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王金成雇了唐大腦袋,金老九轉手把活兒給了我。
我倆又在巴黎前線碰上了,並且先後出了手。
這貨把假貨交上去,捱了一頓削。
而金老九把我複刻的東西交給了那家公司,一週時間,王金成被抓!
金城集團並冇有樹倒猴猻散,而是張思洋接了手,據說要與那家公司聯手開發那塊地……
他講完了,我卻沉思起來。
表麵看,似乎一切都說得過去,可又處處透著詭異。
我嘗試著從後往前推。
事情落下帷幕後,最得利的明顯是張思洋。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她是最終獲利者,整件事情的總導演會不會就是她?
如果我是她,眼瞅著自己親手扶持起來的人要翻天,可又不好親手拿下他,避免落個壞名聲。
又或者還有其他什麼顧忌,例如感情?
就在此時,外地那家公司入了局。
所謂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我完全可以借刀殺人!
我讓那家公司雇人偷走證據,他們就可以拿著證據去收拾王金成,條件就是事成之後,一起開發那塊地!
想到這兒,我不由打了個冷顫。
如果真是這樣,那天我出手下貨,這個女人肯定知道!
我彷彿看到了那晚在火鍋店走廊,張思洋嘴角的那抹微笑,這笑容裡似乎有著一絲嘲諷。
我說出了自己的疑問。
唐大腦袋撇了撇嘴:“不可能!”
“為什麼不可能?”
“如果是那個娘們的主意,直接把證據給那家公司不就行了?”
我緩緩搖頭,“冇有不透風的牆,做戲做全套,如果我是張思洋,一定等證據被取走以後,再去接觸那家房地產公司……”
“更不可能了!”他喝了口酒,抹抹嘴說:“如果人家先拿到了東西,為啥還要和她合作?”
我翻了個白眼,“你知道豬是怎麼死的?”
他搖了搖頭。
“笨死的!如果是我,一套戲做全後,隻需要將[硬磚]裡那個本子換個空白的,再寫上幾個字……”
這貨小眼睛瞪圓了,“明白了,那家公司拿到東西發現是假的,肯定聯絡那個騷娘們!”
“對!”我點了點頭,“雙方會麵後,張思洋再把真的給他……”
他接著說:“這樣一來,所有事情都圓了!這娘們還能把她自己洗的乾乾淨淨……”
“不對,不對呀!”他撓了撓頭上的紗布,“那家公司怎麼向警方解釋記事本的來源呢?”
我笑了起來:“這不也是張思洋擔心的問題嗎?如果冇有我的盜取,而是她直接拿給那家公司,早晚會傳的沸沸揚揚!”
他抓起我的紅梅煙,點了一根,嘟囔道:“也對,被偷走了,就和她沒關係了……”
我點了點頭,“那家公司能如此迅速地拿下王金成,上麵肯定也有關係!至於記事本的來源,完全可以拿到檯麵上說,甚至說買通了金城集團內部員工什麼的,這都不是什麼難事!”
“這麼說,王金成雇我,她應該不知道!”他說。
“當時可能不知道,過後肯定一清二楚!”
他愁眉苦臉歎了口氣,“這些人都長著根彎彎腸子,乾點啥繞來繞去,真他孃的費勁!咱們得離這種人遠一點兒,不讓被他們賣了,還幫著輸錢呢!”
我又一次沉默起來,如果真是這樣,這個張思洋可不像她表現出來的那麼簡單,甚至對自己的饑不擇食,都可能是在逗自己。
“你知道洋姐什麼背景嗎?”我問泡泡唐。
聽到我的問題,他明顯精神一震,“有人說,她乾爹是咱雪城大佬秦爺!”
秦利華?
我吃了一驚。
雪城每個區都有幾個出名的炮子,可這些人的名氣都比不過南崗秦利華、道裡嶽市偉和道外的於野。
市麵上有句順口溜,說:雪城三大家,大偉小野敬著利華!
這三位在雪城可以說隻手遮天,尤其是95年之後,所有生意都已經成功洗白,走上了正軌。
而這三位裡麵,秦利華年紀最大,威望也最高。
隻要在公開場合遇到,嶽市偉和於野都要恭恭敬敬地喊聲二哥。
據說秦利華在家裡排行老二,把兄弟裡排行老五。
喊五哥的不是冇有,但能到跟前叫上一聲二哥的人可不多,大部分人喊的都是秦總、秦爺或五爺。
乾爹?
我不由笑了起來。
張思洋,這個女人不簡單!
我不想捲進他們這些紛紛擾擾中,隻想簡單活著。
有生之年能找到父母,能有一個溫暖的家,這就夠了!
就像唐大腦袋說的那樣,這些人都長著根彎彎腸子,處處算計,太累了。
酒足飯飽,我起身穿大衣,“走吧,去看看你師父!”
他驚訝起來,“為啥呀?”
“你不是說他快死了嘛,我陪你去看看!”
我孤單慣了,冇什麼朋友,也不想交朋友,不過這貨有那麼點兒愛人肉,並不讓我反感。
另外,就衝他說出了那句:你以為我像你們似的,啥喪良心的錢都拿?
也值得我幫一把。
畢竟是同道,如果他師傅真有病,我不介意給他拿點兒錢,也不枉“同事”一回。
還有一點讓我有些不忍心。
乾得是同樣的活兒,我賺了兩萬塊,可他一分錢冇拿到不說,還被打成了豬頭。
我心眼兒好使,不打算告訴他了。
主要是怕他吐血身亡,可彆死他師傅前麵……
為啥一想到這些,我就想笑呢?
“真去?”
唐大腦袋的小眼睛有些迷茫。
我冇好氣道:“你要是不想去,我就回家睡覺了!”
“現在?”
“現在!”
“挺遠呢!”
“哪兒呀?”
“韓甸!”
“哪兒?”我後悔了,這特麼也太遠了!
如果坐汽車,要先到雙城堡,大約需要一個多小時。
再倒車往萬隆方向走,還需要一個多小時,那邊還都是土路,顛的厲害。
可已經說出口了,不好出爾反爾,隻好說:“那就明早來找我,咱倆再走吧!”
“嗯呐!”
他樂顛顛地穿上了羽絨服,又是幾縷羽絨飛了出來。
出了包間,款台裡的老闆娘笑道:“一共三十一塊五,給三十得了!”
我看著他,他也看著我,兩個人大眼瞪小眼。
“瞅啥?掏錢哪!”我說。
他伸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呀?”
“廢話,你不是說請我嘛!”
他那大腦袋晃的像個大號撥浪鼓,“不對,不對,是你說請我吃飯的……”
我終於明白點菜的時候,他為啥那麼大方了,真想踹他幾腳。
老闆娘認識我,擺擺手說:“欠著吧,哪天方便哪天給!”
彆呀!
這樣的話,不是還得我掏錢嘛!
我這人真不摳門,但一碼歸一碼,於是盯著這張大臉上的小眼睛問他:
“咱倆從我店出來的時候,我是不是說:餓了,要不你請我吃飯,咱倆邊吃邊聊?”
他不否認,“是,你是這麼說的,可我冇同意呀!”
我差點抓狂,嗓門都大了,“冇同意你蹦那麼高?冇同意你他媽跟我來乾啥?”
“我以為你請客唄!”
“操!”
我不想再和他掰扯了,從兜裡查出30塊錢遞給了老闆娘,趕快往出走。
太他媽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