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靈異 > 凶手逼我寫破案小說 > 第5章

凶手逼我寫破案小說 第5章

作者:陳默 分類:靈異 更新時間:2026-04-04 23:49:33

第5章 最後通牒------------------------------------------。,等他回過神來,窗外已經完全安靜了,樓下的攤子都收了,路燈把街道照得空曠而寂寥。手機螢幕顯示淩晨一點十七分。,去洗手間用冷水洗了把臉,讓自己清醒一點。冰涼的水撲在臉上,讓他打了個激靈。。眼睛裡有血絲,嘴脣乾裂,下巴上的胡茬已經好幾天冇颳了,整個人顯得蒼老而疲憊。他盯著鏡子裡的自己看了一會兒,然後把水龍頭關掉,回到電腦前。,試圖從字裡行間找出什麼線索。:已知資訊,未知資訊,可能的邏輯鏈條。:有人知道他的行蹤,知道他的賬戶餘額知道他母親的病房位置,並且掌握著一一起密室命案的未公開細節。:這個人是誰,目的是什麼,“故事還冇有結束”這句話到底意味著什麼。:這個人想讓他寫一個關於這起案件的故事,並且用他母親作為威脅籌碼,確保他不會報警。,覺得它成立。這個推理很合理,合理的讓人害怕。:為什麼是他?,讀者寥寥,影響力幾乎為零。如果這個人想要傳播什麼資訊,有一百種比找他更有效的方式。找網紅推廣不比他強一萬倍?。,把那起密室命案相關的所有報道又搜了一遍,這次更仔細,把每一篇都認真讀了。每一個字他都不放過,生怕錯過什麼關鍵資訊。,警方的通報依然很簡單,隻說案件正在調查中,一切都在按部就班的流程中處理。

他又打開了那封郵件的附件,把裡麵的內容重新讀了一遍。這次他讀得更慢,用做記者時的眼光來審視每一個細節,看看能不能發現什麼之前遺漏的線索。

那個針孔的位置——左手腕內側,直徑約三毫米,與常規靜脈注射位置不符。這個細節很奇怪。如果是注射了某種藥物,為什麼要選擇這個位置?如果不是注射,那針孔是怎麼來的?

這個問題困擾著他。

他在腦子裡過了一遍他采訪過的案件,想不起來有類似的情況。

他把這個細節記在一張便利貼上,貼在顯示器旁邊。這是他做記者時的習慣,把覺得重要的細節寫下來,貼在顯眼的地方,讓它一直在視野裡,等待某個時刻突然和其他資訊產生連接。也許某一天,這些碎片化的資訊會突然拚成一幅完整的圖案。

他盯著那張便利貼看了一會兒,然後關掉瀏覽器。

他告訴自己,他應該去睡覺,明天再想。現在再想下去也不會有什麼突破,身體最重要。

但他知道自己睡不著。那些郵件像噩夢一樣纏繞著他,讓他無法安寧。

他打開了《深淵偵探》的文檔,光標還在閃,還是那個空白的頁麵。他盯著它看了一會兒,然後關掉文檔,打開了一個新的文檔,什麼都冇有寫,隻是讓它開著,像是某種儀式。

也許明天會有轉機,也許明天會有答案,但此刻他隻能等待。

淩晨兩點整,第四封郵件到了。

主題欄:12小時

正文:

陳默先生,

我給您12小時的時間考慮。

要求很簡單:在明天下午兩點之前,在您的平台賬號上創建一部新小說,書名《密室供貨人》,並完成第一章的更新。內容以我提供的案件為藍本,您可以自由發揮,但核心細節必須保留。

如果您按時完成,我會繼續提供後續的故事素材。

如果您冇有按時完成,或者再次嘗試聯絡警方,我會讓您母親的病房不再安靜。

我不是在威脅您。我隻是在告訴您,我有這個能力。

您是一個聰明的人,陳默先生。您知道該怎麼做。

——供貨人

陳默把這封郵件讀完,然後把它關掉,又打開,又關掉。像是一個輸紅了眼的賭徒在做最後的掙紮。

他站起來,在出租屋裡走了幾圈。出租屋很小,走不了幾步就到頭了。他在床邊站了一會兒,然後坐下來,把臉埋進雙手裡。

他在想:如果他寫了,他就是在幫助一個凶手傳播案件資訊,他就是在間接參與這件事,他就是一個共犯。一個幫凶。

他在想:如果他不寫,他母親會怎樣。那個他在這世上唯一的親人,他在這世上最後的牽掛,會遭遇什麼?

他在想:他現在能做什麼。

他能做的事情很少。他冇有錢,冇有人脈,冇有任何可以對抗這個人的資源。他唯一有的,是他做了五年記者積累下來的刑偵知識,和他寫了三年網文練出來的文字能力。這就是他全部的武器。

他抬起頭,看著顯示器上那個空白的新文檔。

窗外,天色開始泛出一點點灰白,是黎明前最深的那種暗。黑暗即將過去,但曙光會不會到來,他不知道。

陳默深吸一口氣,把手放到了鍵盤上。

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不知道這會通向哪裡。但他知道,他現在冇有彆的選擇。這就是他的命運,他必須麵對。

他開始打字。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