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記得我們的約定,不記得我。
接下來的幾天,我推掉所有工作,守在她身邊。
她像隻易碎的瓷器,安靜,疏離,拒絕一切靠近。
喂她吃藥,她會等我把水杯放下,才小心翼翼地拿起來。
想幫她梳理長髮,她會觸電般躲開。
隻有一次,窗外飛過一隻白鴿,她一直死寂的眼睛,突然亮了一下。
雖然轉瞬即逝,卻讓我看到了希望。
她記得!
至少記得一些碎片!
我找來她小時候的相冊,我們的合照,她最喜歡的書和音樂。
她看著照片上的自己,眼神依舊陌生。
但當她聽到那首我們定情的鋼琴曲時,指尖微微蜷縮了一下。
“清歡,”我坐在離她不遠不近的地方,慢慢講述我們的過去。
“你小時候可凶了,為了搶糖,把我推下水池。”
“中學時,你幫我給隔壁班的女生遞情書,結果把信換成了挑戰書。”
“你說你要設計世界上最漂亮的房子,我們的家……”我絮絮叨叨地說著,不管她有冇有聽。
有時她會看著我,眼神空洞。
有時,她會望著窗外發呆。
直到第三天下午,我給她削蘋果。
手指不小心被刀劃了道口子,血珠滲出來。
我下意識嘶了一聲。
一直安靜的她,突然站起身,快步走到櫃子前,熟練地拿出醫藥箱,翻出創可貼。
然後,她拿著創可貼,愣在原地,看著自己的手,又看看我流血的手指,臉上露出極其困惑的表情。
“你……”她張了張嘴,聲音很輕,“你總是這麼不小心……”我渾身一震,狂喜瞬間淹冇了我!
她記得!
她記得我容易受傷!
記得她總會幫我處理!
“清歡!”
我激動地想抓住她的手。
她卻像被燙到一樣,猛地後退,創可貼掉在地上。
眼神又恢複了之前的恐懼和陌生,抱緊自己縮回角落。
希望乍現,又迅速熄滅。
但我知道了,記憶還在,隻是被深埋了。
我需要耐心,需要時間。
警方那邊傳來訊息,張媽和林薇薇嘴很硬,隻承認囚禁,拒不承認謀殺。
而且,她們請了個厲害的律師。
案子陷入僵局。
我看著清歡沉睡的側臉,眼神冰冷。
法律製裁不了你們,我來。
傷害清歡的人,一個都彆想好過。
首先,是拿回屬於清歡的一切。
我以清歡未婚夫的身份,聯合蘇家老臣,迅速接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