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錯誤。
行,年紀越大,法抗越高。
真惹不起。
夫妻傻眼反駁,
“不是他們,是彆人打的,好多人都在打我們。”
警察再次詢問群眾:
“除了這些老人,你們有看到彆人動手嗎?”
眾人整齊劃一地搖頭,異口同聲:
“冇人看到。”
於是,警察拉著老大爺和老大孃的手,耐心囑咐:
“那大爺,大娘,你們下次彆再打人。”
大爺和大娘們嘻嘻笑了,連聲應道:“OK,OK。”
隨即露出七零八落的牙,說反話:
“下次我還要見義勇為。”
警察張嘴又閉嘴。
畢竟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哎,老人家有什麼壞心思呢。
隻不過做個好事罷了。
警察走了。
三對夫妻見情況不對,趕忙抬著屍體溜了。
群眾們自發組織了巡邏隊,在我家周圍守護。
那三對雜種要是敢來找麻煩,就把他們趕跑。
母親和父親感謝他們,拿出好酒好菜招待。
網上,我反殺三人的事件不斷髮酵。
許多法律從事人員分析,認為我有很大概率被判無罪。
大部分民眾則一邊倒的覺得我根本冇罪。
我注意到,院裡的綠葉更茂盛了。
日曆翻過一頁。
我看向15號,那是開庭的日子。
20
開庭那天,豔陽高照。
我走上法庭,律師為我辯護。
“當時王某,趙某,陳某在進行嚴重危及人生安全的暴力犯罪。
被告擁有無限防衛權。
他所采取的防衛行為,縱使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身亡。
但不屬於防衛過當,不應負刑事責任。”
對麵律師辯護,庭審人員討論。
法官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