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的項目就能給他。
我心軟了。
我提前三天備菜,跑遍全城買食材。
那兩箱茅台,也是我托朋友搞到的。
結果,我成了冇教養的東西。
“小林。”
陳總對著手機說,“你在哪?”
“我在酒店。”
“哪個酒店?”
“萬豪。”
“好。”
陳總說,“我過去找你。”
“陳總!您不能走啊!”
李峰在旁邊喊,“菜馬上就好!我這就去把林悅接回來!讓她給您跪下磕頭認錯!”
我握著手機的手指收緊了。
“李峰。”
那邊安靜了一下。
李峰搶過電話:“林悅!你聽到了嗎?陳總要走了!你趕緊給我滾回來!現在就回來!你要是敢讓陳總走,我打斷你的腿!”
“你讓我回去?”
“廢話!你不回來誰做飯?誰把酒拿出來?”
“好啊。”
我看著窗外的夜色,冷笑一聲。
“想讓我回去可以,先把那盆紅燒肉撿起來,吃乾淨。”
“你說什麼?”
“我說,讓你媽把你摔在地上的紅燒肉,一點點撿起來,吃乾淨。”
“林悅!你大逆不道!那是我媽!”
“那是你媽。”
我說,“從她打我那巴掌開始,我就不認這個媽了。”
“你……”
“還有。”
我打斷他,“告訴李婷,想吃魚自己殺,彆指望我,她手不是金貴嗎?那就餓著。”
“林悅,你是不是不想過了?”
李峰咬著牙說,“信不信我明天就跟你離婚?”
“不用明天。”
我深吸了一口氣。
“現在就離。”
過了幾秒,李峰才反應過來,冷笑一聲。
“離婚?林悅,你嚇唬誰呢?”
“你離了我,能去哪?這房子是我名字,車是我名字,你一個月那點死工資,連房租都付不起!”
“我告訴你,彆拿離婚威脅我!這套對我冇用!”
房子確實是他名字,婚前財產。
車也是他名字。
但車的首付是我出的,月供也是我在還。
至於工資……
在李峰眼裡,我是個小公司的行政,月薪四千。
他不知道那家小公司,是陳總的子公司。
而我,是那家公司的隱形合夥人。
年終分紅比他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