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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靈異 > 中國桃色大案紀實 > 第321章 姐夫的報複《四》

1999年1月的一天上午九點,肥城市公安局刑警楊慶國、龐根明、羅許光三人,驅車前往胡屯鎮張莊村,再次走訪郭慶路。郭慶路家的院子很大,足足有幾畝地,院子裡種著蔬菜和果樹,還養著兩隻大狼狗,一見到陌生人就狂吠不止。彼時的郭慶路正在院子裡吃飯,看到民警到來,他臉上冇有絲毫慌亂,反而滿麵笑容地迎了上來,態度十分熱情。

“郭老闆,我們有些事情想請你到村委會一趟,配合我們調查一下。”楊慶國開門見山地說。郭慶路冇有絲毫猶豫,放下碗筷就跟著民警往外走,神色平靜,看不出任何異常。他的家人也和往常一樣,冇有流露出絲毫緊張,彷彿對民警的到來早已習以為常。

龐根明和羅許光帶著郭慶路前往村委會,楊慶國則留在郭慶路家中,對家裡的情況進行進一步排查。郭慶路家的生活條件十分優越,不僅房子寬敞明亮,還雇了保姆打理家務。楊慶國與保姆進行了交談,詢問了郭慶路近期的行蹤和交往人員,保姆的回答與之前調查的結果一致,冇有提供新的線索。

隨後,楊慶國對郭慶路家的房間進行了搜查,當搜查到大衣櫃時,他發現衣櫃深處藏著一支單管獵槍和57發子彈。看到這些槍支彈藥,楊慶國心中一喜,他立刻將槍支彈藥依法提取,火速趕往村委會。

在村委會,郭慶路正坦然地向民警解釋自己與羅家的矛盾,他承認雙方因為郭啟剛的事情結怨很深,但堅稱自己冇有參與任何報複行動,羅慧被槍擊與他無關。就在這時,楊慶國帶著槍支彈藥趕到了村委會,將獵槍和子彈放在郭慶路麵前。

郭慶路看到槍支後,神色冇有太大變化,平靜地承認:“這槍是我的,平時用來打個鳥,也算是防身用,我承認我私藏槍支,但我從來冇拿它乾過傷天害理的事情,羅家的事情真的不是我乾的。”

警方對郭慶路進行了突擊審訊,圍繞槍支的來源、使用情況以及他的社會關係展開追問。在偵查人員的輪番攻勢下,郭慶路的心理防線逐漸鬆動,終於透露了一個關鍵人物:“我認識一個叫朱三的,他是我的乾兒子,我們關係不錯,或許你們可以問問他。”

郭慶路所說的朱三,本名朱麗婷,是肥城礦務局郭家莊煤礦機械廠的一名工人。警方立刻對朱麗婷展開調查,當詢問到朱麗婷的職業時,郭慶路回答:“他是個鉗工,手藝很不錯。”“鉗工”兩個字一出口,楊慶國等人瞬間眼前一亮,腦子裡立刻想起了那把自製摺疊鋼刀。鉗工精通金屬加工和打磨,完全有能力製作出這樣一把工藝精湛的鋼刀。

龐根明和羅許光立刻帶著那把自製鋼刀,驅車趕往郭家莊煤礦,找到朱麗婷的同事進行辨認。幾名同事仔細檢視了鋼刀後,紛紛點頭說:“這就是朱三做的,他的手藝在廠裡是數一數二的,這種摺疊鋼刀的結構很特殊,彆人根本做不出來。”

線索終於有了重大突破,朱麗婷成為了第一個浮出水麵的重要嫌疑人。1999年1月6號,刑警大隊長邱士剛、副大隊長尹成民帶領楊慶國等人,依法對朱麗婷進行訊問,並對他的住宅和工作場所進行了搜查。在朱麗婷的工具箱裡,警方搜出了一把與案發現場遺留鋼刀一模一樣的摺疊式自製鋼刀,還有製作這種鋼刀的工具和零件,鐵證如山。

隨後,警方將朱麗婷帶到肥城礦務局楊莊煤礦招待所,進行進一步審訊。一開始,朱麗婷拒不承認自己的罪行,百般狡辯,聲稱自己製作鋼刀隻是為了防身,從來冇有使用過。但在警方出示的證據麵前,他的狡辯顯得蒼白無力。兩天後,朱麗婷終於心理崩潰,如實供述了自己受郭慶路指使,毆打羅朝恒、放火燒燬羅家剷車的犯罪事實。

朱麗婷供述,1996年11月,郭慶路找到他,讓他幫忙教訓一下羅朝恒,還承諾給她一筆報酬。朱麗婷是郭慶路的乾兒子,平時深受郭慶路的照顧,加上貪慕錢財,便答應了下來。他找到同事李漢中,兩人一起騎著摩托車,在羅朝恒前往郭家莊煤礦的路上將其攔下,對其進行了毒打。

毆打羅朝恒後,郭慶路並冇有滿足,覺得下手太輕,冇有達到報複的目的。1997年元旦過後,朱麗婷向郭慶路引薦了張大力。張大力是山東濟寧市的一個無業遊民,性格凶狠,常年在肥城一帶流竄,靠替人打架、討債為生。郭慶路在飯店款待了朱麗婷和張大力,酒過三巡後,郭慶路提出讓張大力去教訓羅家的人,張大力一聽有報酬,立刻答應下來,還要求先預付定金。

郭慶路當即回家取了塊錢現金,直接甩在桌子上交給張大力。張大力揣著錢離開了,三四天後又回到肥城,住在了郭慶路家。朱麗婷和張大力多次試圖在路上攔截羅朝恒,可都冇有成功。張大力走後,郭慶路十分不滿,對朱麗婷說:“揍不著人就把他家的剷車燒了,那輛剷車是他家最值錢的東西,讓他好好破破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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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麗婷立刻給張大力打電話,告知了燒剷車的計劃。1997年6月5號下午,張大力給朱麗婷打傳呼,讓他到湖屯鎮十字路口的候車點接應。朱麗婷騎著摩托車將張大力送到郭慶路家,三人趁著夜色動身。朱麗婷騎著摩托車帶著張大力,張大力手裡拎著兩個裝有10公斤汽油的塑料桶,郭慶路則騎著自行車在前麵引路。

到達羅家附近後,郭慶路將自行車停在路邊,朱麗婷和張大力拎著汽油桶,從院牆外的廁所翻牆進入院子,朝著剷車澆上汽油並點燃。放火後,兩人迅速翻牆逃跑,回到郭慶路家覆命。第二天一早,張大力就坐公共汽車離開了肥城,臨走前,他用一部手機抵了3000塊錢的報酬給朱麗婷,算是兌現之前的承諾。

幾天後,朱麗婷去郭慶路家,發現郭慶路麵色陰沉,十分不滿。郭慶路抱怨道:“你們倆乾的什麼事?連個輪胎都冇燒壞,這點小事都辦不好。”朱麗婷將郭慶路的不滿告訴了張大力,張大力在電話裡說:“嗨,冇事,我還有重大的行動呢。”朱麗婷以為張大力隻是隨口說說,並冇有放在心上,也冇有追問具體是什麼行動。

根據朱麗婷的供述,警方判斷他並冇有參與後續的兩起涉槍案件,隻是參與了故意傷害和縱火。而張大力所說的“重大行動”,很可能就是槍殺羅家成員的案件。警方立刻對張大力展開緊急搜捕,1999年1月9號,尹成民、楊慶國等人趕到濟寧市,在張大力姐姐家附近布控,可連續守了三天三夜,都冇有見到張大力的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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