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靜養。
那監視了我半個月的警察進入病房,輕拍我的肩膀:
“林尋,跟我們走一趟吧。”
該來的總會來,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
我點頭,跟上他們的腳步,老婆哭紅了眼。
坐上警車,關門後,後排的警察安撫我。
“放輕鬆,彆擔心,就是請你錄個筆錄,待上幾天。”
見左右都是自己人,那警察湊過來。
“兄弟,你是真男人,好樣的。”
前排的隊長悶咳了一聲,冇說什麼。
其餘警察也並不緊張。
我內心一顫。
我是犯罪嫌疑人,但他們不把我當成犯罪嫌疑人。
保衛自己的妻孩,殺了加害者,在普通人眼裡並冇有錯。
察覺到他們的善意,我安定下來。
車駛過一棟棟建築,來到看守所。
我在裡麵待了小半個月後,律師給我爭取了取保候審。
我回到家。
迎接我的,是擺在家門口,三具整整齊齊的屍體。
18
“我家孩子還這麼小,你怎麼忍心下得去手啊。”
見到我這個殺子仇人,幾位家長恨不得把我剝皮抽筋。
父母失去孩子的悲痛心情我能理解。
但對於加害者家屬的無端指責,我不接受。
我冷聲反駁:“我隻是正當防衛,錯的是他們。”
家長半趴在打開的棺材上,望著他的兒。
“他年紀小,不懂事。就算做錯了,你不會好好教育他啊,非要下死手。
“我辛辛苦苦養大的兒啊!你拿什麼賠。”
我被他們的歪理氣笑。
他的兒是兒,彆人的兒就不是兒了?
再說,年齡小不是犯錯的藉口。
我冷眼看著三對家長一哭二鬨三上吊。
他們還想撲過來打我們夫妻倆,被群眾攔住。
我好像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