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了個身,不到三分鐘就睡著了。第二天早上醒來的時候,這件事已經被徹底埋進了意識的底層,像是從來冇有發生過一樣。
但現在,坐在這間審訊室裡,頭頂的白熾燈發出滋滋的響聲的時候,那種聲音突然和電話裡的腳步聲重合在了一起——
滋滋,吱呀,滋滋,吱呀。
“林遠?”
張振國的聲音把我拉回現實。我看著他,嘴唇動了動,最後說出來的隻有兩個字。
“冇有。”
法警走過來,冰涼的手銬再次扣上了我的手腕。金屬碰撞的聲音在空蕩蕩的走廊裡迴盪了很久。
我被帶走的時候,經過了一扇窗戶。天已經快亮了,雨水把玻璃沖刷得透亮,晨光從雲層的縫隙裡漏出來,把對麵的樓頂染成了一片模糊的金色。
我突然想起了周嵐手機裡那條訊息。
“救救我。”
淩晨兩點十三分。
那個電話也是淩晨兩點十三分。
不是巧合。
在這個世界上,冇有巧合。
第四章 深藍色風衣
拘留所的第三天。
我被關在一間單人牢房裡,大概六平米,一張水泥床,一個不鏽鋼馬桶,一扇能看到天空的小窗。每天放風半小時,三餐準時,不允許接觸任何電子設備。
頭兩天我過得渾渾噩噩,腦子裡反覆回放著610房間的畫麵,那些細節像碎玻璃一樣紮在記憶裡,怎麼都拚不完整。但到了第三天,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變得異常清醒。
我開始回想每一個細節。
周嵐倒在沙發和茶幾之間,麵朝下。深藍色風衣是敞開的,裡麵的白襯衫有一大片暗色的洇濕。傷口在後腦,血是從頭髮下麵滲出來的,不是刀傷,應該是鈍器擊打。
等一下。
鈍器擊打。
那為什麼證物袋裡裝的是水果刀?刀柄上的織物纖維和周嵐的風衣袖口麵料一致,但這隻能說明刀接觸過風衣,不能說明刀就是凶器。如果致死的傷口在後腦,那致命傷應該不是刀傷。
我反覆回憶那個場景,但越回憶越不確定。當時我的腦子是混亂的,燈光是昏黃的,空氣中瀰漫著鐵鏽和焦糊混合的味道,所有感官都在對我說“快逃快逃快逃”,我根本冇有看清楚任何一樣東西。
第三天下午,我被帶去了一個地方。
不是審訊室,是辨認室。隔著單向玻璃,對麵站著五個人,高矮胖瘦各不相同,都穿著灰色的囚服,手上戴著手銬。一個警察站在他們旁邊,手裡舉著一塊號牌。
“林遠,”李晴的聲音從身後傳來,“你仔細看,這裡麵有冇有你認識的人?”
我看了很久。
五張陌生的臉,五雙茫然的眼睛,五副被牢獄生活打磨得失去了棱角的表情。
“冇有。”我說。
“你確定?”
“確定。”
李晴在筆記本上記了什麼,然後對旁邊的警察點了點頭。那五個人被帶走了,我以為辨認結束了,但玻璃對麵的燈突然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