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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其他 > 夜升棺 > 夜升棺1:蠱海棺山 第四章:隔壁老王悶聲跑,狗蛋不愣傲群雄

“老黑,你膽兒肥啊,連曹爺都敢坑,你就不怕他半夜起床,摸到你家?”

“我……我沒坑他啊……不對,他半夜摸我家幹啥?老王你別走,給我說清楚……跑的可真快,老王八……”

老黑想要抓住老王問清楚怎麽迴事,卻發現老王早就一溜煙跑遠,連影子都看不到了。

“這家夥屬狗的嗎?跑的比兔子還快,”老黑站在原地怔怔出神,想不明白老王為什麽要跑,自己有那麽可怕嗎?

“黑狗蛋,你可真狠,對別人狠,對自己更狠,為了錢連命都不要了,難怪姓黑,心黑。”

一穿著中山裝,頭發梳的整整齊齊,戴著一副碎了角的眼鏡,身材消瘦的中年男子咧嘴一笑,露出兩排大白牙:“還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吃屎都趕不上熱乎的,活該吃了上頓沒下頓,倒黴一輩子。”

“操不愣,你還姓操呢,我罵你了嗎?操!”黑狗蛋撇了撇嘴,滿臉不屑,恨不得上去劈頭蓋臉的給這個表麵斯文、內裏敗類的偽善貨兩巴掌。

“你……你有辱斯文,”操不愣臉色鐵青,伸手指著黑狗蛋,萬千詞匯在腦海翻騰,千言萬語就要脫口而出,卻最終隻是張了張嘴,說出這麽一句文雅話。

“我辱你大爺!老子有大名,老子叫黑流水,雅號流水哥,你得叫老子哥。”

“我大爺早死了,你有種就去下麵辱啊,嘿嘿嘿……”操不愣得意一笑,彷彿鬥勝的公雞,昂首挺胸,睥睨天下,傲視群雄。

“……”

“話說,那個年輕小子究竟是誰?為何如此厲害?”

“誰知道呢?不過他已經跟曹爺搭上線,有曹爺那個混世魔王……不是,有曹爺這座靠山,我們還是躲遠一點的好。”

“嗯?我怎麽聽見你罵曹爺了?”

“我沒有,你胡說!”

“你有。”

“我沒有!”

“好了好了,就當你沒有吧,不過確實要離曹爺遠一點……嗯,還算不錯,你終於說了句人話。”

“滾!你才說人話,你全家都說人話……”

“……”

隨著曹皮諾與夜星辰的打鬧,附近早已聚滿了看熱鬧的路人和圍觀的攤主,可是直到兩人離開,看不到兩人的身影之後,他們纔敢開口說話,足見曹皮諾在潘家園的兇名有多可怕。

…………

通古齋,東廂房,八仙桌。

“老夜,看你眼生,不是北京人吧?”

吃著肉,喝著酒,咂巴著嘴,曹皮諾問道:“不說旁的,至少在潘家園這一畝三分地兒,上到達官顯貴,下到販夫走卒,我雖說不全認識,但大多都見過。”

“恩,頭兩天剛從深山老林裏出來,想在北京城討口飯吃,”夜星辰輕輕抿了口酒。

“深山老林?那還真不好營生,你想做哪一行?我看看能不能幫你找個活兒,以我在北京城的人脈,還是能保你溫食無憂的。

而且新中國成立以來,經濟飛速發展,更是與國際接軌,隻要有手藝,不愁沒口飯吃。”

曹皮諾先是一愣,立刻反應過來,興奮不已,不過隨後又唉聲歎氣起來:“隻是無論做什麽,都要選對門道。

就比如我,這古玩店是我家老頭子硬塞給我的,算算時間,今天是三月十六號,正好經營了十個月少兩天。

可我不僅點兒背,眼力勁兒也差,所以買賣稀,從來沒有賺過,若不是不用出房租,就真得喝西北風了,而且夏天還沒得喝,隻能活活餓死……”

“還沒想好,不過我除了對古董一知半解外,倒是沒什麽擅長的本事,至於古董店的買賣,正所謂一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平時生意差倒是很正常。”

夜星辰搖頭一笑,連忙岔開話題,阻止曹皮諾的絮叨。

若是再不阻止,祖宗十八代都得被他抖一遍,真不知道該說他實誠,還是該罵他傻。

他這話癆勁兒,連夜星辰都害怕。

“那不正好?”曹皮諾眼睛一亮,他把夜星辰帶迴家,而不是下館子,不正是想多學幾手嗎?就見他一拍大腿,滿臉激動:“幫我掌掌眼,瞅瞅店裏有幾件寶貨?”

“可以,”夜星辰笑著起身,看向貨架上的一件件器物,卻越看越皺眉。

“老夜,怎麽了?你有話就說,甭皺眉啊,”看到夜星辰這副模樣,曹皮諾急了:“你這樣,看得我心驚肉跳,發慌啊!”

“大多都是仿貨水貨,即便有真品,也是殘貨,不值什麽錢,”夜星辰實話實說,沒打算隱瞞。

“得,老頭子果然不會給我留下什麽值錢的玩意兒,好的寶貨肯定早就被他昧起來了,塞給我這家店也是為了防止我惹是生非……呃,怕我閑得慌!

況且即便有寶貨,憑我這走眼的本事,早晚也得虧幹抹淨。

唉,枉我三十一歲的人了,還與祖國同一天生日,卻要靠祖上的餘蔭過活,想想都臊的慌。”

“呃,你不是三十二嗎?”夜星辰愣了一下,神色古怪的看了曹皮諾一眼。

難道是我記錯了?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夜星辰心裏犯嘀咕,第一次對自己產生了懷疑。

“我周歲三十一,有啥問題嗎?”曹皮諾瞪了夜星辰一眼。

他不明白夜星辰為何這麽在意他的年齡,雖然總感覺哪裏不對勁,但卻說不上來,便沒有細想。

“沒有,沒問題,”夜星辰搖了搖頭,嘴角勾起一絲弧度,眼中滿是笑意。

果然,自己沒記錯。

原來,男人比女人更在乎年齡。

“哦,”曹皮諾隨口應了一句,突然一拍額頭,有些懊惱:“不過說句掏心窩子的話,兄弟我真不想把這家店砸在手裏,畢竟已經傳了十三代。

要不是我從鄉下的蘆葦蕩裏迴來後什麽都不懂,也不會窩在這裏,死乞白賴的啃祖宗了。”

“你不必如此……”夜星辰欲言又止。

“沒事沒事,來來來,喝酒喝酒,煩心事就不提了,”曹皮諾的情緒來的快,去的也快:“大不了改行,另謀他路,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你不必如此介懷,潘家園狼多肉少,而且大多都是走眼貨,吃虧也正常,”夜星辰笑著調侃道,意有所指。

“是啊,就是因為生意稀,又總是走眼,今兒個才搶了你的眼貨,打算賺一筆,畢竟真不想虧了老頭子的家當。”

曹皮諾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又唉聲歎氣的往嘴裏扔了一顆花生米,隨意咀嚼兩下,就拿起桌上的搪瓷缸仰頭悶了一大口,足足有二兩酒。

搪瓷缸,可做杯,可做碗,可做盤,可喝水,可吃飯,可盛菜,帶蓋總高十七厘米,口徑十三厘米,不帶蓋十二厘米高,白底,藍口,帶把兒,裏麵裝滿了酒。

這一缸能裝下一瓶子酒,卻被曹皮諾三五口喝盡。

缸身的一麵印有保家衛國的紅字和天安門圖案,另一麵的落款雖然已經辨認不清,但“獻給最可愛的人”這七個字卻清晰可見。

靠近缸口的位置,還有一隻和平鴿在蔚藍的天空展翅飛翔,缸口和底座的搪瓷已經被磨掉,露出裏麵的黑色金屬。

若是仔細看,還能發現把手處破了一個小洞,似乎經常被曹皮諾使用。

“呼……”

喝了口酒,呼出口氣,躺倒在椅子上,曹皮諾心裏頭的煩悶一下子散了不少。

他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喝酒的?好像是剛剛入伍的時候?不記得了,也記不清了。

他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喜歡喝酒的?似乎是誤傷戰友之後?想不起來了,也不願想了。

他隻知道隻要喝了酒,他就身體舒適,心情愉悅,忘記煩惱,也就自然而然喜歡上了酒。

或許,這就是男人喜歡喝酒的原因吧?

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他們第一次喝酒的時候是厭惡的,是排斥的,是不喜的,隻是經曆的事情多了,傷心的事情多了,痛苦的事情多了,他們纔不得不用酒麻醉自己。

不錯,正是麻醉自己。

世間哪有什麽一醉解千愁?不過是男人麻醉自己的手段罷了,不過是圖一時的歡愉罷了,但終歸是要迴歸現實,麵對現實,解決現實的。

突然,曹皮諾眼睛一亮,連忙湊近夜星辰,低聲道:“晚上帶你去個好地方,以你的眼力勁兒,肯定不會走眼,還會有大收獲,嘿嘿嘿嘿……”

不知想到了什麽,曹皮諾竟然抱著搪瓷缸傻笑起來。

“什麽地方?”看到曹皮諾如此模樣,夜星辰也來了興趣。

“到了你就知道了,”曹皮諾神神秘秘,擠眉弄眼的說道。

那樣子,要多欠揍就有多欠揍,欠揍到夜星辰想把他按在地上狠狠的磨擦,磨擦他個三天三夜,磨擦他個海枯石爛,磨擦他個山無陵天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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