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我想好了……我要去美國找你,然後結婚。”
岑琳輕吸一口氣,欣喜的聲音從電話裡傳來:“朝朝,你終於想通了!媽媽給你看的那個小夥子各方麵都很不錯,你們會幸福的!”
“好。”
扔下電話,岑朝朝無力地滑坐到地上。
桌麵上程暮的手機螢幕猶在亮著,螢幕上是他的備忘錄。
備忘錄的最近一條是今天更新的,配圖是一枚粉色的心形鑽戒。
跟岑朝朝右手中指上那顆一模一樣。
而圖片的底部附著一行小字——“沈黎,要是戴上這枚戒指的人是你,該有多好。”
沈黎,是程暮的前女友。
眼淚簌簌落下,岑朝朝回憶起程暮跟自己求婚那天。
雖然冇有鮮花,冇有單膝下跪,雖然程暮還是選在了她最不喜歡的法餐廳作為求婚地點。
但她還是在看到這枚粉鑽戒指的一瞬間紅了眼,抽噎著說好。
在一起五年,岑朝朝以為程暮本就不注重細節,因此很少計較這些。
直到剛剛她無意之中看到程暮的手機備忘錄。
備忘錄裡滿滿噹噹地記載了沈黎的喜好。
沈黎愛吃西餐,沈黎喜歡木製傢俱,沈黎喜歡粉鑽……
岑朝朝定定地看著手上那枚粉色鑽戒。
原來程暮不是不在意細節,隻是不在意她罷了。
岑朝朝忽然有些喘不上氣。
熟悉的腳步聲傳來。
岑朝朝猛地起身,卻一頭撞到了書桌的桌角上。
程暮看著蹲在地上的岑朝朝,皺了皺眉。
她一向喜歡用一些莫名其妙的法子吸引他的注意力。
走近兩步纔看清楚,她的身子正在發抖,手捂著額頭,指縫中隱約可見紅色。
程暮的眉頭皺得更緊。
“你又怎麼了?”
“剛剛起得猛,撞到桌角了。”
岑朝朝下意識地隱瞞了部分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