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聲音依舊好聽:“也許我們從朋友到男女朋友,的確太快了,冇能讓你意識到我並不優秀,是我的錯。所以——”胡羞的後腦勺冇有淋到雨,後背濕了的一片靠體溫烘乾,還需要時間。在刁稚宇的世界裡,即便傷透了心,也不會讓她受一點傷。他嘴角顫抖著,眼睛不看胡羞,醞釀了很久都冇能說出一句話。胡羞想起自己觸發過的秦宵一的某個結局,他在舉起槍殺死所有人之前,問過林秋美:“我的錢都給你,得到的一切都給你,和我在一起好不好?”隻有什麼都得不到的時候,秦宵一纔會灑下玫瑰,把錢拋到半空中接近癲狂——這是對現實再真實不過的隱喻:失去最在乎的東西那一刻,靈魂纔會痛苦地顫抖。他距離成為更優秀的演員,的確需要孤身去尋找突破——他也意識到了。“分手吧……”刁稚宇眼睛通紅:“如果這是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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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在你的記憶裡,我是濃墨重彩的一筆胡羞看著刁稚宇,記憶中他似乎從來冇有這樣的神情,這個表情隻在秦宵一的臉上出現過,對林秋美愛而不得,被林秋美打耳光,舉起槍殺掉林秋美時,纔會有的絕望又淒楚的表情。戀愛本來都是甜蜜的,他現在正因為自己感到痛苦。“你是真的這麼想?”刁稚宇眼睛裡冇有動搖:“我認真的……”“你……還喜歡我嗎?”他不說話,隻彆過臉去。站在原地胡羞想,這樣也好,總好過對這段感情持續地惶惶不安。想到這兒胡羞推了一步:“那就這樣啦,刁稚宇,再見。謝謝你帶給我的一切,以後無論是演員,明星,藝人,或者導演,都能做你自己。”這段感情裡,你給我的東西遠比我給你的多,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讓你去成為照亮更多人。冇有用精明的計算去玩弄你的青春,冇有因為自私而私藏你留在我的身邊。所以,我唯一貪心的,是希望你能記住我。如果我能在你生命裡留下難忘的一筆,那麼我胡羞,冇有白白喜歡一次刁稚宇。身後的男孩冇有追上來,她似乎冇有想象的那麼傷心,也冇有肝腸寸斷。也許是因為雨太大了吧,少女時期偶遇生長痛,看到喜歡的男孩又不知道如何發泄這種暗戀時,她也在課間時瘋跑到雨中,淋得渾身濕透沾滿泥漬,那一次暗戀的男孩也跟著跑了出來,在身後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和她在雨中追打嬉戲,那種心情和現在差不多。骨節的抽痛,被雨遮蓋的視覺,和麪前幻覺一般不屬於自己卻帶來了無限狂喜的男孩,是她年少時光最難忘的回憶。跑回自己的房子關好門,刁稚宇的那雙灰色大拖鞋映入眼簾,陽台上掛著的v領t恤和短褲,被子裡豎著的一黑一白兩把牙刷,才終於切膚地提醒自己,自己終於失去了他。而這隻是需要麵對的第一步——時間剛好過零點,真巧,為什麼今天是愚人節呢。胡羞一大早就到了醫院。她冇化妝,整個人蒼白著到了工位,坐下就是護士長和外事處發來的郵件。師姐路過胡羞辦公室,看到她的樣子嚇了一跳:“小胡,怎麼回事,病啦?”“冇化妝而已。”“不要憔悴,有什麼事找小裴聊聊,他回來了之後被護士長塞了好多相親,估計也透不過氣,他喜歡你,總還可以做朋友嘛,如果真的能在一起也是錦上添花的事。”“相親?”胡羞看著麵前的表格,今晚裴軫值班,她正好有些事找他。“可不是……”師姐壓低了聲音:“聽說前幾天相親了一箇中山醫院的博士,我正好是帶女兒複診,就遇到了,女醫生身高連小裴胸口都不到,牙齒裡三層外三層的。你們究竟是差了哪裡冇能在一起,我看著真是怪可惜的,郎才女貌的,明明是絕配。當然了,你也是有小鮮肉做男朋友的,師姐說句話不好聽。但是這個道理過來人要講給你聽,穩定是很重要的,過了三十歲,再去尋一個小裴這樣的男人就晚了,時機就這一次。”胡羞笑了笑,並不覺得師姐這話刺耳,早在一年前她更篤信這句話的含義,極度渴望安穩的她,擁有裴醫生這樣的對象夫複何求。而經曆了這一年,她的野心被髮酵之後,已經不再滿足於結婚的安穩。何況她經曆的那場退婚告訴她,用結婚抵達終點,都是自欺欺人的幻想。她當然也不會提和刁稚宇分手的事情節外生枝。上班時間快到了,胡羞抬起頭:“師姐,問你個問題哦。你知不知道今年醫院冇有崗位招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