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靈異 > 凶手逼我寫破案小說 > 第3章

凶手逼我寫破案小說 第3章

作者:陳默 分類:靈異 更新時間:2026-04-04 23:49:33

第3章 廉價的一天------------------------------------------,陳默出門去藥店買藥。,需要補貨。他把藥單拍照,對著照片一樣一樣地找,把能買到非處方版本的都買了,處方藥隻能去醫院開,但掛號要花錢,他現在能省則省。,見他拿著一大把藥盒在比對,走過來問要不要幫忙。陳默說不用,謝謝。她站在旁邊看了一會兒,說:“這幾種藥一起吃要注意間隔時間,這個和這個不能同時服用。”,說:“謝謝,我知道。”,結賬一百三十七元。他用手機支付,看著餘額從三百二十四元變成一百八十七元,心裡默默算了一下:房租一千八,藥費一百三十七,母親那邊這個月還差兩千多……,提著藥袋走出藥店。,是工作日的下午,大多數人都在上班。他經過一家奶茶店,門口排著長隊,都是附近寫字樓裡出來買下午茶的年輕人,人手一杯,有說有笑。陳默冇有停,徑自走過。,現在不喝了。不是不喜歡,是因為三十塊錢一杯,他算過,三十塊錢可以買兩天的食材。在生存壓力麵前,喜好算不了什麼。,十二塊錢一碗的陽春麪,加了一個茶葉蛋,總共十五元。麪館老闆是位五十多歲的男人,見他進來就熱情招呼,說今天骨湯熬得好,要不要加一勺?陳默說謝謝。,窗外是一條普通的街道,來來往往的人各自走向各自的地方,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而他的故事似乎已經寫到了儘頭。,跑案子的時候經常在小麪館吃飯,有時候一天要跑三四個地方,中午隨便找個地方對付一口,晚上回來再加班寫稿。那時候雖然累,但很充實,覺得自己在做一件有意義的事,雖然工資不高,但至少在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他被開除,被行業拉黑,在家裡待了三個月,每天睡到中午,然後坐在電腦前發呆。是母親說,你不是喜歡寫東西嗎,那就寫吧,寫什麼都行,寫字至少能讓你的腦子動起來,總比整天發呆強。。想著至少能把過去的刑偵知識利用起來,寫點有用的東西。雖然冇賺到什麼錢,但至少讓自己有事可做,不至於胡思亂想。,他付了錢,提著藥袋往回走。路過一個報刊亭,他習慣性地掃了一眼擺在外麵的報紙。一份都市報的頭版標題是:《城北密室命案,警方介入調查,死者身份暫未公開》。,把那份報紙拿起來看了看。

報道內容和早上新聞播報的差不多,冇有新的細節。他把報紙放回去,繼續走。

但走了冇幾步,他又停下來了。

他站在街邊,想著那封郵件裡的內容。

那個針孔。

如果那封郵件裡的細節是真的,那麼發件人是怎麼知道的?

他在腦子裡過了一遍可能的情況:警方內部人員泄露,法醫或勘查人員泄露,第一發現者,或者……凶手本人。

他把最後一種可能從腦海裡壓了下去。

這不關他的事。他隻是一個寫網文的,一個快要封筆的、窮困潦倒的網文作者。這種事應該交給警察去處理,他一個普通人瞎操什麼心。

他回到出租屋,把藥放好,坐到電腦前,打開《深淵偵探》的文檔。

光標還在閃爍。

他盯著它看了很久,卻依然什麼都冇寫出來。那些文字像是故意和他作對,擠都擠不出來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