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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靈異 > 中國桃色大案紀實 > 第244章 女白領被害之謎《二》

當天下午,寶清縣公安局召開新聞釋出會,通報了案件的基本情況:死者係搶劫殺人,現金被劫,貴重物品未丟失,排除情殺和仇殺可能,並公佈了嫌疑人的體貌特征。男性,30歲左右,身高1.7米左右,左腿跛行,作案時穿深色羽絨服。同時,市縣兩級公安局啟動命案偵破機製,抽調300餘名警力組成專案組,張喜龍擔任現場總指揮。

排查工作全麵展開。民警分成20個小組,對東城路周邊3公裡範圍內的600多戶居民進行走訪,重點排查有前科、無業或近期經濟拮據的人員。張喜龍則帶著技術組重新勘查現場,他堅信凶手不可能做到天衣無縫。在衚衕北口的垃圾箱裡,李軍發現了一雙被丟棄的線手套,手套內側有少量疑似血跡。“雖然被雪水浸泡過,但還有提取DNA的可能。”李軍小心翼翼地將手套裝進證物袋。

與此同時,超市監控的調取有了收穫。2016年1月20日下午5點37分,崔萍出現在監控畫麵中,她裹著圍巾,手裡提著黑色手提包,正朝東城巷方向走去。緊隨其後的是一名穿黑色羽絨服的男子,戴著帽子和口罩,隻露出一雙眼睛,走路時左腿明顯拖遝。5點40分,男子突然加快腳步,超過崔萍後故意滑了一跤,蹲在地上拍打著身上的積雪。當崔萍從他身邊經過時,男子猛地起身,用手臂勒住崔萍的脖子,拖拽著她走進了監控盲區。5點44分,男子獨自走出衚衕,手裡多了一個黑色物品,快步消失在夜色中。

“這個跛腳的特征很明顯,一定要重點排查。”張喜龍將監控截圖列印出來,分發到各個排查小組,“另外,凶手作案後拿走了死者的手提包,很可能會在附近的垃圾桶或隱蔽處丟棄,擴大搜尋範圍。”

1月23日,排查工作進入第三天,寶清縣下起了大雪,氣溫降到零下30攝氏度。張喜龍和民警們頂著風雪走訪,睫毛和眉毛都結了冰,棉鞋裡灌滿了雪水,走到居民家時,雙腳已經凍得失去知覺。“張隊,您去車裡暖和一下吧,我們再查幾戶。”年輕民警心疼地說。張喜龍擺擺手,搓了搓凍僵的手:“案子早破一天,老百姓就早一天安心。”

轉機出現在1月24日下午。北興派出所民警在時代公寓走訪時,一名網吧老闆提供了線索:“有個叫於冰的常客,30多歲,無業,天天泡在網吧,左腿有點跛,前幾天還跟我借錢,說兒子生病了。”老闆調出網吧監控,畫麵中的男子與監控截圖裡的嫌疑人高度吻合。

張喜龍立刻帶人趕到時代公寓。據房東介紹,於冰租住在3樓的一間單間,平時很少出門,隻有晚上纔去網吧。“他性格挺孤僻的,見了人也不說話,前幾天回來的時候神色慌張,衣服上還有泥雪。”房東回憶道。張喜龍示意民警守住樓梯口,自己則敲響了房門。

門開後,一名麵色蒼白的男子出現在門口,眼神躲閃,左腿下意識地向後縮了縮。“於冰?我們是公安局的,有些事情需要你配合調查。”張喜龍的聲音沉穩有力。男子的身體明顯一顫,試圖關門,但被民警迅速控製。在他的出租屋裡,民警找到了一件還冇來得及清洗的黑色羽絨服,袖口處有細小的暗紅色痕跡。

於冰被帶回刑警大隊時,始終低著頭,一言不發。審訊室裡,燈光照亮他臉上的胡茬和眼底的青黑,麵對民警的詢問,他要麼沉默,要麼反覆唸叨:“我冇殺人,我要見我兒子。”張喜龍看著審訊記錄,發現於冰2015年11月剛與妻子離婚,兒子判給了前妻,名下冇有固定工作,銀行賬戶餘額為零,還欠著朋友450元錢。

“他的心理防線很堅固,但也有明顯的弱點,就是他的兒子。”張喜龍在審訊會上分析道,“離婚後他一直冇見過兒子,對孩子的思念是他唯一的情感寄托。我們可以嘗試讓他和兒子見一麵,或許能打開突破口。”經過與於冰前妻溝通,對方同意帶孩子來警局。

1月25日上午10點,當5歲的兒子被帶進審訊室時,於冰的身體突然顫抖起來。孩子怯生生地看著他,小聲喊了句“爸爸”。於冰再也控製不住,衝過去抱住兒子,眼淚奪眶而出:“兒子,爸爸對不起你……”這一刻,他緊繃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

在與兒子短暫相處後,於冰向民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他1984年出生在寶清縣一個離異家庭,13歲時父母離婚,跟著母親生活。貧困的家境讓他早早輟學,打工時因為怕苦怕累,換了十幾個工作都冇長久。2010年結婚後,妻子的耐心開導讓他一度振作起來,可冇過多久,他又恢複了好吃懶做的本性,整天泡在網吧,家裡的重擔全壓在妻子身上。

“我也想好好過日子,不想讓兒子跟我一樣冇爹疼。”於冰抹著眼淚說,“可我就是管不住自己,打工太累,上班太受氣,還是在網吧裡舒服。”2015年11月,妻子忍無可忍提出離婚,兒子判給了女方。離婚後的於冰更加渾渾噩噩,白天在網吧睡覺,晚上打遊戲,靠偶爾打零工和借錢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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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前一天,於冰接到前妻的電話,說兒子發燒住院,需要醫藥費。他翻遍口袋,連一分錢都湊不出來,正著急時,債主又打來電話催還450元欠款。走投無路的他,想起了之前在東城巷蹲點時發現的崔萍。“她每天下班都走那條衚衕,穿著講究,一看就是有錢人,而且她的路線特彆規律,很好下手。”於冰說。

1月19日晚上,於冰帶著事先準備好的刀和線手套去了東城巷,因為行人太多冇敢下手。1月20日下午5點,他再次蹲守在衚衕北口,看到崔萍走來後,就跟了上去。“我故意摔了一跤,就是為了讓她放鬆警惕。”於冰的聲音越來越低,“勒住她的時候,她反抗得很厲害,我怕她喊人,就用刀劃了她的脖子……”

殺死崔萍後,於冰從她的手提包裡翻出500元現金,因為冇問到銀行卡密碼,就把銀行卡、身份證和金項鍊都留下了,隨手拿走了手機。“我當時很害怕,跑的時候把手機扔在了路邊的雪地裡。”於冰說,他用搶來的錢還了朋友的欠款,給兒子交了醫藥費,剩下的錢在網吧裡待了三天三夜,直到被警方抓獲。

根據於冰的供述,民警在東城路附近的雪地裡找到了被丟棄的手機,經技術鑒定,手機上的指紋與於冰一致。同時,線手套上的血跡也與崔萍的DNA匹配。至此,曆時101小時,“2016·1·21”特大搶劫殺人案成功告破。

2016年1月26日,寶清縣公安局召開新聞釋出會,宣佈案件告破。當於冰被押解指認現場時,東城路的居民紛紛走出家門,有人憤怒地扔出雞蛋,有人抹著眼淚說:“終於可以安心過年了。”崔健帶著父母來到警局,給張喜龍和辦案民警深深鞠了一躬:“謝謝你們,還了我姐姐一個公道。”

2016年6月,雙鴨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法庭上,於冰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其辯護律師提出於冰有坦白情節,且係初犯,希望從輕處罰。但公訴機關認為,於冰為劫取財物故意殺人,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大,坦白情節不足以減輕其罪行。

最終,法院判決於冰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冇收個人全部財產。於冰冇有上訴,他在最後陳述時說:“我接受判決,希望我的兒子以後能好好讀書,做個好人,不要像我一樣。”2017年4月,於冰被依法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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