍說:舊有的目錄本可不收錄,之所以仍記錄在此,是為了儲存古代文獻的痕跡,同時也可見三品分類的混亂,不必拘泥於古法。新舊藥物共計一千零八十二種,其中三百六十種出自《神農本草經》(以白字標註),一百八十二種出自《名醫彆錄》(以墨字標註),一百一十四種為唐代新增,一百三十三種為宋代《開寶本草》新增,一百九十四種為有名未用藥物,八十二種為新補,十七種為新定(以上均為宋代《嘉佑本草》所定)。另有四百八十八種為陳藏器所增補,兩種為唐代餘錄,十三種為《海藥本草》餘錄,八種為《食療本草》餘錄,一百種為《圖經》外類(以上均為唐慎微後續補入)。

各部藥物數量如下:

玉石部:上品七十三種,中品八十七種,下品九十三種。

草部:上品之上八十七種,上品之下五十三種;中品之上六十二種,中品之下七十八種;下品之上六十二種,下品之下一百零五種。

木部:上品七十二種,中品九十二種,下品九十九種。

人部:三品共二十五種。

獸部:上品二十種,中品十七種,下品二十一種。

禽部:三品共五十六種。

蟲魚部:上品五十種,中品五十六種,下品八十一種。

果部:三品共五十三種。

米穀部:上品七種,中品二十三種,下品十八種。

菜部:上品三十種,中品十三種,下品二十二種。

有名未用:一百九十四種。

《圖經》外類:一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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