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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其他 > 夜升棺 > 夜升棺1:蠱海棺山 第一章:初來乍到潘家園,老夜皮諾終相識

潘家園買賣舊貨的傳統,可以追溯到清末民初。

那時候很多沒落貴族拿著家裏的古玩來此站街叫賣,一些當地居民也會在路邊擺攤,把家中的瓷器、畫卷等物拿出來售賣。

後來外地的商販慕名而來,攤位越來越多,客人也越來越多,如此跟風之下,一個潘家園便自然形成了。

改革開放以來,在黨的領導下,經過勞動人民的辛勤建設,潘家園早已今非昔比。

街道上,人潮洶湧,卻不慌不亂,滿足又自得。

紅磚翹簷上,滿是歲月的滄桑與老舊的容顏,卻倍感親切,讓人情不自禁的想要靠近。

這就是曆史的魅力,正如潘家園包容天下古董一樣,它們同樣都是曆史最好的見證者。

“老闆,可以上眼嗎?”一根白皙修長的手指,遙指攤位角落處的一隻黝黑小碗。

聲音略帶磁性,伴著滄桑,彷彿經曆過世間所有,早已看破紅塵俗世,想來他是一個有大故事的人。

“大哥……呃,小兄弟您上手,”臨近黃昏,即將收攤,攤主正在整理貨物,聽到有生意上門,趕緊迴應。

一眼瞧去,竟是一個滿臉滄桑的小夥子,與耳中的聲音完全不符,他隻能連忙改口,並伸出手掌對著黝黑小碗遙遙虛托,示意俊逸男子上手。

這叫青天扶手,青天寓意朗朗乾坤,童叟無欺;扶手則是禮敬,示意買主盡情檢視之意。

這是古玩掌眼、上手的規矩,尤其是對於易碎易裂易損傷的瓷器,更該如此。

否則一旦有個磕磕碰碰,誰都說不清,誰都道不明,誰都不願意負責,那可就麻煩了。

與此同時,攤主也暗暗慶幸,得虧及時改了口,不然這單買賣肯定要黃。

這年頭兒,混口飯吃不容易,家裏還有老孃、婆姨和五個娃娃等著吃食,他可不想因為自己一時禿嚕嘴,丟了一家子的口糧。

心中想著,他打量起眼前的男子。

他,二十三歲的樣子,一米七八的個頭兒,雖然滿臉胡茬,看似邋遢,卻白皙俊逸,帶著一股堅毅勁兒。

看著他的眼睛,彷彿看到了掛在夜空中的漫天星辰,明亮,能照亮黑暗;神秘,讓人想去探索;深邃,深不見底,似乎裏麵藏著無數秘密。

他,風塵仆仆,穿著普通,背著一個破舊的雙肩背,隻有一件洗得發黃掉漆的皮夾克還算入得了眼,解放牌登山靴已經快要磨破了,卻整潔幹淨,讓人賞心悅目,讓人不敢小瞧。

這樣的人,在魚龍混雜的潘家園,他也是少見,所以態度更加恭敬了。

“叮!”

慢慢托起黝黑小碗,俊逸男子輕輕一敲,一聲金石之音傳入耳中,清脆婉轉,猶如敲擊在金鐵玉石之上,煞是好聽。

小碗身高五厘米,內髹黑漆,外壁先髹以紅漆,再堆髹多層黑漆後,剔刻牡丹花紋,口足兩處又剔刻迴紋,煞是精緻。

黑漆色彩烏亮,漆質精純,包漿圓潤,在陽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輝,宛如玉石,晶瑩剔透,煞是好看。

剔刻用刀犀利,深峻挺直,一氣嗬成,毫無一絲拖泥帶水之感,順滑柔暢,煞是精美。

“唉……”

然而,俊逸男子卻是眉頭一皺,輕輕一歎,就要放下黝黑小碗,看樣子並不打算入手。

“小兄弟……”攤主急了,就要上前推銷。

好不容易等來的買賣,他可不想到嘴的鴨子飛上天——跑了。

“這東西,我收了,”一隻粗糙大手將黝黑小碗撈入手中,聲音才堪堪傳來。

“曹爺,您不能壞了……”瞅著眼前這個上身穿著白色背心、下身套著大褲頭、腳上搭撻著拖鞋、嘴裏叼著根紅塔山的邋遢大漢,攤主抬了抬手,下意識的想要阻止。

但似乎是想到了什麽可怕的事情,他最終還是放下了手,就連到嘴邊的話都沒敢說出來,隻能嚥了咽口水,滿臉苦澀的看向來人。

他,濃眉大眼,身高一米八,身材魁偉,虎背熊腰,天生的練家子,若是放在戰爭年代,必定是一員猛將。

他,一看就不好惹。

他,確實不好惹。

隻是他穿的太過新奇,正所謂春暖乍寒,這才三月中旬,雖然平均氣溫在三到十五度左右,不算太冷,但溫差極大,更何況如今還處於倒春寒之中,溫度更低,一般人稍不注意,有個小病小災都是常事。

他倒好,這大早上的,穿的比夏天還夏天,不冷嗎?

他,確實不冷!

自從十三歲那年一病不起,十七歲時又突然生龍活虎後,他一直都這樣。

不怕冷!

潘家園的街坊鄰裏早已習以為常,不再把他當成稀罕物,隻當他是“正常”的怪胎,一道獨屬於潘家園的風景線。

說不定還能給潘家園帶來些許人氣,讓他們的生意更加紅火,畢竟他做的一些事……

的確有可取之處,也值得他們佩服!

“我說,這東西我收了,”曹爺嘴角一撇,雙眼一瞪,讓人望而生畏,怪不得攤主會害怕。

“曹爺您就甭拿我逗悶子了,隻要您喜歡,拎走玩兒就是,甭談錢,甭談錢,”攤主連忙拱了拱手:“能入得了您的法眼,那是跟您有緣,是它的福分。”

“嘿,你小子說嘛呢?說嘛呢?你把曹爺我當什麽人了?能憑白要了你的寶貝?咱在北京城也是一扛把子,有頭有臉有裏有麵兒,能讓你憑白埋汰了?傳出去,我都丟不起那人!”

曹爺冷哼一聲,胸一挺、腿一邁、嘴一撇、眼一瞪、大拇哥往後過肩一指,甭提多神氣了,活脫脫一魯智深在世,老子第二,沒人敢稱第一:“說吧,多少錢?”

“得嘞,曹爺您要是真喜歡,給個三十塊就行,”攤主搓了搓手,一臉的為難之色,似乎跟曹爺要錢就是天大的罪過。

“成,”曹爺也不拉價,立馬從兜裏掏出三張大團結,滿不在乎的扔了過去。

“謝謝曹爺,謝謝曹爺,”攤主眼疾手快的抓住鈔票,麵兒上雖是不捨,心裏頭卻美滋滋的。

五毛錢入手,壓在手裏半年的鏟地皮宅子貨,三十塊賣出去,五十九倍的淨利潤,相當於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

賺了,賺了,大賺了。

這下子,一家子的吃食不用愁了,晚上還能和家裏的婆娘喝上幾杯小酒暖暖身子,再好好折騰一番,那滋味……

爽!

沒辦法,這年頭,吃不好,穿不暖,幹什麽都沒力氣。

嗯,還要再想辦法到黑市換些糧票,光有錢沒有票也買不到吃食啊!

至於肉票?他舔了舔嘴唇,最終還是一咬牙……放棄了。

與其把錢換成肉票去買肉,還不如在黑市裏找個從鄉下來的老農民用錢或者糧票換隻雞呢,既解饞又便宜,多劃算?

鄉下的雞都是吃活蟲長大的,比人活的都滋潤,屬於大補之物。

他深刻的記得,當年打小鬼子的時候,甭管受了多重的傷,隻要喝碗老母雞湯,都能再次活蹦亂跳的摳槍子、耍大刀、打的小鬼子哇哇叫,比吃靈芝人參還管用,簡直就是貧苦大眾的靈丹妙藥。

要是運氣好,換隻老母雞,不就天天有雞蛋吃,幹啥都有力氣了?那滋味……

美!

得,錢還沒悟熱乎,他已經想好怎麽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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