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那頓生日家宴,最終不歡而散。
趙博扶著“受了委屈”的張愛娟,柔聲安慰著送她回家。
趙振國則是一言不發,拽著我的胳膊,幾乎是把我一路從飯店拖回了家。
他的力氣大得嚇人,我的手腕被他捏得生疼。
一進門,他便狠狠地把我甩在客廳中央。
我一個踉蹌,差點摔倒。
他指著我的鼻子,麵目猙獰。
“梁秀紅,我警告你!你要是再敢在外麵敗壞我的名聲,我就讓你淨身出戶!”
“把你那疊破紙給我!”
他衝上來,想搶我死死抱在懷裡的那遝銀行流水。
那是我唯一的證據,我怎麼可能給他。
我死死護住,和他爭搶起來。
混亂中,他猛地一推。
我的後腰,重重地撞在了客廳那個紅木茶幾的尖角上。
“砰”的一聲悶響。
一陣撕心裂肺的劇痛,讓我眼前一黑,瞬間失去了所有力氣,癱倒在地。
我蜷縮在地板上,冷汗濕透了後背的衣服。
我疼得連話都說不出來。
趙振國站在我麵前。
他的眼神充滿了厭惡和鄙夷。
“裝!你就繼續給我裝!”
他冷哼一聲,摔門而去。
那一晚,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熬過去的。
第二天,天一亮,我扶著牆,一步一步挪出了家門。
我冇有去醫院,而是直接去了最近的律師事務所。
我,梁秀紅,要離婚。
趙振國的反應比我想象中更快。
下午,他的律師就聯絡了我。
對方在電話裡的語氣,充滿了高高在上的施捨。
他開出的條件,堪稱羞辱。
一個操勞了四十年的妻子,隻能分到我們家那套冇有電梯的六樓老破小。
其餘所有的婚內財產,包括我們現在住的這套大三居,他名下的存款,股票,全部歸他。
理由是,我四十年來是家庭主婦,“冇有經濟收入”,對家庭的財產貢獻為零。
我把這個條件轉告給兒媳林琳時,她正在公司加班。
電話那頭,我聽到一聲巨響,像是她狠狠地拍了桌子。
“媽!您彆怕!這婚必須離!這群王八蛋太欺負人了!”
“錢的事您彆擔心,我用我的私房錢,給您請全市最好的離婚律師!”
林琳的憤怒和支援,是這片黑暗裡唯一的光。
晚上,林琳帶著她請的王律師來到我暫住的小旅館。
我們一起整理這四十年來我能找到的所有證據。
在一個積滿灰塵的舊皮箱的夾層裡,林琳發現了一份被牛皮紙袋包裹得很好的檔案。
打開一看,是一份已經發黃的保險單。
一份二十年前的人身意外險。
投保人:趙振國。
被保險人:梁秀紅。
林琳一頁一頁地翻看著,臉色越來越凝重。
當她翻到最後一頁時,她猛地倒吸一口涼氣,捂住了嘴。
我湊過去看。
保單的受益人那一欄,赫然寫著三個讓我如墜冰窟的字。
張寶利。
那是張愛娟的兒子。
王律師的表情前所未有的嚴肅。
他指著受益人那一欄,
“梁阿姨,在法律上,指定一個和被保險人毫無血緣關係,甚至和投保人都冇有直接撫養關係的人作為高額意外險的受益人,是極不尋常的。”
“這背後,往往隱藏著我們不願意看到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