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冒險者你眼睛就亮,上次那個小妞還冇讓你受夠啊?”埃特嘿嘿笑著盯著倫斯。
“媽的,為什麼就我那麼倒黴,撩陰腿都衝我招呼。害得我一個月都碰不了女人,奶奶的,後來還不是叫她嚐到我的厲害!”倫斯咬牙切齒。“那個小妞還在你那關著嗎?”佛朗哥問。“那當然,養得好著呢。那能那麼輕易放過她,差點讓我絕後!怎麼樣,兄弟幾個今晚到我那呆會兒?”桌上幾人都嘿嘿淫笑起來。
幾人再喝了一會酒。除了凱特外,餘人都是無業遊民,正想出去轉轉。於是議定一起去法爾堡闖蕩,開家武器店外加收購冒險者物品。凱特先走,其餘幾人收拾東西,過幾日一起出發。至於費斯,早已經被羅格拖下了水,不過他那一實驗室的東西可不是一時半會就能搬走的。
月到中天,幾個王都敗類搖搖晃晃的走出了酒館,長袍上都是酒漬。走入一道黑暗的長街的時候,突然幾個蒙麵的冒險者打扮的人物不聲不響跳了出來,把幾人圍在中央。
“你們幾個敗類,死有餘辜!今天我要為奇薇報仇雪恨。”幾個惡少一齊歎了口氣,這樣的開場白已經聽過至少七八遍了。
幾個蒙麪人亮出兵器撲了上來,外圍一個魔法師開始唸咒。
突然一支弩箭閃電般射入魔法師的胸膛,羅格現在可是被稱為法師殺手的。其它幾人從長袍下抽出兵器,哪還有半點喝醉的樣子?而且長袍下赫然是全副武裝。幾人默契之極,一齊向麵前的一個蒙麪人招呼過去。那人大吃一驚,一個打滾,摔入路邊水溝,總算躲過殺身之禍。王都敗類們立刻衝出包圍,逃之夭夭。百忙中不知是誰還撒了一小袋黃豆,登時讓埋伏者人仰馬翻,隻能眼睜睜的看著他們消失在夜色中。
第八章
晨星
法爾堡距離王都萊茵城有七百多裡路,算是一個大型城市,有二十萬人口。由於戰略位置頗為重要,是萊茵同盟西部邊界的二線軍事重鎮,同時還有阻礙魔域森林裡魔物們衝進富饒的帕斯平原的作用。
法爾堡周邊一片平坦,帕斯河繞城而過。南麵一百多裡就是魔域森林,因此法爾堡成為很多冒險者,魔物獵人最重要的補給戰。魔域森林麵積幾乎相當於整個萊茵同盟,西抵比利牛斯山脈,南接大海,東麵覆蓋了整個紅岩半島,總麵積近一百萬平方公裡。由於森林邊緣少有大型魔獸活動,且多條商路經過此地,故此也成為盜賊和土匪的樂園。
“戰神之錘”武器工坊已經開張一個月了。當初起這麼一個富有矮人特色的名字無非是為了沾點天生的工匠矮人的光,不過現在倒真的有一個矮人工匠金帶著他的四個徒弟在工坊裡工作。武器工坊占據了一座三層的小樓,位於法爾最繁華的街區。小樓下麵一層是武器店麵,二層是冒險家樂園,三層本來費斯想用作實驗室,但遭到所有人反對而作罷,被用作了接待一些大客戶的貴賓室,並且擺放一些費斯製作的精品。
在距離“戰神之錘”不遠的一處小樓就是羅格平日落腳的地方,也是費斯的工坊和實驗室所在。最寬大的一間實驗室足足有二百多平方米,此刻的地上畫著龐大而複雜的魔法陣,七彩的光暈正在魔法陣中閃耀。魔法陣中間向外噴著青白色的魔法火焰,幾具由金親手打造的精鋼騎士甲片在火焰中被鍛燒得通紅。
費斯小心翼翼的用鐵鉗夾出一個甲片,將用魔法白銀鑄成的魔法符號放在特定的位置上。一陣火焰閃過,魔法符號已經牢牢的焊在了甲片上。羅格忙遞過來一小瓶藍色的液體,這是一頭成年雙足飛龍的血液。雙足飛龍凶狠、迅捷,還有不錯的魔法防護力,算是中級魔獸當中較難對付的。它身體的許多部位都可以用做魔法原料,血液可以小幅度提高魔法防護力。而魔法白銀由於具有非常好的延展性,以及對魔力出色的吸收,是製作魔法器具不可缺少的材料。不過由於相對稀少,價格也不菲。一般魔法白銀的價格是同等重量黃金的十倍左右。
藍色的飛龍血滴在打製好的甲片上,就如海綿吸水一樣,迅速被整個甲片吸收進去。甲片也由此變成了閃耀著淡藍色的熒光。羅格接過甲片,又投入到魔法火焰之中。所有的甲片都處理過之後,費斯對著魔法火焰吟唱起咒語,一對淺藍色的風翼漸漸形成,飛向了魔法火焰。風翼繞著魔法火焰轉了起來,越轉越快,“轟”的一聲,火焰暴漲如潮,天花板上白光一閃,一道結界擋住了魔法火焰的暴發。火焰風暴來得快,去得也快,轉眼就消失了。在地上留下幾片藍色的甲片。融合了這個風係魔法之後,由於時刻有風係魔法能量的托扶,整個甲片的重量減輕了60%。
在羅格的要求下,每片甲片又被加上一點魔銀,費斯再次簡單施了個照明術在上麵。這次整個甲片開始呈現半透明的淺藍色,由魔銀形成的魔法符號剛是散發湛藍的光芒。
“嘿嘿,這就看起來漂亮多了。金!你來得正好,正要找你呢。把這些甲片做成一件半身騎士甲,對,就是今年最流行的聖騎士甲的式樣。連接部分的鍊甲一定要用黃金!還有盔甲邊緣多加些黃金花紋裝飾,去叫佛朗哥那小子來,他對藝術品有一套!!”羅格興高采烈的大叫。
矮人金卻不以為然:“這可不行!鍊甲應該用上等鋼絲纏繞纔對!盔甲最重要的是防護!防護!!我可不想壞了名聲!”
“那就在鋼絲外麵再纏一層金絲!這樣總可以了吧。總而言之所有的鍊甲都要包上金子!這件盔甲最重要的是錢!加這一層金子,你十年的麥酒都有了!告訴倫斯,去挑一件配得上的這件盔甲的披風,要最好的!金!你後天要把這件甲弄好!!我看不到盔甲你就冇有酒喝!!對了,這件甲就叫藍水晶戰甲,當然,名字還是先不要刻了,客人想起什麼名字,你就刻什麼名字!一個字十個金幣。”
金嘟囔著抬著甲走下樓去,在良心和麥酒之間終於選擇了後者。嘴裡罵的卻是:“吸血鬼!!食人的豬!!守財奴!人形的老龍!!”
羅格隻堅持賣高質高價的產品,理由非常充分:“能買得起這些裝備的主,都不在乎錢!隻要東西好,不在乎多點少點的。什麼樣的人是我們最好的主顧??不是那些有錢且識貨的冒險者,而是那些有錢冇處花的貴族公子哥,對,就是倫斯那樣的。#!$!%不要動手啊!不賺他們的錢賺誰的錢?所以我們不賣對的,隻賣貴的。”
其次在於羅格所有的盔甲都非常注重外觀裝飾及一些不實用的噱頭。比如這件藍水晶戰甲,重量極輕,僅相當於一件重型皮甲的份量,物理防禦和魔法防禦效果都不錯,是件魔法甲中的精品。可那個照明術,融合之後作用僅是使這件魔法盔甲具有了半透明的水晶效果,光芒更加柔和誘人,卻半點實用效果也冇有。至於佛朗哥設計的那些裝飾,除了增加重量之外也對作戰冇有任何幫助。不過羅格卻說:“這件甲一看就知道是聖騎士們該穿的。它是賣給真正的聖騎士的嗎?當然不。有哪個聖騎士會穿這個?我們要賣的是那些想成為聖騎士的大貴族的公子們,你指望他們會真正到哪個危險的洞窟去冒險嗎?他們隻會穿著去打獵!所以式樣和品味更加重要,要讓他們在無知的少女麵前象個英雄。戰神之錘不準備成為大軍火商,而是要變成象紫天使珠寶、香格裡拉溫泉那樣的貴族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