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才1米71,不算魁梧,看他的體型和病史,應該也不算敏捷靈活的那一類。凶手在持有凶器的情況下,還需要對其下藥。”明恕道:“這符合凶手為女性的一般特征。”
邢牧說:“我也傾向於相信凶手是女人。在大多數命案裡,暴力犯案的更多是男性,而女性由於體力、心理等原因,不少選擇下毒下藥。”
“凶器與被害人頸椎的傷情也是一方麵。”明恕站起來,眉心很淺地皺著——這樣的神情令他看上去嚴肅而冷靜,有幾分不怒自威的意思,“凶器較細,但這種‘細’僅是對我們來說。如果凶手是女人,可能她認為這樣的粗細正好合適。”
說著,明恕蜷縮起右手手指,做了個握棍的動作,“凶器如果有這麼粗,我們倒是能夠揮舞自如,但對女人來說,或許就太沉了,反倒礙事。”
易飛想了想,“連續擊打十二次,要麼是泄憤,要麼是確定被害者死亡。照你這麼分析,凶手是女人的可能確實不低。”
“但也不排除凶手是較瘦弱的男性。”明恕並不把話說死,控製著討論的節奏,食指在桌上磕了兩下,“現場有冇提取到有價值的痕跡?”
肖滿歎了口氣,“現場被破壞得比較嚴重。”
“冇事。”明恕轉向周願,“你們技偵今晚辛苦一下,排查科普遊樂場外各個路口的監控,重點放在7月2號晚間8點之後。”
周願負責視頻、圖偵、網絡這一塊,任務量大,擔子也重,平時不怎麼開口,文靜得像個女生,長相也偏秀氣。
“好的。”他沉沉地應了一聲,說完收拾起攤在桌上的資料,起身向門口走去。
明恕瞭解他的性格,不攔他,繼續主持會議。
此後,邢牧又補充了一個差一點被遺漏的資訊——死者手臂與背部的傷為撞擊所致,死者在遇害之前,很可能與凶手或是彆的什麼人發生過肢體衝突。
不久,dna比對那邊來了訊息,被害人的dna資訊未被存檔,無法確認身份。
“那就隻能挨個排查失蹤人口了。被害人死於7月2號晚上,今天已經是6號。與他關係親密的人很可能已經報案。”明恕朝易飛挑了挑眉,“先確定屍源。”
重案組查案效率極高,明恕交待完之後,各人便回到崗位上,自司其職。
明恕獨自待在小會議室裡,詳細檢視屍檢報告,眉心在不經意間越皺越緊。
這是他的習慣性動作,並非因為苦惱,亦非因為案情過於複雜。
向屬下佈置任務或是向上司彙報工作時,他那一雙英挺的眉時常是微蹙著的,這恰好綜合了他唇角自然上翹的幅度,顯得穩重而可靠。但周遭無人時,眉間的那幾縷褶皺就會漸漸加深,思考得越專注,眉頭擰得便越緊。
不過,專注歸專注,若是有人靠近他的“領地”,他仍是能夠立即發現。
並不明顯的腳步聲愈近,最終停在小會議室門口。明恕立即將視線從屍檢報告上移開,與出現在門邊的人四目相對。
蕭遇安未穿警服,著一件菸灰色襯衣,下穿西褲皮鞋,襯衣上部開著兩枚鈕釦,衣領襯托出鋒利的鎖骨與修長有力的脖頸。
刑偵局多數人說蕭局實在不怎麼像刑警,即便穿著警服,都少了刑警的味道。
但明恕的看法卻恰恰相反,刑警的風骨在內不在外,蕭遇安即便穿著這樣一身與警察不搭邊的衣服,那種從眼神、站姿釋放出的強大威勢仍是叫人神經一凜。
“蕭局。”明恕站起來,瞥見對方手裡提著的紙袋。
蕭遇安目光溫和,款款步入,將紙袋放在桌上,“辛苦了。”
“給我的?”明恕分開紙袋,明知故問。
蕭遇安笑了笑,“對著屍檢報告加餐,是不是為難你了?”
紙袋裡放著一個成年人手掌加手指大的牛奶蒸糕,溫度剛好,還有一杯拿鐵咖啡,冰塊尚未融化。
明恕將兩樣都取出來,眼梢往上一彎,“謝謝老闆。”
蕭遇安聲音醇厚,像嗓子眼裡架著一口低音風琴,“老闆?”
“你現在難道不是我的老闆?”明恕捧著蒸糕,眉心徹底舒展,合著那張俊俏的臉,顯出幾分不常見的孩子氣。
這正是他習慣性蹙眉的原因。
因為五官生得精緻,眼梢唇角都帶著叫人賞心悅目的幅度,皮膚偏白,即便麵無表情,看上去也含著笑意,顯得年輕而富有親和力。
麵相顯小在很多時候是好事,但對重案刑警,尤其是重案組組長來說,穩重成熟更加重要。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大概是畢業成為刑警後就開始了,他用皺眉隱藏笑意,故作深沉,很少有將眉間徹底展開的時候。
不過麵對蕭遇安時,就另當彆論了。
外人不知道他與蕭遇安的關係,他也不打算逢人便說,讓所有人都知道自己與這新來的領導自幼便相識。
蕭家與明家都是頗有背景的家庭,打從記事,他就知道隔壁有個年長自己六歲的哥哥。
蕭家孩子多,蕭遇安上頭有兩個姐姐,還有個同齡堂兄弟,彆的夥伴更是數不清。明家子嗣卻不多,他是獨生子,堂親表親也冇幾個,成天看著蕭家熱鬨,想跑去和人家一起玩,卻到底不好意思,隻敢吭哧吭哧爬到樹上,想象自己是蕭家的小兒子。
是蕭遇安向他伸出了手。
那日,他又爬到樹上,不想中途踩斷了一條枝丫,能上不能下,急得險些從樹上掉下來。
蕭遇安在樹下望著他,張開雙手,“慢慢下來,我護著你。”
六歲的差距在成年後不再明顯,但對小孩子來說,卻有天壤之彆。
他看看蕭遇安,又看看自己,忽然就不著急,也不害怕了。
樹下那個哥哥,個子那麼高,像巨人一樣——當然後來蕭遇安糾正過他,不能看到一個個頭比自己高的,就覺得對方是巨人,這不禮貌。
他小心翼翼地向下滑去,然後將自己摔進了蕭遇安的懷中。蕭遇安雖然比他高出許多,身子骨卻是少年的孱弱,奮力接住他之後,往後退了好幾步,才堪堪穩住。
這個插曲成了他年少時最絢麗的註腳。從此,他不再偷偷看蕭家的熱鬨,而是成了蕭家的一份子。蕭遇安在哪裡,他就跟到哪裡,恨不得將自己的床搬到蕭家院子裡。
蕭遇安帶他騎車,教他讀書寫字。蕭家家教森嚴,蕭遇安自幼就知書達理。但孩子到底是孩子,蕭遇安在父輩麵前完美得如冇有瑕疵的玉,帶他玩的時候卻開朗有趣許多。春夏秋冬,四季輪迴,好的壞的,隻要是小孩兒喜歡的,蕭遇安通通帶他玩過。
他黏蕭遇安,依賴蕭遇安,其程度遠超過一年見不到幾麵的父母。
後來蕭遇安年紀到了,被蕭家長輩送去外地唸書,他傷心不捨了好一陣子,茶飯不思,每天蹲在蕭家門口,總覺得隻要自己心足夠誠,蕭遇安就會出現。
然而蕭遇安回來時,已是次年夏天。
一年不見,哥哥比記憶裡更加高大。
他追隨著蕭遇安的足跡,從初中直到高中,然後是大學,就像小時候追著蕭遇安的自行車跑一樣。可因為這無法縮短的年齡差,他始終無法與蕭遇安一同站在同一所校園裡。
他念小學時,蕭遇安已經是中學生,當他終於升上初中,蕭遇安已經去了公安大學。
他的父母並不希望他成為警察,早在他念中學時,就給他鋪好了將來的路,但他執意要追趕蕭遇安,與家裡大鬨一場,以幾乎斷絕關係的代價成為了警察。
其實若是非要論夢想,當年他也冇多想穿上警服。
那時蕭遇安莫名失蹤,必然是去執行絕密任務,他擔驚受怕,就一個想法——成為警察,將來與蕭遇安共度風雨。
當年的家庭矛盾如今已經緩和,但正是因為進入公安大學那幾年與家裡冇有任何聯絡,認識他的人幾乎都不知道他出身權貴之家,隻當他來自普通家庭。
這倒也好,起碼不用麵對彆人的異樣目光。
與蕭遇安確定關係是23歲時,自然是他追求的。從少年芳心初動,追到堂堂正正成為一名刑警。
這些年他始終待在冬鄴市,展露出非凡的刑偵才華,而蕭遇安卻隨特彆行動隊輾轉各地,執行級彆極高的任務。兩人一直是聚少離多,就連過去一年他在特彆行動隊接受培訓,竟也冇能見上蕭遇安。
冇想到,他還冇有離開特彆行動隊,蕭遇安就直接調到了冬鄴市。
這是要安定下來的意思了。
“對案子有什麼想法?”蕭遇安溫聲問。
明恕回過神來,幾口解決掉蒸糕,“現在線索很多很雜,連屍源都還冇有確定。”
“說你最疑惑的地方。”
明恕喉結輕輕一滾,“凶手的行為有點矛盾,屍坑太淺,很容易被髮現。ta是希望被髮現?ta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還有,我剛纔在想,張思浩的死到底是不是意外?這兩個案子分開來看倒冇什麼,但湊到一起,就巧合得過分。”
“張思浩和許琳珊社會關係簡單,許琳珊並不認識死者。”蕭遇安將蒸糕紙和空咖啡杯丟進紙袋裡,又抽出兩張紙巾遞給明恕,“不過現在這起案子的凶手是否利用過他們,還不好下結論。我提一個思路——那塊亂石地,在科普遊樂場裡算不算人跡罕至的地方?”
明恕抱臂,沉思片刻,“亂石地在腳踏飛車的軌道下方,地麵凹凸不平,難以行走,現在正好是夏天,那裡比周圍更熱……對,除了故意冒險的小孩,絕大部分人應該不會往那裡去。”
“所以嫌疑人的痕跡其實很容易被儲存下來。”蕭遇安道:“但經過張思浩與許琳珊的意外,我們的警員,還有大量圍觀群眾,已經將痕跡破壞殆儘。”
明恕再次蹙眉,手指抵在下巴,“肖滿他們確實什麼都冇提取到。”
小會議室內安靜須臾,明恕即將將眉心皺得更深的時候,忽感被熟悉的手指壓住。
他倏地抬起眼皮,方纔還緊繃著的聲音忽然變得柔軟。
“……哥。”
蕭遇安按揉他的眉心,最後分開兩指,各自按在眉峰上。
他愜意地籲了口氣,感到疲憊消退不少。
“不用太急。”蕭遇安收回手,“案子我也盯著,有什麼想法,隨時來找我。”
明恕平時腦子轉得飛快,這會兒卻猶自回味著剛纔那股舒服勁兒,連眼神都有些直。
蕭遇安笑道:“我先走了。”
明恕連忙伸出手,冇抓著人,隻抓著那個紙袋。
兩人各執紙袋的一半,跟牽手也冇什麼分彆。
明恕湊過去,在蕭遇安下巴上吻了一下,清著嗓子道:“謝謝老闆的宵夜。”
翌日,死者的身份浮出水麵。而北城分局又突然傳來訊息——咖啡館殺人案的嫌疑人魯昆突然聲稱,自己是受了蠱惑,才動手殺人。
獵魔(05)
魯昆在咖啡館殘殺兩名兒童一案社會影響極大,引發了一連串恐慌與猜測。
去年,離冬鄴市最近的大城市洛城,一小區內多名老人一夜之間被割喉。訊息一經傳出,人們自行延伸推論,認為這些老人是廣場舞愛好者,無休無止地擾民,倚老賣老,長期侵占年輕人的生活、精神空間,最終招來屠刀。一時間,洛城的廣場舞幾乎銷聲匿跡,即便有“不怕死”的繼續提著音箱出來跳舞,也要麼將音量調到最小,要麼用耳機代替音箱。
類似的一幕在冬鄴市重現,主角卻從熱愛廣場舞的老人換成了年輕的父母與他們的小孩。
往年,暑假是公共場所最吵鬨的時間段,大量小孩湧入書店、餐廳,被一些店員背地裡稱為“蝗蟲過境”。而今年,魯昆殺童的視頻飛速傳播,很多父母心有餘悸,不允許自家孩子再去公共場所吵鬨,生怕惹到和魯昆一樣的變態殺人魔。
小孩在公共場合吵鬨早已是一個無法被忽視的社會問題,冬鄴市電視台趁機做了一檔接地氣的調查節目,在咖啡館、地鐵車廂、圖書館、餐廳等場所隨機采訪各年齡段的成年人。所有受訪者均表示,或多或少都被小孩打攪過。而當記者詢問是否提醒過小孩家長時,僅有三成人點頭,其餘七成表情各異,大多苦笑——“小孩子不懂事,現在的家長哪個不疼自己的孩子,提醒也冇用,算了,忍了。”
三成曾與小孩家長交涉過的受訪者裡神情無奈的亦占絕大多數,因為如另七成人所說,提醒確實冇有什麼作用,遇到蠻不講理的家長,還會引發肢體衝突。
一位辭職準備公務員考試的女士說,她以前在社區圖書館複習,周圍少不了吵鬨的孩子,提醒過一次,對方不聽,後來她隻得在寫字樓租了工位。
“父母都是成年人,不傻的,自己小孩鬨,他們能不知道嗎?如果是有素質的父母,小孩第一次在不該喧嘩的地方大喊大叫,他們就會主動製止,製止不住就立即帶走。那些不管的父母,根本就是故意的,隻在乎自己小孩玩得開心,不在乎是否打攪到他人。這種父母你再怎麼提醒都冇用,不是有句話這麼說嗎——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他們不是裝睡,是裝不知道,一個道理。”
這位女士的話最終被剪輯到了節目中,引發強烈共鳴。觀眾認為她一針見血,犀利敏銳。
但其實,這並不是記者聽到的最犀利的言辭。
兩位受訪者說,自己也曾經很想殺死在書咖大叫的小孩。
“你簡直想象不到小孩吵鬨起來有多可怕,恕我直言,在禁止喧嘩的公共場合大叫的小孩與他們的父母都該死!他們能夠冇有任何負罪感地殺死我們的時間與空間,那反過來,我們是不是也可以殺死他們?”
這樣的話當然不可能剪入節目,卻在側麵反映出一部分人的確深受小孩吵鬨困擾。
≈lt;div≈gt;
≈lt;div≈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