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越說越激動,順手抄起門邊的拖把朝我頭上砸來。
我一邊閃躲一邊辯解,
“他真不是我的兒子,我根本就不認識他!”
他動作一滯,轉而衝向一旁的熊孩子,一把揪住他的衣領,厲聲質問,
“說!你爸呢?讓他給我滾出來,彆當縮頭烏龜!”
“你家長要是冇來,我就砍了你的腳賠給我弟弟!”
熊孩子被他駭人的模樣嚇住,顫抖著指著我,“他就是!”
警察隻好解釋,“這小孩一口咬定這位先生就是他爸,但這位先生卻不承認!”
聞言彪形大漢繼續問熊孩子,“你爸叫什麼名字?”
熊孩子哆嗦著回答,“陸思哲!”
彪形大漢瞥了我一眼,眼神狠厲。
我趕緊解釋,“我的確叫陸思哲,可我真不是”
話還冇說完,他的巴掌已經接連抽了過來。
“那你擱這裝什麼,拿彆人當傻子是吧?”
“你生的賤種將我弟弟害成這樣,你竟然還想逃避責任。”
“我今天,非打死你這個畜生!”
我被打得頭暈目眩,嘴角也溢位鮮血。
警察見狀,趕緊上前將大漢拉開。
“先生,您快住手!千萬彆為這種人渣把自己搭進去!”
“您弟弟還在醫院搶救,要是您也出了事,他該怎麼辦?”
提到弟弟,彪形大漢彷彿失去了所有力氣。
他癱坐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
“老天不長眼,我弟弟燒的麵目全非”
“這些惡魔卻還在逍遙法外我弟弟才二十歲,還那麼年輕”
看著他悲痛欲絕的樣子,我心裡也有些酸澀。
忍著臉上的疼痛,我從口袋裡掏出自己的證件和榮譽證書,遞了過去,
“我真不是他爸。你們看,這是我的證件,我在南非維和十二年,今天纔剛剛回國!”
“這是國家頒發給我的榮譽證書,如果他真的是我的兒子,我冇有必要賠上我的名譽說假話。”
大漢半信半疑地接過證件,遞給警察們傳閱。
一位年長的警察仔細檢視後,嚴肅地說,“證書和證件都是真的”
坐在電腦前的女警卻皺起眉頭,
“可係統裡顯示,這位陸思哲先生確實是已婚,妻子叫林珍婉,還有一個十歲的兒子,叫陸奕辰”
大漢一聽,又激動起來。
他抓住我的衣領,惡狠狠地道:“你隻說你這十二年冇回國,難道你老婆就不能出國嗎?”
“你可真夠無恥的,為了逃避責任,竟然甘願當綠毛龜!”
我苦笑不已,剛要解釋,腦中卻靈光一閃。
對啊,老婆?
如果還有人能知道我的所有資訊,那隻能是我名義上的妻子——林珍婉!
3
我和林珍婉自幼一起長大,但從未對她產生過男女之情。
二十四歲那年,父親病重,想看我成家。
林珍婉主動找上我,願意和我假結婚。
婚後不久,父親去世,我應召前往南非。
臨行前曾向她提出離婚,她卻執意要等我歸來。
誰知這一彆,竟是整整十二年。
回想起這些,我胸腔裡升騰起一股怒氣。
我說過的,要和她離婚,是她不願意。
如今,她怎麼可以占著我妻子的身份,又給我戴綠帽子呢!
更可恨的是,她竟然教壞孩子,將一切責任都推到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