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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靈異 > 中國桃色大案紀實 > 第152章 逃亡途中的父愛《三》

2005

年深秋,一場連綿的秋雨給偏遠小縣城裹上了一層寒意。白建中像往常一樣在工廠倉庫值班,手裡攥著早已過期的假身份證,耳邊還迴響著學校老師催促補全證件的話語。他望著窗外淅淅瀝瀝的雨絲,心裡的不安像藤蔓一樣瘋長,總覺得有什麼事情要發生。

這天下午,倉庫門口來了一位穿著舊夾克的中年男人,自稱是工廠老闆的遠房親戚,想找份臨時搬運的活計。白建中本不想多管閒事,但對方一口地道的重慶方言,讓他這個多年未聞鄉音的人莫名生出幾分親切感。兩人閒聊時,男人無意間提起

“石柱縣西陀鎮”,還說前些年那裡出過一樁轟動全縣的殺人案,凶手至今冇抓到,警方還在四處排查。

白建中的心臟猛地一沉,手裡的賬本

“啪嗒”

掉在地上。他強裝鎮定地彎腰去撿,指尖卻控製不住地發抖。男人察覺到他的異樣,疑惑地問:“兄弟,你咋了?臉色這麼白?”

白建中慌忙擺手,謊稱自己最近感冒了,隨便應付了幾句就匆匆打發男人離開。可那番話像一顆石子,在他心裡激起千層浪,十六年前的血色記憶再次翻湧上來,劉燕倒在血泊中的模樣、長江冰冷的江水、派出所民警信任的眼神,一幕幕在腦海裡反覆閃現。

自那以後,白建中變得更加神經質。他總覺得身邊的人都在用懷疑的目光看他,連工廠裡同事閒聊的笑聲,在他聽來都像是在議論自己。有一次,王芳給他洗衣服時,發現他襯衫領口沾著一塊褐色汙漬,隨口問了句

“這是啥”,白建中卻像被踩了尾巴的貓一樣跳起來,搶過襯衫扔進垃圾桶,對著王芳大吼大叫。王芳被他突如其來的暴躁嚇哭,委屈地說:“我就是問一句,你至於嗎?”

看著妻子泛紅的眼眶和孩子驚恐的眼神,白建中才意識到自己失態,可他冇法解釋,隻能蹲在地上,雙手抓著頭髮,陷入無儘的痛苦和掙紮。

轉折發生在

2006

年初春。當時全國開展流動人口資訊覈查行動,派出所民警來到工廠登記員工資訊。白建中躲在倉庫最裡麵的角落,看著同事們一個個拿出身份證登記,手心全是冷汗。輪到他時,他磨磨蹭蹭地掏出假身份證,民警接過證件,皺著眉頭翻來覆去地看,又抬頭打量他好幾眼:“你這身份證看著不太對勁啊,照片和你現在差彆有點大。”

白建中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嘴唇哆嗦著說:“這是好幾年前辦的,那時候瘦,現在胖了點。”

民警冇再多問,隻是把他的資訊登記在本子上,讓他第二天去派出所補錄指紋。就是這簡單的一句話,徹底擊垮了白建中的心理防線。他知道,指紋是無法偽造的,一旦去了派出所,自己隱藏十六年的身份就會徹底暴露。

那天晚上,白建中徹夜未眠。他坐在床邊,看著熟睡的王芳和孩子,眼淚無聲地淌下來。他想起這些年和王芳在一起的日子,雖然清貧,卻有著逃亡路上難得的溫暖;想起孩子第一次叫

“爸爸”

時,自己內心的激動與愧疚。可他更清楚,這份平靜是建立在謊言和罪惡之上的,遲早會被揭穿。

天快亮時,白建中做出了決定,他要跑。他悄悄收拾了幾件衣服,把家裡僅有的幾千塊錢塞進懷裡,最後看了一眼妻兒,狠心拉開房門。可剛走到樓下,就看到孩子揉著眼睛追出來,抱著他的腿哭著說:“爸爸,你要去哪裡?不要丟下我和媽媽好不好?”

孩子的哭聲像一把刀,紮在白建中的心口。他蹲下來,摸著孩子的頭,淚水滴在孩子的臉上:“爸爸出去掙錢,很快就回來。”

說完,他用力推開孩子,頭也不回地跑進了晨霧裡。

白建中不敢走大路,專挑偏僻的小路跑。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隻知道必須遠離那個小縣城。餓了就啃口乾硬的饅頭,渴了就喝路邊的河水,晚上就蜷縮在橋洞或破廟裡。他像一隻驚弓之鳥,聽到一點動靜就躲起來,甚至看到穿製服的人,不管是不是警察,都會嚇得渾身發抖。

可他終究冇能跑遠。2006

3

15

日,白建中在一個偏遠小鎮的廢品收購站找活時,被正在覈查資訊的民警認了出來。當時他正彎腰搬廢鐵,民警看著他的側臉,覺得和通緝令上的白建中有些相似,便上前問道:“同誌,麻煩出示一下身份證。”

白建中抬頭看到民警的瞬間,身體僵住了,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

民警將白建中帶回派出所,采集了他的指紋和

DNA,與當年案件的存檔資訊進行比對。當比對結果顯示

“完全吻合”

時,整個派出所都沸騰了,這個逃亡十六年的殺人凶手,終於落網了。麵對鐵證,白建中再也無法隱瞞,他低著頭,斷斷續續地交代了十六年前殺害劉燕的經過,以及這些年的逃亡生活。

“我對不起劉燕,對不起她的家人,也對不起王芳和孩子。”

在審訊室裡,白建中痛哭流涕,“這些年我冇有一天睡過安穩覺,劉燕的樣子總在我夢裡出現,我知道遲早會有這一天。”

白建中的落網,讓沉寂十六年的劉燕被殺案終於有了結果。當民警告知劉燕的父母這個訊息時,兩位老人老淚縱橫。劉燕的母親顫抖著拿出女兒生前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紮著麻花辮,笑容燦爛。“孩子,凶手抓到了,你可以安息了。”

老人撫摸著照片,聲音哽咽。

2006

10

月,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審理。法庭上,白建中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他的辯護律師提出,白建中逃亡期間冇有再犯新罪,且有自首意願(被抓後如實供述罪行),希望法院從輕判決。但公訴人認為,白建中故意殺人,手段殘忍,逃亡十六年,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嚴懲。

最終,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處白建中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聽到判決結果時,白建中冇有上訴,他隻是平靜地說:“我罪有應得,這是我欠劉燕的。”

2007

年夏,白建中被依法執行死刑。臨刑前,他提出想見王芳和孩子最後一麵,但由於種種原因,這個請求未能實現。他給王芳和孩子留下了一封信,信裡寫道:“對不起,是我毀了這個家。希望你們以後好好生活,不要因為我而抬不起頭,忘了我,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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