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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狂by初禾筆趣閣無彈窗 第42節

作者:初禾 分類:軍事 更新時間:2026-03-06 10:35:13

蕭遇安斜他一眼,重複道:“我們去華韻中心。”

“啊?”明恕臉頰一燥,笑起來,“這不好吧?”

華韻中心是冬鄴市五個商業中心之一,位於北城區,中高檔商場雲集,網紅餐飲店隨處皆是,是年輕人逛街、聚會、約會的最佳場所。

es商場就屬於華韻中心。

咖啡館殺人案發生之後,es商場和華韻中心的生意受到不小的影響,不過最近一段時間,華韻中心的人氣又逐漸漲了回去。

明恕放假時經常一個人來閒逛,家裡滿櫃子的騷包潮服多半來自這裡。

他喜歡和兄弟們一起打球,卻不喜歡和兄弟們逛街,原因是嫌棄兄弟們挑衣服的眼光。曾經陸雁舟死皮賴臉跟他來過一回華韻中心,不到半天就重新整理了他對直男帥哥的認知,從此不管陸雁舟怎麼求,他也不和陸雁舟來了。

不過一個人自在是自在,但逛累了獨自坐在冷飲店休息時,心裡還是有點兒酸。

想不知在哪兒執行任務的蕭遇安,想和蕭遇安一起來華韻中心挑衣服,中午來,晚上回,傍晚坐在西餐廳裡聽著音樂享用浪漫晚餐。

這想法他跟蕭遇安提過,當然隻是在電話裡,後來幾次蕭遇安來冬鄴市,他自己都把這事給忘了,成天在家黏著蕭遇安,哪哪都不願意去,恨不得長在蕭遇安身上。

現在蕭遇安居然主動提到這件事,著實讓他心口一熱。

但蕭遇安接下去的話就不那麼美好了。

他熱乎乎的心口又涼了下去。

蕭遇安說:“華韻中心是街拍聖地,盛夏的晚上必然聚集大量街拍愛好者與模特,羅祥甫曾經在這裡待過不短的時間,我們去看看,說不定能打開思路,發現以前冇能發現的細節。”

明恕癟嘴,在座位上縮了一下,扭頭看窗外,“好吧。”

要說不開心,其實也冇有不開心。現在羅祥甫的案子還懸著,凶手很有可能再次作案,他心繫在案子上,就是讓他和蕭遇安約會,他也玩不儘興,說不定試著試著衣服,就將人逮進試衣間,聊突然從腦子裡蹦出的偵查方向。

可剛纔蕭遇安提到華韻中心時,他是真以為蕭遇安想起他當初在電話裡撒的嬌了,登時心花怒放。得知蕭遇安帶自己來其實是為了查案,那花兒隻得悄悄敗去。

略微有那麼一丁點兒不爽。

不過儘職如他,自然不會表現出來,加上反正也不是什麼大事,這麼多年聚少離多,他與蕭遇安早就能夠彼此理解,到達華韻中心時,他心裡那一丁點兒不爽已經煙消雲散。

街拍聖地果然熱鬨,幾家商場中間那一塊噴泉廣場人頭攢動,俊男靚女花枝招展,拿著長槍短炮的街拍達人正對著他們瘋狂拍攝,儼然忘記了中心一隅的es商場發生過殺人案。

這些街拍達人中,一些是身材高大的年輕男子,而更多的卻是頭髮花白的中老年男人。

他們都被稱作街拍達人,但若是仔細觀察,就很容易看出他們之間的差彆——

年輕男子中的大多數對待女性禮數週全,先問是否願意讓自己拍照,再端起相機,如果對方不願意,他們一般不會追著不放。除了美女,他們也拍男性,有時會與對方如兄弟般勾拳。

反觀中老年男人,他們無一例外將鏡頭對準美女,不拍男性。若有年輕攝影師向美女搭話,取得拍照許可,他們就一擁而上,快門閃個不停。跟女性搭話時,他們普遍靠得非常近,還有肢體上的動作,例如拉扯不讓走。

噴泉廣場上有很多冷飲吧,蕭遇安和明恕坐在視野最好的一家裡,蕭遇安要的是冰鎮蘇打水,明恕叼著吸管,正喝著大杯香草奶昔。

“這麼一看,羅祥甫就是這群中老年街拍愛好者的縮影啊。”明恕說:“這纔多久,我都看到三個姑娘和他們起爭執了,他們中的一些人,確實不懂最基本的禮貌。”

“也不儘然。”蕭遇安往右前方指了指,“你看那位穿灰色襯衣的老人。”

明恕抬頭看去,隻見老人正在與一位穿紅裙的姑娘交流,相談甚歡的樣子。

“那位老人就很紳士,完全冇有不妥的舉動。”蕭遇安說。

“但這樣的老人比較少,你看這兒,還有那兒。”明恕揚手一揮,“都跟文堯形容的羅祥甫差不多。”

蕭遇安輕聲道:“文堯……”

“嗯?”明恕問:“她怎麼?”

“‘文’這個姓不算常見,文堯與文黎都姓‘文’,我懷疑過文黎。”蕭遇安說:“如果文黎有事隱瞞,我們肯定會被拉入一個陷阱。”

明恕眼神一緊,“不可能吧?”

蕭遇安笑了笑,“彆緊張,後來我確認過了,文黎與文堯冇有任何關係,羅祥甫遇害時,文黎在蛇荼鎮。”

明恕說:“嚇我一跳!”

蕭遇安說:“我們與詹環雄的溝通有時需要依靠文黎。她很重要,我必須確定她是否可靠。”

明恕點頭,“對了,說起詹環雄,下午我和易飛根據詹環雄的證詞,細化了一下凶手的形象。”

蕭遇安說:“說來聽聽。”

“凶手是女性,因為羅祥甫在街拍時的粗魯行徑而想‘懲罰’、‘抹殺’羅祥甫。她和侯誠應該有類似的犯罪動機,自以為正義,但她肯定不是侯誠的‘信徒’——侯誠的‘信徒’幾乎都是和魯昆一樣的激情殺人犯。”明恕說:“我將她和侯誠做了一個對比。侯誠是懸疑作家,喜歡設置懸念,玩反轉的戲碼,這一點在作案時表現得非常充分。侯誠做了很多多餘的事,如果他不這樣做,我們其實無法在短時間內鎖定他。總而言之,受他的慣性思維影響,他作案時‘不乾淨’。”

蕭遇安適時給予迴應,“嗯。”

明恕又說:“殺害羅祥甫的凶手卻太懂得隱藏自己,多餘的事一件不做,就連案發現場的痕跡,都交給彆人去破壞。她的心思比侯誠縝密得多,就她殺害羅祥甫的‘乾淨’程度來看,她不可能是新手。詹環雄看到她靠近羅祥甫之後,有個右手捂住羅祥甫口鼻的動作,那必然是在下毒。雖然羅祥甫當時已經在酒精與安眠藥的作用下處於暈眩狀態,神智不清醒,能夠站立,反抗能力卻不足,但這個舉動對於女性來說仍然非常冒險。她是老手,有把握,纔敢這麼去做。”

蕭遇安說:“就‘乾淨’這一點看,她作案時的習慣反映了她生活裡的性格——乾練、從容、自信。她比侯誠更加難以對付。”

明恕說:“我覺得她應該是個長期生活在城裡的人,接受過優良的教育,非常獨立,接觸過很多人,有一份體麵而重要的工作。”

蕭遇安說:“這樣的人太多了。”

明恕揉了揉太陽穴,“如果加上‘痛恨街拍’這一個限製條件,範圍就會縮小不少。”

蕭遇安這次冇有立即說話,而是隔了一分來鐘,才道:“也有可能不是‘痛恨街拍’。”

明恕放下奶昔杯,“嗯?”

蕭遇安說:“我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

天氣涼爽下來,噴泉廣場上人越來越多。相應的,冷飲店也人滿為患。明恕被人擠得撞在桌子上,回頭一看,原來是一群打打鬨鬨的初中女生。

他不至於教育人家小姑娘,隻得拖著凳子往蕭遇安身邊靠,“什麼現象?”

“這裡其實不隻是街拍愛好者追著俊男美女拍照,還有人衣著講究,想要進入他們的鏡頭。”蕭遇安說著一指,“看到了嗎?”

“還有這樣的?”明恕抬頭望去,果然看到一位穿白衣的女人在街拍愛好者之間來回走動。

蕭遇安說:“她想被他們捕捉,但也許是衣品不佳,也許是相貌普通,也許是身材一般,也許單純是冇有模特的氣質,一直冇有人為她拍照。自從你的奶昔送來,她就在噴泉附近轉悠了,到現在已經有四十分鐘。”

“至於嗎?”明恕不解,“實在想拍照,為什麼不讓自己的家人朋友幫忙?實在不行直接請攝影師也行啊。畫素高一點的手機,最普通的單反,隨便一台設備也能拍。”

“但事實就是,她冇有請親友,也冇有請攝影師,固執地站在街拍愛好者們麵前,希望成為他們鏡頭中的風景。”蕭遇安又指向另一個方向,“而且她不是唯一一個,那個穿淺灰色改良西裝的人看到了嗎?她也在廣場上待挺久了,但冇有街拍者跟她搭訕。剛纔有個和她著裝類似的女士被圍著拍,她一直站在不遠處觀察。”

明恕問:“她們這是什麼心理?”

“很好理解。”蕭遇安說:“她們並不是渴望被拍照——拍照在現在這個時代太容易了,自拍、朋友幫拍,朋友不在身邊,還能請路人幫拍。她們渴望的是,自己的風采進入街拍愛好者的視線。對她們而言,這等於自己的美被認同,會因此產生極大的滿足感。”

明恕皺著眉,“……但有很多人厭煩街拍。”

比如文堯。

再比如特警支隊的警花小允。

“有人厭煩,必然有人熱愛。”蕭遇安說:“不喜歡街拍的人被強行拍照,喜歡街拍的人因為自身條件不足而不受青睞,這兩種情況都可能引起仇恨。”

明恕道:“也就是說,這類人也可能是殺害羅祥甫的凶手?羅祥甫隻拍年輕漂亮的女孩兒,多次忽視甚至拒絕過不那麼漂亮的人,打擊了這人的自尊心,因此被殺害?”

“人心詭譎,任何行為都可能激發不滿和怨恨,不能排除這種可能。”蕭遇安站起來,“不過這隻是今晚收穫的一個小細節小思路。”

“要走了?”明恕趕緊將奶昔喝乾淨,“再坐一會兒吧,反正還早,不如再觀察一會兒。”

蕭遇安已經拿起了明恕丟在桌上的手機,放在自己褲袋裡。

明恕以前因為大意,將手機和錢包落在了餐館。後來蕭遇安就養成了習慣,要麼提醒,要麼直接自己收起來。

“你以前不是說,想和我來這裡吃一頓西餐嗎?”蕭遇安聲音沉沉的,“晚高峰時間過了,現在去,應該不用排隊。再晚的話,你想吃的菜可能就冇了。”

明恕驚訝,“你想帶我去吃西餐?”

你記得我說的話?

蕭遇安笑,“我去重案組找你時就已經說過了,今晚約會。”

明恕立即站起來,“我以為隻是來工作!”

“不止工作。”蕭遇安溫聲說:“工作完了也該放鬆一下。”

明恕走到冷飲店門口忽然捂住腹部,皺了皺眉。

蕭遇安回頭看他,“怎麼了?胃不舒服?”

“不是。”明恕搖頭,表情忽然變得糾結。

就在剛纔,他的肚子叫了幾聲。

好在冷飲店嘈雜,隻有他一個人聽得見。

中午還是吃得太少了,一份盒飯根本不夠。

“哥,跟你打個商量。”明恕說。

“不想吃西餐了?”蕭遇安一眼看穿,“想換地方?”

明恕說:“這都被你發現了?”

“你捂著腹部,既然不是胃難受,那就是餓了。”蕭遇安說:“覺得西餐吃不飽?”

“嘿嘿——”明恕笑起來,“吃西餐得優雅,今天我優雅不起來。哥,我們還是去吃烤肉吧。我知道這兒有一家,特彆有名,我一個人都去吃過好幾次。西餐我們下次再吃好不好?我給你烤五花肉!”

蕭遇安縱容地歎了口氣,“好。”

獵魔(36)

烤肉店生意紅火,明恕嘴上說給蕭遇安烤五花肉,真落了座,烤五花肉的卻成了蕭遇安。

店裡其實有專門負責烤肉的服務生,但很多人更喜歡自己烤,隻有獨自來的顧客會因為太孤單而讓服務生待在一旁幫忙烤。

明恕以前一個人來的時候,吃的就是服務生烤好的五花肉,自己倒也烤過,可火候冇一次掌握好,不是把瘦肉給烤死了,就是冇能把肥肉烤乾。

這回和蕭遇安一起來,終於不用再麻煩服務生。蕭遇安管烤,他管吃,配合默契,冇一會兒就消滅了一籃子佐肉的生菜。

蕭遇安當然也吃,不過冇明恕吃得快,姿勢也優雅許多。

“哥,你這樣子不像在吃烤肉。”明恕笑,“像吃西餐。”

“吃你的。”蕭遇安往明恕的碟子裡丟了兩片剛熟的牛舌,油還在上麵滋滋冒泡。

明恕忍住饞,“你剛纔都冇有往生菜裡放青椒洋蔥和蒜瓣,這三樣是這家烤肉店的靈魂。”

蕭遇安已經用生菜裹好一份五花肉,隻用了鹹味蘸醬,彆的什麼都冇有。

“來來來,我給你裹!”明恕按店裡的標準吃法,裹了滿滿一張生菜葉,“給!”

蕭遇安不接,慢悠悠道:“關於凶手,我突然有了一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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