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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舍小品 握手

作者:梁實秋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24 19:05:48

握手之事,古已有之,《後漢書》:“馬援與公孫述少同裡閭相善,以為既至常握手,如平生歡”。但是現下通行的握手,並非古禮,既無明文規定,亦無此種習俗。大概還是剃了小辮以後的事,我們不能說馬援和公孫述握過手便認為是過去 有此禮節的明證。

西裝革履我們都可以忍受,簡便易行而且惠而不費的握手我們當然無須反對。不過有幾種人,若和他握手,會感覺 痛苦。

第一是做大官或自以為做大官者,那隻手不好握。他常常挺著胸膛,伸出一隻巨靈之掌,兩眼望青天,等你趁上去握的時候,他的手仍是直僵地伸著,他並不握,他等著你來握。你事前不知道他是如此愛惜氣力,所以不免要熱心地迎上去握,結果是孤掌難鳴,冷涔涔地討一場冇趣。而且你還要及早罷手,趕快撒手,因為這時候他的身體已轉向另一個人去,他預備把那巨靈之掌給另一個人去握——不是握,是摸。對付這樣的人隻有一個辦法,便是,你也伸出一隻巨靈之掌,你也彆握,和他作“打花巴掌”狀,看誰先握誰!

另一種人過猶不及。他握著你的四根手指,惡狠狠地一擠,使你痛徹肺腑,如果冇有寒暄笑語偕以俱來,你會誤以為他是要和你角力。此種人通常有耐久力,你入了他的掌握,休想逃脫出來。如果你和他很有交情,久彆重逢,情不自禁,你的關節雖然痛些,我相信你會原諒他的。不過通常握手用力最大者,往往交情最淺。他是要在向你使壓力的時候使你發生一種錯覺,以為此人遇我特善。其實他是握了誰的手都是一樣賣力的。如果此人曾在某機關做過乾事之類,必能一麵握手,一麵在你的肩頭重重地拍一下子,“哈嘍,哈嘍,怎樣好?”

單就握手時的觸覺而論,大概愉快時也就不多。春筍般的纖纖玉指,世上本來少有,更難得一握,我們常握的倒是些冬筍或筍乾之類,雖然上麵更常有蔻丹的點綴,倒還不如熊掌。

狄更斯的《大衛·科波菲爾》裡的烏利亞,他的手也是令人不能忘的,永遠是濕津津的,冷冰冰的,握上去像是五條鱔魚。

手臟一點無妨,因為握前無暇檢驗,唯獨帶液體的手不好握,因為事後不便即揩,事前更不便先給他揩。

“有一樁事,男人站著做,女人坐著做,狗蹺起一條腿兒做。”這樁事是——是握手。和狗行握手禮,我尚無經驗,不知狗爪是肥是瘦,亦不知狗爪是鬆是緊,姑置不論。男女握手之法不同。女人握手無須起身,亦無須脫手套,殊失平等之旨,尚未聞婦女運動者倡議糾正。在外國,女人伸出手來,男人照例隻握手尖,約一英寸至二英寸,稍握即罷,這一點在我們中國好像禁忌少些,時間空間的限製都不甚嚴。

朋友相見,握手言歡,本是很自然的事,有甚於握手者,亦未嘗不可,隻要雙方同意,與人無涉。唯獨大庭廣眾之下,賓客環坐,握手勢必普遍舉行,麵目可憎者,語言無味者,想飽以老拳尚不足以泄憤者,都要一一親炙,皮肉相接,在這種情形之下握手,我覺得是一種刑罰。

《哈姆雷特》中波婁尼阿斯誡其子曰:“不要為了應酬每一個新交而磨粗了你的手掌。”我們是要愛惜我們的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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