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嬌原本以為夏芳晚上會賴在這裏不走。
打算第二天請個鼓樂隊把她送回夏家村。
夏芳是他們家掏空所有積蓄,鑼鼓喧天地娶回來的。
她夏芳不是要麵子嘛?!
那退貨的時候也要給足她麵子。
春嬌想再請個鼓樂隊大張旗鼓地把她送回孃家。
沒想到夏芳就這麼識抬舉的走了。
其實,夏芳決絕地走的那一刻,春嬌有些後怕。
害怕哥哥埋怨她給自己打跑了媳婦。
害怕侄子侄女怨恨她把自己媽媽趕出家門。
害怕母親數落她不該這麼做。
但春嬌又從頭梳理的一遍:
二哥-田東升早就受不了夏芳了,從天天不回家的跡象就看出來了。
現在他們倆的婚姻也僅僅是靠兩個孩子維持著。
夏芳作為母親,家裏的錢都在她手裏。
不給孩子交學雜費,不給孩子買衣服,大冬天的兩個孩子還穿著單鞋。
她配做兩個孩子的母親嘛?!
不配!
反而,還以兩個孩子的名義問殘疾的婆婆-葛秀霞要錢給她自己和她那身體硬朗的媽花。
簡直是人吃人。
喪良心。
夏芳簡直就是一個拿著兩個孩子當吸管的吸血鬼。
什麼樣的媽養什麼樣的女兒。
夏芳她媽現在什麼也不幹,就是靠夏芳養著。
夏芳也算明白了,她把婆婆-葛秀霞的錢摳沒了,春嬌這個當女兒孝順,怎麼也會給婆婆-葛秀霞養老。
夏芳算計完了春嬌,嘗到甜頭兒後,以後還會算計歡歡的。
嗬嗬,這懶女人的算盤打得可真夠精兒的。
這是打算好了,中年時靠丈夫和婆婆養著,老年時靠女兒養著。
做夢去吧。
夏芳是吃定了丈夫-田東升和婆婆-葛秀霞懦弱的秉性。
但是,火勢要蔓延到自己和歡歡身上休想!
春嬌雖然是歡歡的姑姑。
但歡歡是春嬌一手看大的,不是親女兒勝似親女兒。
她是不會眼睜睜的看著夏芳毀了歡歡的人生的。
不過看著空蕩蕩的屋子,把人家老婆和媽媽轟走,是有點缺德。
夏芳會答應離婚嘛?!
春嬌料定夏芳和田東升不會離婚。
她隻是想切斷夏芳吸血的那條途徑,讓她成長,成長為一個真正的母親和妻子,跟田東升好好過日子。
而不是一個跟那個吸血鬼孃家一直無法斷奶的可憐女人。
想到這裏,春嬌覺得夏芳也挺可憐的。
好像,她沒有一天為自己活過,從始至終都是她母親手裏的提線木偶。
想到這裏,春嬌又覺得自己很慶幸。
自己的母親-葛秀霞,雖然懦弱,但是從來沒有把自己當做過維持生計的工具。
誌玲和誌剛帶著回了自己家。
誌剛家書比較多,爺爺還保留著孩子們童年時玩的玩具。
歡歡喜歡看書,成成喜歡玩玩具。
兩個孩子在這個安靜和諧的家庭裡玩得比較開心。
春嬌給誌玲打電話,讓兩個孩子回家。
誌玲說:“兩個孩子玩得正高興呢。”
“快讓他倆回來吧,兩個孩子挺鬧騰。”
“鬧騰什麼?!我還是頭一次見兩個這麼乖巧的小孩兒。”
“今天讓兩個孩子住在我家裏吧,正好明天週日,也不著急上學。”
“你們倆怎麼處理的?”
春嬌想說:我把她趕回孃家了。
轉念一想,萬一兩個孩子就在誌玲身邊聽到有點不好。
便說:“夏芳這幾天要回家冷靜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