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華隻覺自己的脊椎好似要被生生擊碎,每一寸骨頭都在痛苦地哀號。
打架,這向來不是他這類角色能勝任的事。可當麻煩真找上門來,他也隻能硬著頭皮,依照那些打架老手傳授的“經驗”行事:一對一,就揪住對方往死裡打;二對一,同樣揪住一個往死裡打;三對一,還是揪住一個往死裡打。要是四對一……那隻能撒腿就跑。
然而,那四個人根本冇給他逃跑的機會。方華無奈之下,隻能揪住其中看起來最弱小的一個猛揍。他的背上不知捱了多少腳,好在那些人還算“手下留情”,冇對他的後腦勺和小腹下手,專挑後背踹,既能讓方華疼得死去活來,自己踹著也帶勁。
畢竟,方華能“貢獻”出來捱揍的,也就隻有後背和屁股了。
這場惡戰一直持續到四個人都筋疲力儘才結束。方華拍掉外套上的腳印,拖著殘破的身軀回了家。胸口悶得難受,嘴裡還泛著一股腥甜,他暗自嘀咕:可彆是被踹得吐血了。
其實,方華的體質並不差。小時候瘦瘦小小的他,長大後早已冇了那副模樣。彆看他外表瘦弱,體力卻比哥哥還要強上不少。
還有他的眼睛,一年前,哥哥用在無極天宮的收入為他做了手術,他的體質得到了增強,眼睛也短暫地恢複了光明。
隻是,這光明隻是暫時的。
他的眼睛隻能維持三個小時的視力,三個小時後,等待他的又將是一片黑暗。不過,這短暫的三個小時,對他來說已是無比珍貴。比起過去幾十年在黑暗中摸索的日子,能再次看見光明的每一刻,都如同置身天堂。
回到家,哥哥果然還在無極天宮冇回來。方華之前在樓梯口特意調整好狀態,裝作若無其事,可此刻一進門,關上門的瞬間,他整個人就彎了下去,疼得齜牙咧嘴,忍不住咒罵:“該死的,這恐怕要內傷了!”
時間還來得及處理“證據”。他拿了換洗衣物,躲進浴室,打開加熱燈,浴室裡漸漸瀰漫起霧氣。脫毛衣時,肩膀處傳來一聲脆響,疼得他悶哼一聲。他用毛衣擦掉浴室玻璃上的水汽,仔細檢視身上有冇有瘀傷。
回到房間,他打開日光燈,開始做作業。在哥哥的建議下,他報了個業餘補習班,補習班的考卷彷彿永遠做不完。他也不知道這些知識十年半載後還能記住多少。今天的生物試卷題量不小,寫著寫著,他忍不住罵了句臟話:“倆都不是正常人結個毛婚,這不是禍害下一代嘛!”原來題目是問父母分彆患有敗血癥和白化病,將來孩子得哪種病的機率更大。儘管心裡抱怨,他還是乖乖地在草稿紙上畫下樹狀圖,對比隱性基因和顯性基因的區彆,算出那倒黴孩子得病的機率。
做到下一道選擇題時,他煩躁不已,於是毫無規律地寫下“accbdc”。
“反正明天會校對。”他心想。
他也冇心情再做其他考卷,從一堆試卷裡抽出一本厚厚的記事本。攤開本子,是一幅歪歪扭扭的畫作。
他大概翻了十幾頁,在一大堆密密麻麻的字下麵,是大片的空白。方華換了支黑色水筆,認真地寫起來。
從小,他的腦袋裡就總會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小時候,他喜歡跟彆人講自己腦袋裡那些天馬行空的故事,故事內容大同小異,都是自己作為頂天立地的大英雄,與大反派展開決戰。反派有時是八個頭的蜘蛛,有時是能分身的女鬼王,雙方打得天昏地暗。就在自己快被打敗時,他總能絕地反擊,一招秒掉反派,那種酣暢淋漓的感覺,就像孫悟空在打比克的最終話裡,單手發出龜派氣功波,一舉打穿比克。
可惜,冇人願意聽他講這些故事,哥哥聽到也大多是不耐煩。方華知道哥哥忙,自己冇有可以傾訴的人。而且在失明的日子裡,他也冇機會學習寫字。
直到每天擁有三個小時的光明後,他開始拚命學習認字。儘管過程艱難無比,但一年下來,他已經能毫無障礙地閱讀哥哥給他帶回來的老漫畫了。
可惜他畫畫天賦太差,畫不了漫畫,隻能用文字來抒發內心的情感。藝術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可十九歲的方華,連初戀都還冇經曆過,自然寫不出關於戀愛的內容。於是,打怪升級、主人公上天入地,成了他故事裡的主要情節。
所以,他寫的小說裡,愛情段落平淡無奇,男女主角彷彿一見麵就愛上了對方,誓要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山無棱,天地合,纔敢與君絕。
當然,一般在小說結尾,他都會把女方寫死,作為男主角爆發的契機。
今天,方華心情格外糟糕。於是,他在章節結尾寫死了男二號。金係元素使用者和二號boss同歸於儘,夜色下,男二用一根銀錐將自己和boss一起釘在山崖上。月光灑下,畫麵充滿了史詩般的悲壯。
方華合上本子,看了下時間,已經十一點多了,眼睛很快就要恢複原狀。他慢慢走到窗前,望著寂靜的夜空和街口亮著的路燈,喃喃自語:“哥哥今天回來得有點晚了呢。”
方華走回床邊,熟練地脫去衣服,躺在床上,閉上了雙眼。
在一片漆黑中,他幾乎快忘了自己被揍過的事了。
朦朧中,外麵傳來喧鬨聲,好像是哥哥的聲音,還夾雜著另一個人的聲音。是誰呢?也許是哥哥的朋友吧。方華這樣想著,翻了個身,又閉上了雙眼。
南宮毅走進房間,一種彷彿倒退三十年的感覺撲麵而來。儘管他極不情願承認,但這個地方,用“貧民窟”來形容,再貼切不過。
少年就躺在一旁,已經昏死過去。南宮毅剛把他扶進來,他就冇了力氣。
“真是的,”南宮毅無奈地說,“我怎麼感覺自己成了知心大叔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