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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破 第1章

作者:周明遠 分類:靈異 更新時間:2026-04-15 21:40:07

第1章 煙痕沉年------------------------------------------——“96·10·17”故意殺人、搶劫案,該案當年因案發時濃霧瀰漫,現場痕跡被嚴重破壞,僅提取到少量非關鍵物證,加之當時刑偵技術有限,DNA比對尚未普及,成為懸案。案件中“菸頭物證”“積案攻堅”“DNA破局”等核心情節均參考真實偵查邏輯,人物及具體細節為藝術創作,旨在還原正義追凶的艱辛與堅守。,臨江小城的霧比往年更濃,濃到能把巷口的路燈暈成一團模糊的黃,也能把四合院裡的血腥味,死死鎖在斑駁的磚牆裡。,發出“咯吱”的悶響。眼前的出租屋一片狼藉,木質桌凳翻倒在地,牆麵上濺著不規則的暗紅色血漬,像是未完成的塗鴉——那是租客陳默的血。他倒在牆角,頭頂的傷口還在滲著餘溫,身邊散落著半袋冇吃完的饅頭,還有一支被踩扁的“紅梅”菸頭,孤零零地躺在門檻邊,沾著泥土,卻冇被霧氣浸濕。“李隊,現場隻提取到這枚菸頭,還有幾枚模糊的足跡,院外是土路,痕跡全被霧衝冇了。”年輕警員小張的聲音帶著顫,這是他第一次出命案現場,“走訪了周邊住戶,都說昨晚聽到過爭執聲,像是房東和租客吵起來了,具體內容冇聽清。”,指尖輕輕拂過菸頭,動作輕得像怕驚擾了什麼。他抬頭望向院牆上的爬山虎,葉子已經泛黃,卷邊的葉片上,似乎還殘留著一絲若有若無的劃痕。“房東是誰?”“叫周明遠,三十多歲,就住在隔壁院,聽說平時遊手好閒,還沾點賭。”小張翻著筆記本,“我們去找過他,人不在家,鄰居說他昨晚吵完架就拎著一個布包走了,冇說要去哪。”,連同現場的血漬、足跡,一起送進了刑偵隊的檔案室。李建國站在院門口,望著濃霧籠罩的街巷,心裡莫名發沉。他知道,這起看似簡單的鄰裡糾紛命案,或許冇那麼簡單——爭執的背後,藏著的可能是更深的惡意,而那枚菸頭,或許是唯一能撕開真相的口子。,這一藏,就是二十八年。,李建國從青絲熬到了白頭,刑偵隊的警員換了一茬又一茬,臨江小城的變化翻天覆地,四合院落被翻新,土路變成了柏油路,唯有那間出租屋,因為命案的陰影,一直空著,牆麵上的血漬被歲月沖淡,卻始終刻在李建國的心裡。每一次案件覆盤,每一次刑偵技術升級,他都會把這起“96·10·17”命案的卷宗翻出來,反覆摩挲那枚菸頭的照片,像是在和時光對話,盼著它能“開口說話”。,把卷宗交給了接手的年輕刑警林硯,反覆叮囑:“彆放棄,那枚菸頭裡,有真相。”,骨子裡帶著一股韌勁,像極了年輕時的李建國。她接手卷宗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重新梳理所有物證。當她在檔案室的角落找到那枚塵封的菸頭時,證物袋已經泛黃,裡麵的菸頭依舊保持著當年的模樣——濾嘴上的唇印模糊,菸絲殘留著淡淡的焦味,隻是冇人想到,這枚被忽略了二十八年的菸頭,會成為破局的關鍵。,全省開展命案積案攻堅行動,刑偵技術已經實現了質的飛躍,DNA比對技術早已普及,就連微量物證的檢出率,也比二十八年前提高了數十倍。林硯帶著菸頭,趕赴省廳刑事技術中心,請求進行生物資訊比對。,林硯幾乎冇閤眼。她翻遍了當年的走訪記錄,發現一個被遺漏的細節:周明遠有個發小,叫趙磊,兩人從小一起長大,案發前一段時間,趙磊因為盜竊被拘留過,出獄後就和周明遠走得極近。更關鍵的是,當年走訪時,有鄰居提到,案發當晚,看到兩個身影從出租屋出來,一個高瘦,一個矮胖,而周明遠高瘦,趙磊恰好矮胖。,林硯拿著報告,手都在抖——菸頭濾嘴上的生物資訊,與正在監獄服刑的趙磊高度吻合。趙磊因故意傷害罪入獄,已經服刑五年,冇人會把這個看似普通的罪犯,和二十八年的懸案聯絡起來。。審訊室裡,燈光慘白,趙磊低著頭,臉上刻滿了滄桑,眼神渾濁,像是早已被歲月磨去了所有棱角。當林硯拿出那枚菸頭的照片時,趙磊的身體猛地一僵,手指不自覺地攥緊了衣角,指節泛白。

“1996年10月17日晚上,你和周明遠,去了陳默的出租屋,對不對?”林硯的聲音平靜,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力量。

趙磊沉默了很久,喉嚨滾動了幾下,終於開口,聲音沙啞得像是砂紙摩擦:“是我們乾的。”

真相,隨著趙磊的供述,一點點浮出水麵。二十八年的逃亡與蟄伏,早已讓他不堪重負,那枚被他隨手丟棄的菸頭,終究成了命運的審判。

案發前一週,周明遠的母親生病住院,急需用錢,他想起陳默最近剛領了工程款,就想向陳默借錢,卻被陳默拒絕了。爭執中,陳默說了幾句難聽話,嘲諷周明遠遊手好閒、連母親的醫藥費都湊不齊,還暗示周明遠偷了他放在出租屋的零錢。

這句話,徹底點燃了周明遠的怒火。他找到發小趙磊,訴說了自己的委屈,也說了陳默的“囂張”。趙磊本就因為盜竊入獄心懷不滿,又念及和周明遠的發小情誼,當即答應和他一起“教訓”一下陳默。

10月17日深夜,兩人趁著濃霧,潛入陳默的出租屋。本想隻是教訓一頓,逼陳默借錢,可陳默的反抗,讓兩人徹底失去了理智。周明遠拿起牆角的木棍,狠狠砸向陳默的頭部,趙磊則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向陳默的背部。看著陳默倒在血泊中,兩人徹底慌了神,倉皇逃竄。

逃亡的路上,兩人惡念再起。他們知道,殺了人,遲早會被警方抓住,不如趁亂再搶一筆錢,遠走高飛。於是,他們在路邊攔下一輛出租車,謊稱要去城郊,行至半路,趁司機不備,再次痛下殺手,搶走了車內僅有的幾十塊現金。

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兩人分開逃亡。周明遠隱姓埋名,去了南方的一個小城,靠打零工為生,再也冇敢回來;趙磊則留在省內,卻因為好吃懶做,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因故意傷害罪入獄。他一直以為,當年的命案做得天衣無縫,那枚菸頭早已被霧氣和泥土掩埋,卻冇想到,二十八年過去,科技的力量,終究讓真相大白。

林硯根據趙磊的供述,立刻部署警力,前往南方小城抓捕周明遠。此時的周明遠,已經是一個頭髮花白的老人,臉上佈滿了皺紋,再也冇有了當年的囂張。當警方出現在他麵前時,他冇有反抗,隻是長長地歎了一口氣,說了一句:“我等這一天,等了二十八年。”

審訊室裡,周明遠和趙磊再次見麵,兩人相視無言,眼裡滿是悔恨。他們怎麼也冇想到,一場因爭執引發的命案,一場臨時起意的搶劫,讓他們揹負了二十八年的罪孽,最終還是逃不過法律的製裁。

案件偵查終結後,臨江公安局將案件移送至臨江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接到案件材料後,依法對案件享有管轄權,隨即帶領檢察官助理開展閱卷工作,仔細覈查現場物證、訊問筆錄、DNA比對報告等全部材料,多次訊問周明遠、趙磊,覈實案件細節,同時聽取被害人親屬的意見及辯護人的辯護意見。鑒於周明遠主動歸案後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趙磊在審查起訴階段積極配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檢察官依法告知二人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二人在辯護人見證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經審查,檢察院認為周明遠、趙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對二人提起公訴,同時結合二人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提出相應的量刑建議。

臨江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審理本案(因案件涉及個人**,部分環節不公開審理)。庭審中,公訴人當庭宣讀起訴書,出示了菸頭DNA比對報告、現場血漬鑒定、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周明遠、趙磊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當庭認罪悔罪。辯護人圍繞二人的認罪態度、犯罪情節提出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合議庭經評議認為,周明遠、趙磊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二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應依法實行數罪併罰。結合本案事實,周明遠係案件發起者,持木棍擊打被害人頭部,主觀惡性較深,但主動歸案、認罪認罰,可依法從輕處罰;趙磊係從犯,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態度較好,可依法減輕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相關規定及第六十九條數罪併罰原則,法院最終作出判決:被告人周明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趙磊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二人均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判決依法生效。

案件告破的那天,臨江小城的霧散了,陽光透過雲層,灑在那間塵封的出租屋上,牆麵上的血漬早已淡去,唯有那枚菸頭,被珍藏在證物室裡,見證著一場跨越二十八年的正義追凶。

李建國接到林硯的電話時,正在院子裡澆花。當聽到“案件破了”四個字時,他手裡的水壺掉在地上,水灑了一地,他卻渾然不覺,隻是望著遠方,眼裡泛起了淚光。二十八年的堅守,二十八年的期盼,終於有了迴響。

林硯站在李建國的院子裡,看著這位白髮蒼蒼的老刑警,忽然明白,所謂正義,從來都不會缺席。它或許會被時光塵封,會被迷霧遮擋,但隻要有人堅守,隻要科技不斷進步,那些被掩蓋的真相,那些逝去的生命,終究會得到慰藉。

就像那枚被丟棄的菸頭,曆經二十八年的風雨,終究還是“開口說話”,揭開了一段塵封的罪孽,也照亮了正義的道路。而那些為了真相執著追凶的人,就像一束光,穿透歲月的迷霧,守護著這座小城的安寧,也守護著每一個生命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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