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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漢皇朝1834 上架感言

作者:王子虛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4-15 21:04:21

按照編輯建議,明天正式上架。

應該是明天下午兩點左右更新,應該會直接更新兩到三章。

上架以後,保底是每日四千字,正常應該都是六千字,偶爾爆更到八千到一萬這樣。

我寫書差不多十年了,爆更能力一直都不強,更沒有能力連續爆,強行爆更很容易把情節寫亂套。

但我可以說是勝在穩定了,近十年來都沒有整過什麽幺蛾子。

大家可以去點我作者頭像是去看履曆,隻要是上架的書我都會寫到完本的,無論新老讀者都可以放心的追更。

然後說說我不想寫的東西,以及我想寫的東西是什麽,好讓準備訂閱的大家心裏有個底。

我不擅長寫內部權力鬥爭,也不喜歡寫內部權力鬥爭,也可能就是因為不喜歡,所以才沒有去鍛煉過,所以才寫不好。

我覺得權力鬥爭極端化的本質是內卷,我的所有書都不會在這個方麵過多描述。

我想寫的東西,一直都是外向的。

特別是在十九世紀這個時代,肯定是要往外走的。

是一個族群在實現基本團結的情況下,目標一致的向外開拓。

這本書的立意,就是架空一個上升期的新王朝,去應對十九世紀的變化。

肯定能夠抵禦歐美殖民者的滋擾,問題在於最終能做到什麽?

再加上典型的穿越者主角加持,又能夠做到什麽?

在這樣的基礎上,我還想寫我這兩年的新感悟的一部分,也就是不同文明的社會思維方式的差異。

我看的書籍和資料越多,就越覺得環境能夠決定現實,現實能夠決定社會風俗和人的普遍認知,人的普遍認知又決定了社會的組織方式。

就算是不列顛和弗朗斯這種鄰國,甚至貴族階層同源的國家,兩者之間都有著巨大的差異。

華夏和歐洲的自然環境差異極大,兩地的社會風俗和人的普遍認知也相差甚遠,自然也就形成了截然不同的社會製度。

歐洲人覺得平民不能當國王,農民造反的目標是讓國王簽協議,承諾保障農民的權力。

歐洲普通人真的打心底裏覺得自己沒資格成為國王。

哪怕是已經可以隨意操控國王的權臣,也不覺得自己有直接當國王的資格。

基於這樣的思維方式,他們就隻能想著換一個有資格的人來當國王,並要求對方承諾按照自己的要求去做。

最終演化出了通過投票選舉,選擇執政人選甚至元首的方式,來落實所有人的政治權力。

歐洲文化下的政治權力實現方式是投票,投出一個合適的人來。

那麽華夏人實現政治權力的方式呢?

魏晉以後,貴族覺得自己有資格當皇帝。

五代十國之後,軍頭覺得自己有資格當皇帝。

北朝和元朝之後,讓邊疆族群也覺得自己有資格當中原皇帝了。

唐朝開始,平民開始有機會擔任朝廷官員了。

宋朝以後,任何一個平民讀書人都覺得自己有資格“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了。

我有能力,我就應該自己上,我應該自己去幹,我自己去管理天下。

而不是去挑選別人,挑選一個符合自己需求的代理人來管。

這樣的篩選方式,最終形成了通過考試選拔有能力參政的人的製度,通過績效考覈讓更有能力的人獲得更大權力的製度。

和平時期追求金榜題名,主政一方,執宰天下,戰亂時代參與群雄逐鹿,問鼎中原,君臨天下。

如果能夠壓製住西方中心論的潛意識,不將西式的投票民視為預設正確的道路,不認為除此之外的道路都是錯的。

在這樣的前提下,將不同的社會製度放到一個公平的平台上去對比。

那麽投票選舉任職,與考覈選拔任職,顯然就是兩種不同的政治權利實現方式,是在不同的社會基礎上演化出來的。

而後者的實際執行效率,實際上並不低於前者。

采用某種製度的國家的失敗,不等於某種製度的失敗,否則現在的西式民主也是失敗的。

與此同時,不列顛人要到二十世紀的時候,才終於廢除了選舉權的資產限製,讓所有成年男性都獲得了選舉權。

華夏應該是在宋朝的時候,就已經允許除賤籍之外的人參加科舉了,男性預設可以參加,女性未被禁止參加。

在這樣的基礎上繼續延伸思路,十九世紀歐洲最典型的“全社會各階層的大妥協製度”——君主立憲配責任內閣製,能照搬到華夏社會上來應用嗎?

如果能應用的話,需要哪些主觀和客觀條件才能實現?才能長期穩定存在呢?

如果不能應用的話,那在華夏社會的普遍認知框架下,有沒有一種處於類似生態位的組織架構呢?

我覺得各種文明之間的差異有很多,有些東西我有了一些思路,但有些東西我也沒有想好,不知道應該怎樣對比。

現在自然也沒有辦法一口氣寫出來,隻能在更新中慢慢地思考和討論。

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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