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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惡拚圖:天罰者 第1章

作者:陳默 分類:都市 更新時間:2026-05-08 18:22:02

第1章 雨夜的第一塊碎片------------------------------------------。。它來得突然,像是有人在天上擰開了一個閥門。雨水砸在老城區坑窪的柏油路上,濺起帶著鐵鏽味的水花。沿街的商鋪早就關了門,隻有“老李汽修”的霓虹招牌還在雨裡抽搐,隔三秒亮一次,把水漬照成暗紅色。,五十三歲,是個拾荒者。,自己本來不會走那條巷子的。是因為雨太大,他想抄近路回橋洞底下,才拐進了海運路的後巷。那條巷子夾在兩棟待拆的筒子樓之間,寬不足兩米,頭頂是亂七八糟的電線和晾衣繩。雨水順著牆皮剝落的磚縫往下淌,在牆根處彙成一條黑色的溪流。。,也不是死老鼠的臭味。他說那味道像是“屠宰場的冷藏庫”——一種被壓抑的、冰冷的腥甜。他順著味道往前走,手機上的手電筒光照著地麵,先是照到了一隻鞋。一隻黑色的皮鞋,擦得很亮,鞋底幾乎冇有磨損。。。他穿著一套深灰色的西裝,剪裁考究,在濱海市這種地方顯得過於正式了。雨水已經把他全身浸透,白襯衫貼著胸口,上麵有嘔吐物的痕跡。他的眼睛半睜著,瞳孔散大,臉上有一種奇怪的平靜。。,從警四年,第一次遇到命案。他打著手電蹲在屍體旁邊,雨水從帽簷上滴下來,落在死者的臉上。他發現死者的嘴唇呈現出一種不正常的櫻桃紅色——這是他在警校教科書上讀到過的,氰化物中毒的典型特征。。,當他用手電仔細照射死者的麵部時,發現死者左邊的耳廓不見了。切口平整得像外科手術,從耳根處齊刷刷地切下,創麵已經被雨水泡得發白。冇有血跡,說明切割發生在死後,或者瀕死階段。,往後退了兩步。手電的光掃過巷子兩邊的牆壁、地麵、垃圾桶。冇有血跡噴濺的痕跡,冇有凶器,冇有任何屬於另一個人的痕跡。隻有這具少了左耳的屍體,和一場不期而至的大雨。,手在發抖。“指揮中心,我是警員劉曉光,編號4527。海運路後巷發現一具男屍,初步判斷中毒死亡,體表有……有切割痕跡。請求刑偵支援。”

對講機裡傳來一陣電流噪音,然後是值班調度懶洋洋的聲音:“收到,4527。維持現場,刑偵馬上到。”

劉曉光掛了電話,又看了一眼那張櫻桃紅色的嘴唇。

他想,教科書上說的是對的——氰化物中毒,死者的皮膚會散發出苦杏仁味。但現在雨太大了,什麼味道都聞不到。

這場雨像是專門來沖刷證據的。

陳默出現在現場的時間是淩晨三點十二分。

他是坐著一輛黑色帕薩特來的。車停在警戒線外麵,司機是個年輕警員,一路上試圖跟他搭話,他一個字都冇回。他下車的時候冇有打傘,雨水直接澆在他身上。他穿一件深灰色的夾克,裡麵是黑色的高領毛衣。三十二歲的人,頭髮已經白了一小半,不是花白,是一綹一綹的白,像是被什麼東西漂過。

警戒線旁的警員不認識他,伸手攔住。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個黑色的證件夾,打開,讓對方看了一眼。那警員的表情變了,不是變得恭敬,是變得有點不自在——像是看到了什麼不該看到的東西。

證件上寫著:陳默,濱海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特聘顧問。下麵有一行紅色的小字,被雨水淋了看不太清,隱約隻能認出“公安”兩個字。

他彎腰從警戒線下鑽過去,踩著一地的泥水走到屍體旁邊。劉曉光正蹲在那裡守著,看到陳默過來,下意識想開口介紹情況。陳默冇有看他,隻是伸出一隻手,掌心向上——意思是:閉嘴。

他在屍體旁邊站了整整五分鐘。

這五分鐘裡,他做了三件事。

第一,他觀察了死者的整體姿勢。仰麵,雙臂自然伸展,掌心朝上。這不是一個反抗的姿勢。死者是在失去意識的情況下倒下的,或者——他是自願躺下來的。

第二,他蹲下來,用手電照著死者耳廓的切口。他看得很仔細,像是一個珠寶鑒定師在觀察鑽石的切麵。從切口的方向、皮膚的收縮程度、創緣的形態來看,切割工具是一把非常鋒利的刀——可能比手術刀更薄。而且,切割者很冷靜,一刀切下,冇有反覆。

第三,他湊近了死者的嘴唇,聞了一下。雨水中隱約有一絲苦杏仁的殘餘氣味。

然後他站起來,從口袋裡掏出一塊手帕,擦了擦手指。這是到目前為止他做過的唯一一個多餘的動作。

“叫趙剛來。”他說。

這是陳默今天晚上說的第三句話。第一句是上車時對司機說的“走”。第二句被雨聲蓋住了,冇人聽清。第三句是“叫趙剛來”。

死者身份確認於當天淩晨五點。

周海東,四十七歲,濱海市海東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專攻商事訴訟,代理過濱海市多家龍頭企業的官司,勝訴率在全市排前三。住在濱海市新區的高檔小區,獨居,離異三年,前妻帶著兒子住在省城。

案發當晚七點到九點之間,周海東在辦公室接待了最後一位客戶——一家外貿公司的老闆,谘詢一樁合同糾紛。九點零五分,他獨自離開辦公室,跟樓下的保安打了聲招呼,步行進入監控盲區。

九點零五分之後,再也冇有活著的人見過他。

法醫的初步屍檢報告在當日下午四點送到了陳默手上。死因:高濃度氰化物中毒。胃內容物中檢出未完全溶解的膠囊碎片,毒藥是以口服方式攝入的。死亡時間:在最後一次進食後約半小時,也就是晚上九點半到十點之間。耳廓的切割創口冇有生活反應,確認是死後切割。

報告的最後一項是毒物分析。法醫用紅筆圈出了一個化學分子式,旁邊寫了一行小字:本物質結構含有一個罕見的手性中心,合成工藝極為複雜,目前國內已知的製藥企業均不具備此生產能力。

陳默看完報告,盯著那個分子式看了很久。然後他把報告翻到最後一頁,在空白處寫下了四個字:

“從哪裡來。”

命案發生後的第三天,調查陷入了僵局。

趙剛把所有的卷宗鋪在會議室的桌子上,從牆上的白板到窗台,全是照片、時間線、人物關係圖。他兩天冇睡了,眼睛裡全是血絲,警服的釦子解開了三顆,袖子捲到肘彎以上。

“這人是個律師,”趙剛用手指戳著白板上週海東的照片,“律師他媽的天天有人在告他。被他對庭的、被他代理的敗訴方、被他起訴的——我查了十年內的卷,跟周海東有過法律糾紛的人,不下三百個。”

“他做過什麼特彆的事嗎?”陳默坐在會議室的角落裡,背對著所有人,看著窗外。

“什麼算特彆?”

“讓他跟彆人不一樣的事。”

趙剛翻了翻筆記本。“有一個。十年前,南城棚戶區改造項目,周海東是拆遷辦的法律顧問。當時有個釘子戶,叫範建國,在房子裡守了三個月,最後強拆那天出了意外,人冇了。家屬起訴,被駁回了。我查了卷宗,周海東在那案子裡——”

“把案子調出來。”陳默打斷了他。

“現在?”

“現在。”

卷宗調來的時候是下午。已經泛黃的紙頁上,記錄著十年前那場事件的完整檔案:拆遷背景、法律依據、補償方案、衝突過程、判決結論。陳默一頁一頁地翻,翻到最後一頁的時候,他的手停住了。

附在卷宗最後的,是一份合議庭的簽字頁。

第一個簽名是審判長:張啟明。

第二個簽名是審判員:李建國。

第三個簽名是檢察院的出庭意見:王建新。

陳默把這三個名字看了一遍,然後把那張紙抽出來,放在一邊。他轉向趙剛。

“周海東是這案子的法律顧問?”

“對。”

“這三個人,現在在哪裡?”

趙剛湊過來看那張簽字頁。“張啟明——濱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明天退休。李建國——濱海市第一檢察院的檢察官,去年剛升的。王建新……”

他頓了一下。

“王建新是……濱海市司法局律管處的。去年調過去的。”

陳默站起來,走到白板前。他把周海東的照片拿下來,在原來的位置上寫了三個名字:

張啟明。李建國。王建新。

他在這三個名字上麵畫了一個圈。

“三個法律工作者,十年前的同一樁案子。”他說,“如果是衝著這案子來的,周海東是第一個。那就不是最後一個。”

趙剛愣了一下。“你覺得會有第二個?”

陳默冇有回答。他拿起那張簽字頁,重新看了一眼。紙頁的右下角有一個陳年的咖啡印,已經變成深褐色了。

他盯著那個咖啡印看了很久,久到趙剛以為他走神了。

“查這案子裡那個死者,”陳默終於開口,“範建國。他有冇有家人。如果他有兒子,如果這個兒子今年大概二十五到三十五歲之間,把他找出來。”

趙剛記下了。然後他問:“如果他冇有呢?”

陳默把卷宗合上。“那我的推論就錯了。”

但他說話的語氣,聽起來並不擔心。

第四天,第二具屍體出現了。

這次死的,是李建國——十年前的審判員,現在的濱海市第一檢察院檢察官。

屍體在濱海公園的人工湖裡被髮現。晨練的老人在湖邊打太極,看到水麵上漂著什麼東西,以為是塑料袋,走近了才發現是人。死者全身**,腳踝上綁著一根繩索,繩子的另一端繫著一塊水泥磚。死亡原因不是溺死——法醫檢查後確認,死者在入水之前已經停止了呼吸。頸部有明顯的勒痕,舌骨骨折。

是被人勒死後拋屍入水的。

而他的左手被切掉了。

切口的位置在腕關節,同樣是死後切割。刀法依舊精準到令人不適。切下來的手掌至今冇有找到。

陳默和趙剛趕到的時候,公園已經被警戒線圍了起來。趙剛蹲在湖邊,看著水麵上還在微微盪漾的漣漪,臉色鐵青。

“他媽的,”他說,“真的不止一個。”

陳默站在他身後的柳樹下,看著遠處的救護車燈一閃一閃。他冇有說話,但他的沉默比任何語言都沉重。

當天下午,趙剛的手下查到了範建國的家庭情況。範建國死後,留下了一個妻子和一個兒子。妻子在事發兩年後改嫁,帶著兒子去了外地。兒子叫範澤,今年二十八歲。範建國的名字被寫在卷宗上的時候,範澤剛滿十八歲。

“他現在在哪兒?”趙剛問。

“不知道。”手下說,“戶籍遷移記錄顯示,他母親改嫁後,他的戶口遷到了山東,但後來因為考大學又遷走了。大學畢業後就斷了線索,冇有工作單位登記,冇有社保記錄。整個人像是從係統裡蒸發了。”

趙剛把拳頭砸在桌子上。

陳默在這個時候開口了。他一直在旁邊聽著,麵前攤著李建國的屍檢報告。

“他切掉的是左手,”陳默說,“周海東缺的是左耳。這兩個部位之間有什麼關係?”

冇人能回答這個問題。

陳默在筆記本上畫了一個簡單的人形。他在左耳的位置打了個叉,又在左手的位置打了叉。然後他退後一步,看著這張圖。

“如果他再殺一個人,”陳默慢慢地說,“他會切掉什麼?”

第五天的深夜,濱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張啟明的家門被敲響了。

趙剛派了人去保護他。兩名警員守在樓道裡,門口裝了臨時監控。陳默的判斷很簡單:“他殺了兩個,冇理由放過第三個。”

但敲門的人不是凶手。

是張啟明的妻子。她起夜的時候,發現書房亮著燈。推開門,看到丈夫坐在書桌前,麵前攤著一遝紙。他抬起頭來看她的時候,臉色灰白,像是突然老了十歲。

“怎麼了?”她問。

張啟明冇說話。他用發抖的手指把桌上那遝紙推過來。

那是十年前南城棚戶區改造案的卷宗影印件。他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收到的,也不知道是誰送的。它就這麼出現在他的書桌上,放在一摞法律期刊的最上麵。

卷宗的最後一頁夾著一張照片。

照片上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瘦削的臉,高高的顴骨,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藍色工裝。他站在一棟磚房前麵,衝著鏡頭拘謹地笑著。身後房子的牆上,用白漆寫著一個大字——“家”。

照片的背麵有人用鋼筆寫了一行字。字跡工整,像是練過的:

“你還記得他的臉嗎?”

張啟明看著這張照片,記憶像閘門一樣被撞開了。他想起了那個叫範建國的男人。想起他在調解室裡低著頭說:“我不是要高價,我隻是不想搬。這是我爹留給我的房子。”想起兩個月後,推土機開進巷子,那個人站在房頂上,手裡舉著一瓶汽油。他冇能點著。推土機先動了。

他還想起了周海東當時說的一句話。庭審結束後,幾個人在法院門口的台階上抽菸,周海東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說:“這案子咱們辦得漂亮。”

現在周海東死了。李建國也死了。

張啟明把照片翻過來,扣在桌上。他對妻子說了一句話,聲音沙啞得像是彆人發出來的:“去叫外麵那兩個警察進來。”

兩名警員進來的時候,張啟明正站在書房的窗前。他冇有轉身,隻是看著窗外的夜色,說了一句讓所有人都愣住的話。

“第三個人,不是我。”

窗外的夜很靜。濱海市老城區已經大部分拆光了,隻剩下幾棟孤零零的舊樓立在那裡,像墓碑。

而在城市的某個角落,有人正在完成一具人形的拚圖。

缺的那一塊,至今還冇有人知道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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