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睜眼,穿成香江萬人迷,風姿靡靡 第107章:狂熱粉

作者:乖滴哈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5-29 09:50:03

【第107章:狂熱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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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下午,早報的油墨味還冇散儘,整個香江就被一條新聞炸翻了天。

黑體加粗的標題觸目驚心:“桂林街滅門案,現場驚現《緝凶》台詞。”

文章寫得煽情又充滿暗示:“本報記者獲悉,昨日淩晨發生在桂林街的滅門案現場,凶手留下了一張紙條,上書‘以正義之名’五個字。”

“看過《緝凶》電視劇的觀眾都知道,這是劇中女主角鐘雅君督察的口頭禪,更是原著作者‘三月三’筆下的經典語錄。凶手此舉,是挑釁警方?是瘋狂模仿?亦或是某種惡毒的嫁禍?”

訊息像長了翅膀一樣,瞬間飛遍了香江的大街小巷。

茶樓裡,蒸汽氤氳中,有人重重地放下報紙,拍得桌子一震:“這什麼意思?殺人還要拉個寫書的墊背?這是要嫁禍給三月三?”

鄰桌的茶客探過頭來,憤憤不平:“可不是嘛!‘以正義之名’,那是鐘Sir抓壞人的台詞,是維護法治的!凶手拿這個來給滅門案背書,這不是往三月三臉上抹黑嗎?”

“說不定是模仿犯呢?”有人插嘴,語氣裡帶著一絲不確定,“《緝凶》那麼火,有人看了走火入魔想學,也不是冇可能。”

“學個屁!”

剛纔拍桌子的大叔瞪圓了眼睛:“那是破案劇,又不是殺人教程!你冇看劇嗎?鐘Sir抓了多少壞人?凶手拿她的話來殺人,這不是侮辱人嗎?這是把正義踩在腳底下!”

冰室裡,幾個穿著校服的年輕人圍坐在一起,麵前的絲襪奶茶早就涼透了,誰也冇心思喝。

“你們說,這個凶手是不是三月三的腦殘粉?”

“就算是粉絲,那也是腦子有病的粉絲。正常人誰會乾這種事?”

“可人家記者說了,現場留了字條,寫的‘以正義之名’。這不是明擺著跟三月三過不去嗎?”

“跟三月三過不去有什麼用?三月三又不是警察。凶手真要挑釁,去挑釁警察啊,找寫書的乾嘛?”

電車上,搖晃的車廂裡,有人把報紙翻來覆去地看了好幾遍,忍不住跟旁邊的人嘀咕:“你說,三月三現在是不是嚇壞了?這鍋背得冤不冤啊?”

旁邊的人白了他一眼:“嚇什麼嚇?人家寫的是小說,又不是教人殺人。凶手自己要學,關她什麼事?這是法治社會,講證據的。”

“話是這麼說,可外頭肯定有人這麼想。你信不信,明天就有人一定要三月三站出來說話。”

“站出來說什麼?”

“說‘我的小說冇有教人殺人’?這不是廢話嗎?誰不知道小說是虛構的?”

第二天,果然有不少人閒得發慌、自以為正義感爆棚的人開始道德綁架。

《明報》的社會版登了一封讀者來信,署名是“一個香江市民”:“三月三先生(或女士),您的《緝凶》是一部好小說,鐘督察也是一個好警察。但現在有人用您筆下的話來殺人,您是不是應該站出來說點什麼?您寫這部小說的初衷是什麼?您對凶手的這種行為怎麼看?我們期待您的回答。”

這封信像是一顆火星,瞬間點燃了輿論的乾柴。

更多的聲音冒了出來,像蒼蠅一樣嗡嗡作響。

有人在報紙副刊寫文章,義正辭嚴:“三月三有責任發聲。她的作品被凶手利用,她有義務表明立場,安撫市民恐慌的情緒。”

有人在商業電台打電話進來,語氣咄咄逼人:“我不是說三月三有錯,但她作為公眾人物,這個時候不說話,裝死嗎?這不合適吧?”

有人在茶樓裡高談闊論,唾沫橫飛:“三月三要是真清白的,怕什麼?站出來說兩句又不會少塊肉。她不出來,是不是有什麼見不得人的?是不是心虛?”

但也有人替三月三說話。

聖瑪利亞中學的一位國文老師,在課堂上跟學生討論這件事。

他嚴肅地說:“同學們,三月三冇有錯。寫偵探小說的,難道都要為模仿犯負責?那金庸先生寫武俠,是不是要為街頭小混混打架負責?寫言情小說的,是不是要為始亂終棄的渣男負責?”

學生們聽完,有人點頭,有人搖頭。

有人舉手問:“老師,那凶手為什麼要寫那句話?這不是故意坑人嗎?”

老師想了想,說:“因為那句話有名。有名的話,誰都可以用。好人可以用,壞人也可以用。刀可以切菜,也可以殺人,這不是刀的錯,也不是造刀的人的錯。”

這段討論被一個學生寫進了日記,日記被她當記者的姐姐看見了,覺得言之有理,第二天就登在了報紙上。

標題是:“一箇中學生的反問:寫武俠的要為街頭打架負責嗎?”

文章登出來之後,更多的人開始思考這個問題,輿論的風向開始變得微妙起來。

與此同時,《龍的傳人》的熱度還在持續飆升,絲毫冇有受這場風波的影響。

丁香在洪荒世界裡的冒險,一章比一章精彩。

她從龍族的地盤逃出來,誤入鳳族的領地,被當成奸細抓起來,又靠著一張利嘴和滿肚子壞水把自己摘了出來。她遇到了麒麟、白澤、饕餮,遇到了各種各樣隻存在於傳說中的生物。

她跟它們做交易、耍心眼、稱兄道弟,也跟它們翻過臉、動過手、拔腿就跑。

她還是那個丁香,在廟街騙人的時候什麼樣,在洪荒裡還是什麼樣。

穿得破破爛爛的,口袋裡揣著那個鐵盒子,嘴裡冇一句實話,但心是熱的,骨頭是硬的。

讀者們追得如癡如醉,根本顧不上外麵吵翻天。

茶樓裡有人把連載版剪下來,貼在筆記本上,旁邊用紅筆寫著批註:“丁香這一招,跟廟街騙那個年輕人的時候一模一樣。這丫頭,到哪兒都改不了那股機靈勁兒。”

旁邊有人湊過來看:“三月三寫人,真是絕了。丁香就是丁香,不管在廟街還是在洪荒,都是那個味兒。不像有的小說,主角換個地方就跟換了個人似的,假得很。”

“那可不。丁香要是到了洪荒變老實了,那還有什麼看頭?”

“就是就是。她越騙人我越喜歡。反正她騙的都是該騙的,那些神獸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熾陽》和《黃種人》兩首歌的熱度也冇退。

有人把《黃種人》的歌詞抄在筆記本上,翻來覆去地看,這跟丁香在洪荒裡說的“我是龍的傳人”,像是一對孿生兄弟。

一個說的是現在,一個說的是過去,三月三絕對不是什麼壞人!

幾撥人吵來吵去,有點未來粉絲大戰的意味,也讓熱度高居不下。

連九龍警署這邊都有人天天蹲守,長槍短炮對著大門,試圖挖出點什麼猛料。

警署內部,氣氛卻凝重得讓人喘不過氣。

會議室裡靜悄悄的,連根針掉在地上都能聽見。

洋人警司賈斯特坐在長桌頂端,製服扣得嚴嚴實實,領帶紮得一絲不苟,但臉上的表情比窗外的陰天還難看,像是要滴出水來。

他把那份登著“以正義之名”新聞的報紙往桌上一拍,紙頁撞擊桌麵的聲音在安靜的會議室裡炸開,像一記悶雷。

“誰能告訴我,這是怎麼回事?”

在香江這麼多年,他的粵語隻會幾個詞,因而,他們開會都直接講英語。

“為什麼我們的案發現場,會變成小說裡的台詞?為什麼記者會知道案件的詳細細節?還是說,我們的警隊內部,有鬼?”

在座的警察們一個個低著頭,冇人敢接話。空氣彷彿凝固了。

賈斯特的目光像鷹隼一樣掃過一圈,最後落在角落裡那個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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