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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舍小品 第47章 撫簡懷人 (14)

作者:莎士比亞陸放翁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11 21:42:40

吾妻季淑是績溪程氏,我在胡先生座中如遇有徽州客人,胡先生必定這樣的介紹我:“這是梁某某,我們績溪的女婿,半個徽州人。”他的記憶力特彆好,他不會忘記提起我的嶽家早年在北京開設的程五峰齋,那是一家在北京與胡開文齊名的筆墨店。

胡先生酒量不大,但很喜歡喝酒。有一次他的朋友結婚,請他證婚,這是他最喜歡做的事,筵席隻預備了兩桌,禮畢入席,每桌備酒一壺,不到一巡而壺告罄。胡先生大呼添酒,侍者表示為難。主人連忙解釋,說新娘是TemperanceLesgue(節酒會)的會員。胡先生從懷裡掏出現洋一元交付侍者,他說:“不乾新郎新孃的事,這是我們幾個朋友今天高興,要再喝幾杯。趕快拿酒來。”主人無可奈何,隻好添酒。

事實上胡先生從不鬨酒。民國二十年春,胡先生由滬赴平,道出青島,我們請他到青島大學演講,他下榻萬國療養院。講題是《山東在中國文化裡的地位》,就地取材,實在高明之至,對於齊魯文化的變遷,儒道思想的遞嬗,講得頭頭是道,亶亶不倦,聽眾無不歡喜。當晚青大設宴,有酒如澠,胡先生趕快從袋裡摸出一隻大金指環給大家傳觀,上麵刻著“戒酒”二字,是胡太太送給他的。

胡先生交遊廣,應酬多,幾乎天天有人邀飲,家裡可以無需開夥。徐誌摩風趣的說:“我最羨慕我們胡大哥的腸胃,天天酬酢,腸胃居然吃得消!”其實胡先生並不欣賞這交際性的宴會,隻是無法拒絕而已。民國二十年六月二十一日胡先生寫信給我,勸我離開青島到北大教書,他說:“你來了,我陪你喝十碗好酒!”

(二)(3)

胡先生住上海極司菲爾路的時候,有一回請“新月”一些朋友到他家裡吃飯,菜是胡太太親自做的——徽州著名的“一品鍋”。一隻大鐵鍋,口徑差不多有一呎,熱騰騰的端了上桌,裡麵還在滾沸,一層雞,一層鴨,一層肉,點綴著一些蛋皮餃,緊底下是蘿蔔白菜。胡先生詳細介紹這一品鍋,告訴我們這是徽州人家待客的上品,酒菜、飯菜、湯,都在其中矣。對於胡太太的烹調的本領,他是讚不絕口的。他認為另有一樣食品也是非胡太太不辦的,那就是蛋炒飯——飯裡看不見蛋而蛋味十足,我雖冇有品嚐過,可是我早就知道其做法是把飯放在攪好的蛋裡拌勻後再下鍋炒。

胡先生不以書法名,但是求他寫字的人太多,他也喜歡寫。他做中國公學校長的時候,每星期到吳淞三兩次,我每次遇見他都是看到他被學生們裡三層外三層的密密圍繞著。學生要他寫字,學生需要自己備紙和研好的墨。他未到校之前,桌上已按次序排好一捲一捲的宣紙,一盤一盤的墨汁。他進屋之後就伸胳膊挽袖子,揮毫落紙如雲煙,還要一麵和人寒暄,大有手揮五絃目送飛鴻之勢。胡先生的字如其人,清臒消瘦,而且相當工正,從來不肯作行草,一橫一捺都拖得很細很長,好像是伸胳膊伸腿的樣子。不像瘦金體,冇有那一份勁逸之氣,可是不俗。胡先生說起蔡孑民先生的字,也是瘦骨嶙峋,和一般人點翰林時所寫的以黑大圓光著名的墨卷迥異其趣,胡先生曾問過他,以他那樣的字何以能點翰林,蔡先生答說:“也許是因為當時最流行的是黃山穀的字體罷!”

胡先生最愛寫的對聯是“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認真的做事,嚴肅的做人。”我常惋惜,大家都注意上聯,而不注意下聯。這一聯有如雙翼,上聯教人求學,下聯教人做人,我不知道胡先生這一聯發生了多少效果。這一聯教訓的意味很濃,胡先生自己亦不諱言他喜歡用教訓的口吻。他常說:“說話而教人相信,必須斬釘截鐵,咬牙切齒,翻來覆去的說。聖經裡便是時常使用Verily,Verily以及Thoushalt等等的字樣。”胡先生說話並不武斷,但是語氣永遠是非常非常堅定的。

趙甌北的一首詩“李杜詩篇萬口傳,至今已覺不新鮮,江山代有才人出,管領**五百年”,也是胡先生所愛好的,顯然是因為這首詩的見解頗合於提倡新文學者的口味。胡先生到台灣後,有一天我請他到師大講演,講的是“中國文學的演變”,以六十八高齡的人猶能談上兩個鐘頭而無倦色。在休息的時間,《中國語文一月刊》請他題字,他題了三十多年前的舊句:“山風吹散了窗紙上的鬆景,吹不散我心頭的人影。”

胡先生畢生服膺科學,但是他對於中醫問題的看法並不趨於極端,和傅斯年先生一遇到孔庚先生便臉紅脖子粗的情形大不相同(傅斯年先生反對中醫,有一次和提倡中醫的孔庚先生在國民參政會席上相對大罵幾乎要揮老拳)。胡先生篤信西醫,但也接受中醫治療。

民國十四年二月孫中山先生病危,從醫院遷出,住進行館,改試中醫,由適之先生偕名醫陸仲安診視。這一段經過是大家知道的。陸仲安初無藉藉名,徽州人,一度落魄,住在績溪會館所以才認識胡先生,偶然為胡先生看病,竟奏奇效,故胡先生為他揄揚,名醫之名不脛而走。事實上陸先生亦有其不平凡處,盛名固非幸致。十五六年之際,我家裡有人患病即常延陸來診。陸先生診病,無模棱兩可語,而且處方下藥分量之重令人驚異。藥必須要到同仁堂去抓,否則不悅。每服藥必定是大大的一包,小一點的藥鍋便放不進去。貴重的藥更要大量使用,他的理論是:看準了病便要投以重劑猛攻。後來在上海有一次胡先生請吃花酒,我發現陸先生亦為席上客,那時候他已是大腹便便、仆仆京滬道上專為要人治病的名醫了。

胡先生左手背上有一肉瘤隆起,醫師勸他割除,他就在北平協和醫院接受手術,他告訴我醫師們動手術的時候,動用一切應有的設備,鄭重其事的為他解除這一小患,那份慎重將事的態度使他感動。又有一次乘船到美國去開會,醫師勸他先割掉盲腸再作海上旅行,以免途中萬一遭遇病發而難以處治,他欣然接受了外科手術。

我冇看見過胡先生請教中醫或服中藥,可是也不曾聽他說過反對中醫中藥的話。

胡先生從來不在人背後說人的壞話,而且也不喜歡聽人在他麵前說彆人的壞話。有一次他聽了許多不相乾的閒話之後喟然而歎曰:“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相反的,人有一善,胡先生輒津津樂道,真是口角春風。徐誌摩給我的一封信裡有“胡聖潘仙”一語,是因為胡先生向有“聖人”之稱,潘光旦隻有一條腿可躋身八仙之列,並不完全是戲謔。

但是譽之所至,謗亦隨之。胡先生到台灣來,不久就出現了《胡適與國運》匿名小冊,(後來匿名者顯露了真姓名)胡先生夷然處之,不予理會。胡先生興奮的說,大陸上印出了三百萬字清算胡適思想,言外之意《胡適與國運》太不成比例了。胡先生返台定居,本來是落葉歸根非常明智之舉,但也不是冇有顧慮。首先台灣氣候並不適宜。一九五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給陳之藩先生的信就說,“請胸部大夫檢查兩次X光照片都顯示肺部有弱點(舊的、新的)。此君很不讚成我到台灣的‘潮冷’又‘潮熱’的氣候去久住。”但是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八日給趙元任夫婦的信早就說過:“我現在的計劃是要在台中或台北……為久居之計。不管彆人歡迎不歡迎,討厭不討厭,我在台灣是要住下去的(我也知道一定有人不歡迎我長住下去)。”可見胡先生決意來台定居,醫生的意見也不能左右他,不歡迎他的人隻好寫寫《胡適與國運》罷了。

一九六〇年七月十日胡先生在西雅圖舉行“中美文化合作會議”發表的一篇講演,是很重要的文獻,原文是英文的,同華七月廿一、廿二、廿三,中央日報有中文譯稿。在這篇講演裡胡先生曆述中國文化之演進的大綱,結論是“我相信人道主義及理性主義的中國傳統,並未被毀滅,且在所有情形下不能被毀滅!”大聲疾呼,為中國文化傳統作獅子吼,在座的中美聽眾一致起立歡呼鼓掌久久不停,情況是非常動人。事後有一位美國學者稱這篇演講具有“邱吉爾作風”。我覺得像這樣的言論纔算得是宏揚中國文化。當晚,在旅舍中胡先生取出一封影印信給我看,是當地主人華盛頓大學校長歐地嘉德先生特意影印給胡先生的。這封信是英文的,是中國人寫的英文,起草的人是誰不問可知,是寫給歐地嘉德的,具名連署的人不下十餘人之多,其中有“委員”、有“教授”,有男有女。信的主旨大概是說:胡適是中國文化的叛徒,不能代表中國文化,此番出席會議未經合法推選程式,不能具有代表資格,特予鄭重否認雲雲。我看過之後交還了胡先生,問他怎樣處理,胡先生微笑著說:“不要理他!”我不禁想起《胡適與國運》。

胡先生在師大講演中國文學的變遷,彈的還是他的老調。我給他錄了音,音帶藏師大文學院英語係。他在講詞中提到律詩及評劇,斥為“下流”。聽眾中喜愛律詩及評劇的人士大為驚愕,當時麵麵相覷,事後議論紛紛。我告訴他們這是胡先生數十年一貫的看法,可驚的是他幾十年後一點也冇有改變。中國律詩的藝術之美,評劇的韻味,都與胡先生始終無緣。八股、小腳、鴉片,是胡先生所最深惡痛絕的,我們可以理解。律詩與評劇似乎應該屬於另一範疇。

胡先生對於禪宗的曆史下過很多功夫,頗有心得,但是對於禪宗本身那一套奧義並無好感。有一次朋友宴會飯後要大家題字,我偶然的寫了“無門關”的一偈,胡先生看了很吃一驚,因此談起禪宗,我提到日本鈴木大拙所寫的幾部書,胡先生正色說:“那是騙人的,你不可信他。”

憶沈從文

一九六八年六月九日《中央日報》方塊文章井心先生記載著:“以寫作手法新穎,自成一格……的作者沈從文,不久以前,在大陸因受不了迫害而死。聽說他喝過一次煤油,割過一次靜脈,終於帶著不屈服的靈魂而死去了。”

接著又說:“他出身行伍,而以文章聞名;自稱小兵,而麵目姣好如女子,說話、態度爾雅、溫文……。”“他寫得一手娟秀的《靈飛經》……”這幾句話描寫得確切而生動,使我想起沈從文其人。

我現在先發表他一封信,大概是民國十九年間他在上海時候寫給我的。信的內容冇有什麼可注意的,但是幾個字寫得很挺拔而俏麗。他最初以“休芸芸”的筆名向《晨報副鐫》投稿時,用細尖鋼筆寫的稿子就非常的出色,徐誌摩因此到處揄揚他。後來他寫《阿麗絲中國遊記》分期刊登《新月》,我纔有機會看到他的筆跡,果然是秀勁不凡。

從文雖然筆下洋洋灑灑,卻不健談,見了人總是低著頭羞答答的,說話也是細聲細氣。關於他“出身行伍”的事他從不多談。他在十九年三月寫過一篇《從文自序》,關於此點有清楚的交代,他說:“因為生長地方為清時屯戍重鎮,綠營製度到近年尚依然存在,故於過去祖父曾入軍籍,做過一次鎮守使,現在兄弟及父親皆仍在軍籍中做中級軍官。因地方極其偏僻,與苗民雜處聚居,教育文化皆極低落,故長於其環境中的我,幼小時顯出生命的那一麵,是**與詭詐。十二歲我曾受過關於軍事的基本訓練,十五歲時隨軍外出曾作上士。後到沅州,為一城區屠宰收稅員,不久又以書記名義,隨某剿匪部隊在川、湘、鄂、黔四省邊上過放縱野蠻約三年。因身體衰弱,年齡漸長,從各樣生活中養成了默想與體會人生趣味的習慣,對於過去生活有所懷疑;漸覺有努力位置自己在一陌生事業上之必要。因這憧憬的要求,糊糊塗塗的到了北京。”這便是他早年從軍經過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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