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第二天我將必須回到我故鄉的小鎮。開始的時候,出於內心的懺悔和歉意,所以覺得很自然我應該住在喬的家裡。可是後來,我安排好次日返鎮的馬車,到波凱特先生家去請了假,心裡又起了變化,猶豫不決是不是要住在喬的家裡,因此我編造各種理由為自己開脫,告訴自己我應該住在藍野豬飯店。什麼住在喬家中會帶來很多不便啦;什麼我忽然地跑去,他們對我的住宿會毫無準備啦;什麼我住的地方不能離郝維辛小姐的家太遠,她這個人非常嚴厲,不能令她不高興啦。世上所有的騙子比起自我欺騙的人來就算不上什麼了,而我就是這樣一個自我編造理由來自欺欺人的人。我乾的就是這樣奇怪的事。如果我把彆人的假幣當作真幣收下來,那是我的無辜導致的,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現在的問題是我明明知道這是我自己造的偽幣,卻自欺欺人說是真幣。如果有一個陌生人,向我致謝,裝作為了保險起見,幫我把鈔票用紙包好,背地裡卻抽去鈔票,倒換上了廢紙,這還可以理解;不過問題是我自己包上了一堆廢紙,卻當作鈔票遞給自己!
剛剛決定一定要住在藍野豬飯店,在另一個問題上我又躊躇不定了,心頭非常不安,即我到底該不該帶著討債鬼去呢?要是帶上這個穿著講究的小跟班,讓他站在藍野豬飯店裡的馬房拱道口展示他的高筒皮靴,那該會多麼得意;況且要是這個討債鬼突然出現在那個裁縫鋪裡,一定把那個特拉布所雇的不懂禮貌的小夥計嚇得要死。可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特拉布的小夥計或許會巴結他,以示熱情,把我的一切底細都告訴他;也或許這個小夥計會把我的跟班給轟到街上去,因為我清楚他是個輕率魯莽、不知死活的傢夥。此外,我的女恩主一旦知道這件事,或許不會讚成。想來想去,最終還是決定把討債鬼留在倫敦。
我所乘的是在下午出發的一班馬車,此時正值冬季,因此要到天黑之後兩三個小時才能抵達目的地。馬車從交叉鑰匙形的旅館招牌那裡出發的時間是二時整,所以我提前了一刻鐘到達開車地點,由討債鬼侍候我登車。實際上,侍候這個詞隻是說說罷了,要是能夠推托,他是不想侍候我的。
在那個年代,到我們家鄉去的驛車上一般要裝運幾個囚犯送到監獄船去。我以前常聽人說起這些坐在車頂上麵的乘客,並且也不止一次地親眼見到過他們,坐在大路上奔馳的馬車頂上,懸著兩條戴著鎖銬的腿,搖來晃去的。因此,這次赫伯特趕到車站的院子裡給我送行並告訴我今天有幾名罪犯在車上和我同行時,我一點兒都不詫異。可是,一聽到罪犯這個詞我就會情不自禁地感到畏縮,實際上這早已是陳年往事,也無必要再聞之失色。
“漢德爾,和罪犯同車你不介意嗎?”赫伯特問道。
“噢,我不介意。”
“我看你好像不喜歡他們,對嗎?”
“我不能裝出喜愛他們,我想你也不會很喜歡他們吧。不過我不介意他們。”
“瞧,他們過來了!”赫伯特說,“他們從一家小酒吧裡出來了。他們看上去多麼卑鄙下流啊!”
我猜測這兩個犯人是去請他們的差官喝酒的,因為他們身旁有一個看守跟著,三個人從酒吧出來全都用手擦著嘴巴。這倆手上戴著手銬,腳上戴著腳鐐——這種鐐銬的樣子我很熟悉。他們穿的囚服我也很熟悉。他們的看守有兩把手槍,胳肢窩下還夾著一根結實的大頭棒,可是他對兩個犯人倒很體貼,叫他們站在他的旁邊,一同看著套馬車;從他的態度來看,這兩個犯人好像暫時還不作正式展出的展品,不過他本人則像一位博物館館長。兩個犯人中有一個稍高點兒,也很強壯,可是卻穿著一套比較小的囚犯服。或許這個世界大會捉弄人,不管對犯人或自由人都一個樣,很多事都神秘莫測。他的四肢就像大大的針插,衣服緊束在身上使身體都變了形了,真使人感到荒謬絕倫。他那隻半睜半閉的眼睛,我一眼就認了出來,這正是那個我在三快樂船伕酒店看到的人。那是個週六的夜晚,他坐在長椅上,用無形的手槍瞄準我。
一看就知道,他還冇認出我來,就像是在這一生中從冇有見過我一樣。他的眼光飄過來看著我,估計著我的錶鏈,接著他隨便吐了一口痰,向另一個囚犯說了些什麼,他們兩人就一齊大笑起來,然後把兩個人銬在一起的手銬哐當一響,他們就又一齊轉過身去,看著彆的什麼東西了。他們衣服的背後寫著很大的號碼,彷彿是兩扇街道店鋪的門。他們皮膚上長著癩瘡,不僅粗糙而且難看,好像是低等動物。他們腿部有鐐銬的地方紮著手帕,或許是為了擋住羞恥。所有人都望著他們,但是又躲開他們。就像赫伯特說的那樣,他們很卑鄙、很下賤了,實在令人難以入目。
這並不是最糟的事,最壞的事還在後麵。問題在於車頂上的那塊地方已經被一戶搬離倫敦的人家放滿了東西,所以這兩個犯人便冇有地方坐了,僅僅是坐在車伕後麵的一排前座上。有一個易怒的旅客原來預定的是前排第四個座位,這一來便發火了。他認為這是破壞合約的行為,居然讓他和如此的無賴同坐,這簡直是邪惡的、卑鄙的、下流的和可恥的等等,所有罵人的話都用上了。這時馬車已準備好了,車伕也不耐煩了,我們全體旅客正打算上車,兩個犯人和他們的看守也過來了。他們一過來就帶來一股麪包肉湯的氣味,以及粗呢子氣味、搓繩場的麻繩氣味還有爐石的氣味。
“先生,請不要太在意這件事,”看守對那位發脾氣的旅客懇求說,“我來坐你旁邊,讓他倆坐在邊上好了。他們肯定不會妨礙你的,先生。你就當根本冇有這兩個人就是了。”
“彆怪我,”那位我認識的犯人大喝道,“我原本就不想去,我原本就想留下來。按我的想法,誰來代替我都很好。”
“也希望代替我,”另一個犯人也粗魯地說,“要是以我的方式做,我肯定不會妨礙大家。”說完他們兩人大笑起來,並開始剝硬果吃,果殼隨地亂吐。我覺得,如果我自己也處於他們這種境況,這樣地受人輕蔑,我一定也會向他們一樣行動的。
最終,對於這位怒氣沖沖的先生來講絲毫冇有補救的餘地,要麼他自認背運,和犯人坐在一起,要麼等下一班再走。他仍舊上了車,嘴裡也仍舊是抱怨不斷,臟話不斷。看守坐在他的附近,兩個犯人也很費力地爬上了車。我認識的那位犯人就坐在我後麵,嘴裡的熱氣全吐在我的頭髮上。
車子啟程時,赫伯特向我說:“漢德爾,再見!”我心裡思忖,多麼走運啊,幸虧他給我起了個名字,卻冇有叫我皮普。
要描述這位犯人的呼氣有多麼濃烈是不可能的,不但一口口熱氣噴在我後腦勺上,而且順著我的脊梁骨到處分散,一路鑽進我的骨髓,甚至還帶著一股酸味,一直酸到牙根上。他撥出的氣比誰都多,呼氣的聲音也比誰都響亮。我隻能蜷縮身體,全力忍受住他的呼氣,可是這樣一來,我覺得自己一邊的肩越聳越高。
天氣非常的陰濕,這倆犯人一直在抱怨著寒冷。馬車還冇走多遠,我們好像都進入了冬眠狀態,感覺遲緩,毫無興趣。馬車一過途中的驛站,我們索性哆哆嗦嗦地打起瞌睡來,一聲不發地保持著安靜。我考慮著究竟要不要在他離開馬車之前把兩鎊錢還給這位犯人,用什麼樣的方法比較好,就這樣我自己也進入了夢鄉。忽然,我身子往前一衝,像是自己要跳進馬群裡一樣,在一陣恐慌之中醒來,於是剛纔的問題又浮現在心中。
我想我一定睡著了很久,由於車外一片黑暗,閃爍著搖晃的燈光的影子。即便我雙眼辨彆不清外麵的事物,但是車外吹來陰冷潮濕的風卻使我嗅到了故鄉沼澤地的氣息。我後麵的兩個犯人縮成一團,靠我越來越近,看來把我當成為他們遮擋冷氣的屏風了。我聽到他們正在說話,聽到的第一件事正是我在考慮的“兩張一英鎊鈔票”。
“他如何弄到的?”那個我從未見到過的犯人問道。
“我哪裡知道?”另一個答道,“他弄到後也不曉得藏在什麼地方。不管如何,我思索著,是朋友給他的吧。”
另一個罵了一聲寒冷的天氣,說:“要是現在有該多好。”
“是兩張一英鎊鈔票,還是朋友?”
“是兩鎊得鈔票。我可以因為一張一英鎊鈔票出賣所有的朋友,一英鎊鈔票就可以成交。唔,因此他說——?”
“一次他說,”我認識的那個犯人答道,“他在船塢裡的一堆木材後麵對我講的,隻不到半分鐘時間,他又說,‘你很快就會被放出去!’是這樣,那時我就要被釋放了。他問我是否願意找到那個給過他飯吃又為他保守了秘密的孩子,將這兩張一英鎊的鈔票給他。我同意了,也做到了。”
“你這個大傻瓜,”另一個犯人憤憤地說,“如果換成我,我就要像個人一樣花個痛快,去飽餐一頓。他肯定是個生手。你不是說他對你不瞭解嗎?”
“他不知道我,我們是兩個幫子,分彆關在兩條船上。後來他由於越獄,抓住以後被判為無期徒刑。”
“真的嗎,你在這一帶鄉下隻乾過那麼一次活兒,對吧?”
“隻有一次。”
“你對這兒有什麼想法?”
“這是個最差勁的地方,泥濘、大霧、沼澤、苦役;苦役、大霧、沼澤。泥濘。”
他倆都用最刻毒的語言咒罵這個地方,後來罵得冇有詞了,才漸漸地停了下來。
我偷聽了他們的談話之後,真想馬上下車,離開這兒,躲到公路上一處偏僻黑暗的地方。幸好這個犯人冇有對我產生懷疑,冇有把我認出來。的確,我自己也長大了,完全改變了,著裝不同了,身份地位也不同了,要是不遇到特殊情況,冇有鬼神的幫助,無論如何他也不會把我認出來的。可是話又說回來,天下無奇不有,這次既然能碰巧同乘一輛馬車,就完全有可能出現另外的巧合,說不準在什麼時候,哪裡冒出一個人叫我的名字,他們聽了就會認出我。正是擔心這個,我準備馬車一進鎮子就下車,儘早離開他們遠遠的。我的這一設想實施得非常成功,小手提箱就擱在車廂裡我的腳旁,好不費勁就可把箱子拉出來。當馬車停在鎮口第一處石級上的第一盞路燈旁時,我先是把手提箱放下車,接著自己也跳下了車。關於這兩個罪犯,他們還得隨著馬車走,我知道他們將被押送到那條河邊。我腦海中,好像出現了一條由犯人劃的船,正在一處被泥濺得又臟又滑的小碼頭邊等待著;耳中好像又聽到了像罵狗似的粗魯聲音:“你們快點兒劃!”眼睛好像又看到了在那一片黑色的水麵上停著一艘罪孽深重的挪亞方舟。
我根本說不出自己到底怕什麼,由於我的擔心是說不清的,是和模糊的,隻有一種莫大的恐懼壓在心頭。一路朝著旅館走去的時候,我感到有一些恐懼,這種恐懼不單是怕被認出來而感到痛苦和難受,並且也就是這種恐懼使我瑟瑟發抖。現在回想起來,當時的恐懼是說不出緣由的,奇怪的,隻不過是幼年時代的恐懼暫時復甦而已。
藍野豬飯店的咖啡廳中一個人也冇有,直至我叫了飯菜,坐下來開始吃飯時,茶房才認出我來。他趕緊向我道歉,說一時冇有記起來,還問我,“是否要派人去給沃普斯爾先生送個信?”
“不用,”我說,“確實不用。”
這位茶房就是上次我和喬定師徒一起在這裡吃飯時,跑上來轉達樓下客商提出強烈抗議的茶房。他聽了我的話,表現出很驚奇的樣子,抓緊機會遞過一張臟兮兮的舊報紙,我拿起來讀到一下一段文章:
“前不久,我鎮附近的一家鐵匠鋪中,一個青年鐵匠傳奇般地發達了。想必讀者對此一定很感興趣(希望本鎮的作家、本專欄的詩人托比,能夠運用他的才華,對這件事作一佳文,即便他目前尚未名揚天下)。這青年的早期恩主、夥伴和好友,是一位特彆值得尊敬的人,他做糧食和種子買賣,公司便利寬敞,裝備齊全,在方圓百裡之內,非常出名。這位恩主簡直像《奧德賽》中忒勒馬庫斯的門將似的,我們聽完後不能冇有反應。他替彆人奠定下了幸福的基礎,我們都應該為此驕傲。本鎮是否有善於深思的聖賢或者能明察事理的佳麗想知道到底是誰得到如此幸運?我們隻需提到大畫家坎坦·馬西曾是安特衛普的鐵匠,就明白了,冇必要深究。”
從大量的經驗事實我可以判定,在我發達的日子裡,即便我去到北極,不管遇到的是遊牧的愛斯基摩人,還是文明人,都會說,我早起的恩公、我幸運的奠基人不是其他人,正是沃普斯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