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睜眼,穿成香江萬人迷,風姿靡靡 第123章:對峙

作者:乖滴哈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5-29 09:50:03

【第123章: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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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晉堯冇有回答。

他轉身走回客廳,目光如鷹隼般掃過四周,最終定格在茶幾下方。那裡塞著一個半開的紙箱,隱約露出幾抹黑色的布料。

他戴上手套,緩緩蹲下身,將紙箱拖了出來。

箱內整齊疊放著幾件黑色運動服、一雙運動鞋,還有一頂壓得很低的黑色棒球帽。陳晉堯拿起那隻鞋,鞋底縫隙裡嵌著乾涸的泥土,還有一星半點暗紅色的痕跡。

是血。

“李國強,叫鑒證科。”他站起身,視線越過茶幾,落在電視櫃旁的書架上。

書架上大多塞滿了厚重的醫學專著,唯獨最底層,突兀地擺放著幾本通俗小說。

陳晉堯再次蹲下,目光掃過那些書。

《緝凶》單行本,第一冊至第四冊,整齊碼放。書頁泛黃卷邊,書脊處有著明顯的摺痕,顯然被翻閱過無數遍。

而在小說旁,還躺著一本黑色硬殼筆記本,封麵上冇有任何字跡。

陳晉堯伸手取出筆記本,翻開第一頁。

字跡工整有力,一筆一劃,與之前在案發現場發現的紙條如出一轍。

第一頁記錄著日期:去年八月十六。

“阿芳死了。死在手術檯上。我救不了她。不是因為技術不夠,是因為她來得太晚了。她在海裡泡了太久,肺裡全是水,心臟停了好幾次。我儘力了,但她還是走了。”

“那個男人來了,在急診室外麵站了一會兒,聽說人冇救過來,轉身就走了。走的時候推了小林。小林才二十二歲,剛來急診科半年。她哭了整整一個夜班。”

“我寫了投訴信。醫院說管不了。他不是醫院的人,不是病人,不是家屬,他們管不了。”

翻到第二頁,日期是去年九月。

“今天在手術室外麵看見了羅文彪。他來找我,說上次住院時多謝照顧,送了我一隻金鐲子。我說不用,他硬塞給我。後來我查了,那隻鐲子是他從一個病人手裡訛來的。那個病人是個老太婆,兒女不管她,一個人住院。羅文彪幫她付了醫藥費,然後讓她簽了一張借條。利息比高利貸還高。”

“我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說,這世道就是這樣。你不欺負人,人就欺負你。”

“我把鐲子退了。他笑我傻。”

陳晉堯快速翻過後麵幾頁。筆記本上的記錄愈發密集,有些是日期,有些是名字和地址。每個名字後都跟著一段冰冷的判詞,記錄著這個人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事”,為何“該死”。

羅文彪的名字在第三頁,被紅筆重重圈起。

強仔的名字在第七頁,同樣打了個紅圈。

“羅文彪死了。強仔也死了。他們該死。法律不管他們,我管。”

“還有一個人。”

那個名字被粗暴地劃掉了,墨跡透紙,看不清原本的字樣。但陳晉堯敏銳地注意到,這一頁的紙角被撕去了一小塊,像是寫了什麼秘密又被強行抹去。

他將筆記本裝進證物袋,站起身,眼神凜冽。

“找到他。他跑不遠。”

訊息很快從車庫傳來。張懿的車不在車位上,物業稱今早六點多,有人看見那輛車駛出了車庫。

“往哪個方向?”

“往東。上了山道。”

陳晉堯帶隊追出去時,天色已徹底大亮。

陽光刺眼,照在擋風玻璃上,晃得人幾乎睜不開眼。車子沿著蜿蜒的山道疾馳,兩側的樹木飛速後退,光影如刀,一道道劃過車身。

李國強緊握方向盤,目光死死盯著前方。

“前麵有個岔路口,”他沉聲道,“一條往山頂,一條往海邊。”

車子逼近岔路口時,陳晉堯忽然開口:“往海邊。”

李國強瞥了他一眼,冇問為什麼,猛打方向盤,車子呼嘯著衝向了海邊的那條路。

道路愈發狹窄,兩旁的樹木也更加茂密。陽光透過樹葉的縫隙灑落,在路麵上投下斑駁的光斑,宛如碎金鋪地。

開到路的儘頭,是一片嶙峋的礁石灘。

那輛深藍色的轎車就停在那裡,車牌號與物業描述的一致。

陳晉堯推門下車,手按在槍套上。

海風呼嘯,吹得他衣角獵獵作響。遠處是灰濛濛的海麵,海浪不知疲倦地拍打著礁石,濺起層層白沫。

張懿站在礁石灘的儘頭,背對著他們。

他穿著一件深藍色的外套,身形高挑,背脊挺得筆直。海風撩動著他的髮絲,他佇立在那裡,像一根釘進礁石裡的鐵樁,孤獨而決絕。

“張懿。”陳晉堯喊了一聲。

張懿緩緩轉過身。

他比照片上看起來年輕些,五官端正,皮膚白皙,戴著一副金絲邊眼鏡。鏡片上蒙著一層淡淡的水霧,讓人看不清他的眼神。

但他的嘴角微微上揚,似乎帶著一絲笑意。

“陳sir。”他聲音平靜,“比我預想的快了一天。”

“你跑不掉的。”陳晉堯向前邁了一步。

張懿冇有動。

他從外套口袋裡掏出一把手術刀,刀刃窄長,在陽光下閃過一道寒光。

“我冇打算跑。”

他說:“我隻是想找個安靜的地方。”

李耀輝和李國強趁機從兩側包抄過去。

張懿看見了,卻並不慌張。他將手術刀舉起,刀刃朝向自己,姿態優雅得如同握著一支鋼筆。

“你們不用緊張,”他說,“我不是來殺人的。我隻是想跟你們聊聊。”

陳晉堯又逼近一步。

“張懿,放下刀。有什麼事,回去說。”

“回去?”張懿輕笑一聲,笑聲被海風吹散,顯得有些飄渺,“回去之後呢?審判?坐牢?絞刑?”

他搖了搖頭。

“陳sir,我冇做錯。羅文彪該死,強仔也該死。他們做了那麼多壞事,冇人管他們。我隻是做了你們該做的事。”

“法律不是這麼用的。”陳晉堯的聲音沉穩有力。

“法律?”張懿的聲音陡然拔高,“法律管得了羅文彪嗎?他放數、收賬、逼得人家破人亡,法律管了嗎?強仔逼死了阿芳,法律管了嗎?那個護士被他推了一把,投訴了半年,法律管了嗎?”

他的聲音在海風中變得尖銳,帶著壓抑已久的憤怒。

“我在英國讀書的時候,以為香江的法治會不一樣。回來之後才知道,一樣的。有錢的、有權的、會鑽空子的,什麼都管不了。冇錢的、冇權的、老實巴交的,什麼都管。”

“所以你來管?”

陳晉堯再次上前,距離張懿已不足十步。

“福爾摩斯不是說,‘當法律無法給當事人帶來正義時,私人報複從這一刻開始就是正當甚至高尚的’。”①

張懿看著他,嘴角的弧度依舊,但眼底卻是一片冰冷的荒涼:“我無緣見柯南道爾和福爾摩斯,不知三月三又是怎樣一個人?”

——

①節選自《福爾摩斯探案集》,但並非原著確切台詞,疑似後人對福爾摩斯精神的經典化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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