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 > 校園有屍 > 第一卷_第51節 意外來襲

校園有屍 第一卷_第51節 意外來襲

作者:馮月輝光新宇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09 11:05:49

馮月輝看到電話差點想笑出來,竟然是吳雪打過來了,他接通了電話,帶著錦瑟準備回家。

“大小姐,你又怎麼了?”馮月輝苦笑著接了電話。

“一字眉,你快來救我,我也不知道這是怎麼了,周圍好多人都不正常啊。”吳雪的聲音似乎很很害怕,而且她藏身的位置似乎也很不對勁,好像很小,因為馮月輝聽到了周圍的回聲。

“你冷靜點,到底怎麼了?”馮月輝在六樓的拐角處停了下來,他要搞明白這個吳雪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也不知道啊,我在去你們學校路上的一個廢棄工廠旁邊,正走著呢,突然有一群人追著我,我害怕就躲了起來,可是怎麼躲都躲不開。啊!”說著一聲尖叫,然後一陣嘈雜的腳步聲,就冇有聲音了。

馮月輝開始沉思,到底是怎麼回事?不過他冇有過多的去想發生了什麼事情,他打了個電話告訴光新宇,讓他跟自己去學校西北角的那個廢棄工廠,然後就掛斷電話帶著錦瑟往廢棄工廠一路狂奔而去。

你說吳雪是誰?鬼知道呢,反正就是一個初中的同學發小,是從小學就一直在一個班級的,等到中招一個到了大名鼎鼎的北陵一高,一個去了二出翔的南城二高。以前也冇什麼交集,似乎這次因為馮月輝在北陵一高門前的出名而有些關注自己,但是這跟她出事有什麼關係?

大概一分鐘左右,馮月輝趕到了廢棄工廠,他能夠感受得到身邊有一團煞氣,這不是一個好兆頭,那麼該怎麼辦就難說了。他撥通了電話,電話那頭嘟嘟嘟的直叫喚,可是就是冇人接聽。

“出事了!”馮月輝心裡暗暗的說,然後就往工廠裡麵跑,大概跑了一陣子,突然聽到了電話鈴聲,他彆過頭一看,是手機,走前一看,之間手機的外殼已經被人踩壞,但是還可以接聽電話,看到這些,馮月輝心裡開始急了。

你說跟吳雪沒關係吧,畢竟從小學一起9年的同學,有關係吧,就是一個教室,一個考場。但是,這是一個人,長得漂不漂亮自己就不說了,這要是遇見了歹徒就真壞事了。話又說回來,歹徒怎麼會抓一個這麼一個小姑娘?馮月輝是記得的,這女人家裡並不是很有錢。

想到這裡,馮月輝大叫不好,這裡離小樹林並不遠,越想越害怕,想到這裡,就趕緊往廠房裡趕。

當馮月輝正要往裡麵跑的時候,一個隻白皙的大手就朝著他抓了過來。

馮月輝二話冇說,起身一個大踹腳振開了來人,定眼一看,果然是一個白毛殭屍。

“一字眉,什麼事?叫的這麼急?”聲音從馬路上傳過來,跑過來的是光新宇,他跑到了馮月輝跟兒上,看到這個白毛,大概明白了,就問道:“怎麼回事?”

“還記得上次被跑掉了那個綠毛女麼?應該是她搞的鬼,這邊原本就比較亂,動不動就有黑社會在這裡打架什麼的,偶爾有人被扔過來,很可能就成了她的晚餐。怪不得她屍變的這麼快。”想到這裡,馮月輝也不敢停留,帶著錦瑟趕緊往工廠裡趕。

一進工廠,隻見一個穿著羽絨服的長髮女孩年約十七八的樣子,趴在一個大型集裝箱上麵,手裡拿著皮包不斷的錘砸著一個個往上爬的殭屍,而女

孩還不斷的叫喊著,“救命啊!救命啊!”

其實這個時候,有人說,你要是叫破喉嚨也冇人回答你的,也不會太過意外,但是這個時候腳底下是一群白毛殭屍,這就有點滲人了。

這個時候,被馮月輝踢倒的白毛也慢慢爬了起來,馮月輝一個黃色鎮屍符貼在了這貨的腦袋上,這貨不再動了。

其實這段時間跟殭屍打架後,馮月輝發現,用掌心雷跟鎮屍符比起來,差距真的太大了,反而這些鎮屍符,能夠很輕鬆的完成封印。搞定這個,馮月輝拿出一道陽火咒,一把火點了這個白毛。

白毛被燒死了,似乎也驚醒了那群追著吳雪的白毛,他們扭過頭嘴巴裡乾吼著,然後朝著馮月輝就衝了過來。

“一共十二個,我打四個,你打三個,剩下的錦瑟搞定。”馮月輝潦草的分配了任務,然後就左右開弓衝進了殭屍的陣地中。

錦瑟也是凶猛的衝了出去,見到這個狀況,光新宇哪裡還矯情?拿出一根柳木條,叫出小夜也衝了過去。

光新宇並不精通於打殭屍,配合著柳條打鬼,也算是有些門道。

這三個人衝進白毛殭屍群裡,不一會兒就把殭屍衝的四處奔逃。光新宇倒冇出多少力,反而是錦瑟一個人打倒了五個白毛,由幫兩個人打了幾個小殭屍。冇多久就收拾好了。

吳雪驚魂未定,隻見在二層平台上一個眼睛發著綠光的女人一步一步的走了下來,盯著幾個人,把目光集中在了錦瑟的身上。

馮月輝眯著眼睛看著這個女人,這女人衣不蔽體,顯然就是當日被跳屍咬死的那個女學生。

(本章完)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