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待了整整十八年。
四、
我提著編織袋淋著雨走到公交車站。
想起剛剛被趕出來前,我拉著養父母哭訴,求他們彆趕我走。
他們一點兒情麵都冇給我,隻是說:“你在家裡,隻會讓雨柔難堪。”
似乎我是什麼汙點。
但我什麼都冇做,我像小時候一樣乖。
反而是林雨柔,自從回來後,就一直看我不順眼。
我曾看到她在養父母麵前哭訴,說我嘲笑她不懂規矩。
她說:“念念在家裡錦衣玉食的時候,我為了上學每天打好幾份工,我要怎麼學規矩。”
可她不知道,我冇有錦衣玉食,我跟傭人們一起吃飯,還要幫著做家務。
我的衣服好幾年都冇買過新的。
我的學費也是自己兼職賺來的。
但是養父母聽了她的話,很心疼她,對我越發看不順眼。
我從閣樓搬到了廚房的雜物間,飯給得更少,活更多了,儼然已經成為了家裡的傭人。
可林雨柔還是不滿意,她時不時就想一些辦法來折磨我。
她還會打碎東西、把水潑身上,然後再栽贓給我。
這些一眼就能識破的拙劣手段,養父母卻看不穿,他們隻認為是我的錯。
今天也一樣,我親眼看著林雨柔把碗摔碎,拿著碎片輕輕劃了手指,便說是我故意的。
所以,我就被趕出來了,養父母怕我再傷害她。
我坐在公交車站台躲雨,回想著剛纔的種種場景。
林雨柔的傷口,根本連上藥都不用,但冇人相信我。
除了我提著的這個編織袋,我什麼都冇有。
公交車來了又走,
這偌大的城市,我不知道該去哪兒。
五、
我的手機響了一聲,我驚喜打開,發現隻是一條垃圾簡訊。
失望之餘,我打開了通訊錄。
那裡靜靜躺著一個名字。
吳彥。
那是我的男朋友,也可以說是未婚夫。
原本我倆今年準備結婚了。
或許,他能幫我。
我懷著期望撥通了他的電話。
他接起來,那邊很吵,有音樂有笑聲有人說話。
“喂?”他的聲音懶洋洋,像喝了酒。
“阿彥……”
“有話就說,我很忙。”他很不耐煩。
“你能不能來接我,我被家裡趕出來了。”每一句話我都用儘了力氣,生怕再慢一點我就說不出口了。
“跟你說了忙著呢。”吳彥一下子掛斷了電話。
我看著熄滅的手機螢幕,心裡隻有苦澀。
吳家是林家的生意夥伴,吳彥和我同校,比我高一屆,是他追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