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玄幻 > 希臘:我就是宙斯! > 第一百一十七章 神聖十二律

希臘:我就是宙斯! 第一百一十七章 神聖十二律

作者:未知 分類:玄幻 更新時間:2026-05-26 16:30:02

第118章 神聖十二律

她嬌小的柔荑中,還百無聊賴地拿著一個金蘋果,不時地拋上拋下,動作間帶著孩子氣的煩躁。

更多內容請訪問

後頸倚撐著神座扶手無力的後仰,露出修長白皙的玉頸,連帶因為衣衫淩亂而導致身前展露的明媚春光,顯得尤為動人。

她那雙青翠靛綠的雙眸此刻顯得有些無神,空洞地望著神殿的穹頂,眼眸裡麵現在全是心累,既是無奈,又是無力,還有深深的憂愁和怨氣。

她保持這個狀態已經好久了。

直到她敏銳地感受到自己孩子們熟悉的神力波動,感知到祂們正向殿內而來,她才趕緊一個激靈,坐好身姿。

她迅速地將手中的金蘋果丟到神位後麵,然後以最快的速度,恢復了端莊威儀、不苟言笑的坐姿,不動聲色的等著孩子們進來。

這雍容高貴,威儀典雅的模樣,和方纔的頹廢,簡直是判若兩神!

她自然也知道這些孩子們來是為了什麼,她實在不想去奧林匹斯,她現在真不想見宙斯。

『和祂父神一樣混蛋的宙斯!』她心中暗罵。

雖說過去這段時間,已經冷靜了下來,但是她悶氣還冇消呢!

但是,當諸多原初泰坦一齊入殿以後,一個個又親切又尊敬地喊著母神,臉上帶著無比誠摯的笑容,懇切地懇求邀請她。

她再不想去也不得不去了。

萬物母神麵對自己剩餘所有孩子的共同邀請,她即便再不想去奧林匹斯,現在也隻能在諸神的簇擁下動身。

『可惡的宙斯小子啊!』

她也隻能在心中這麼暗罵了,臉上還要表現一副滿意欣慰的樣子。

偉大的母神啊,又又又一次妥協了。

蓋亞到來的時候,宙斯已經率領著諸神在殿前等候了。

剛看到蓋亞,祂臉上便綻放出最燦爛陽光的笑容,熱情洋溢地快步上前迎接,麵子絕對是給的夠夠的。

『不想來,這不還是要來。』

宙斯心中得意,一個全是軟肋的老母親,有太多辦法拿捏了!

對付蓋亞,我有九百種辦法!九百種!

宙斯滿麵笑容,陽光無比,祂大步上前,張開雙臂,快速而有力地擁抱了蓋亞。

這個突如其來的擁抱,甚至搞得萬物母神都有些不自在。

恭維的話語自祂巧舌如簧的口中說出:「尊敬的、偉大的、顯赫的母神啊!宇宙秩序的建立,這等關乎萬物存續的大事,又怎麼可以冇有您的指引與見證呢?您是萬物的根基,是萬物的源泉啊!」

麵對宙斯如此熾熱的熱情,還有怎麼看都很真摯的尊敬,蓋亞原本悶悶不樂的心,還真是舒服了不少。

她心中甚至開始考慮宙斯的難處了:『想想也是,這孩子也是不容易,揹負著如此重擔,很多事情都是冇辦法,也是身不由己啊。』

宙斯這麼給麵子,都已經這麼謙遜了,她也不好再冷著臉。

她威儀淡漠的俏臉上,終於露出了戰爭之後第一個真實的微笑:「高貴的克洛諾斯之子啊,有你和諸神在,一定可以治理好宇宙的,我相信世界也會更加美好的,我又何必多加置喙呢?」

宙斯輕輕搖了搖頭,滿是謙遜姿態,溫聲說道:「偉大的母神啊,我們都還太年輕,經驗尚淺。您是世界的根基,是諸神的始祖,是宇宙一切的源頭。」

「一切宇宙的重大進程,都離不開您寶貴的經驗教誨與無私指引啊。您的存在本身,就是宇宙繁育的基礎啊!」

宙斯毫不吝惜恭維話語,尊敬的不得了。

畢竟一會又要割蓋亞的權柄了,現在還是多說點好話吧,省的鬨得不好看。

蓋亞這種大母神,一向是吃軟不吃硬的。

好話又不要錢,多大點事,哄哄就是了。

宙斯的姿態效果還是很顯著的,起碼萬物母神現在的悶氣確實是消了不少,現在又想起了宙斯的好。

以宙斯表露的神品,說以後會放了孩子們,還真未必就是假的。

宙斯這孩子的神品,確實冇問題啊。

就這麼其樂融融,眾神簇擁著蓋亞入殿,

一切順利!

當萬物母神在宙斯與諸神的簇擁下步入議事主殿,瑞亞與宙斯之間無聲的眼神交匯,隻一瞬,便已心領神會,彼此默契無間。

瑞亞母神,以其一貫的優雅與智慧,自然而然,潤物無聲地虛引著萬物母神,親切地請她落座於自己原先的神位之上。

萬物母神也完全冇有意見,畢竟她的輩分與尊崇雖高,卻也絕對不可能坐到宙斯所坐的主位,真這麼做了,今天這諸神大典也別舉行了,立馬就要再打起來了。

而與神王並排而坐也不太合適,那像什麼樣子?

現在,坐在宙斯右側下首的第一位,已經足以彰顯地位與尊崇,這是最合適的安排了。

並且,這要是宙斯開口安排反而又不夠合適,畢竟宙斯還不是神王,母神瑞亞的主動,纔是真正照顧到了雙方。

隨著蓋亞落座,其餘諸神也心照不宣地依次向後挪動一位,母神瑞亞隻在蓋亞之下了。

這一刻,宇宙中所有至高無上的神祇纔算是徹底齊聚。

諸神神軀舒展,每一尊神位都映照著不朽的光輝,整個神殿都瀰漫著法則與力量的磅礴氣息,諸神更是肅穆無比,整座神殿的氣氛都陷入了絕對的莊嚴與嚴肅。

宙斯,祂深邃的金色眼眸,緩緩掃過殿內每一位莊嚴肅穆的神祇。

殿堂之內,此刻鴉雀無聲,唯有諸多大神,神力流動的微光在空氣中輕輕跳躍,所有大神的目光都匯聚在宙斯身上,等待著那開啟新紀元的宣言。

宙斯,以充滿雷霆之力的宏偉聲音,以絕對的肅穆威嚴,打破了神殿的寂靜:「宇宙未來的秩序,我們要吸取曾經過往秩序一切的錯誤教訓,那些導致混沌與毀滅的道路,我們絕不可再行!」

宙斯的聲音越發洪亮,迴蕩在整座奧林匹山神山:

「自即刻起,宇宙新的基礎秩序,將以公正為基石,以公平為準繩,以正義為導向,以誠信為紐帶,以和諧為目標,以平衡為準則,以仁愛為滋養,以生命為核心!」

「此八點,便是新秩序的至高綱領,旨在徹底滌盪舊日混沌殘酷,鑄就宇宙永恆之和諧與繁榮!」

「此乃吾,宙斯,對宇宙萬神萬物萬靈的莊嚴承諾,亦是諸神共同的至高使命!」

宙斯微微停頓,讓這振聾發聵的宣言在諸神心中迴蕩。

隨後,祂眼神一凜,沉聲道:「現在,我將正式確定新秩序的基本原則。諸神凡有異議者,皆可提出寶貴意見,共同完善此宇宙秩序之不朽基石,使之臻於至善,永恆不朽!」

諸神神情更加莊嚴肅穆,無比認真地傾聽宙斯的話語,任何神在此刻都不敢有任何一絲絲懈怠。

宙斯高昂威嚴的話語,在巍峨神聖的神殿緩緩響起:

「第一,諸神皆平等擁有享有宇宙榮光的權利,宇宙的豐饒與壯麗,將是眾神共同的財富與永恆的樂園。此乃新秩序之不朽基石,旨在消弭舊日獨裁死寂,奠定萬神共治繁盛之基。」

「第二,宇宙乃諸神之共同寶貴家園,皆賴諸神之力維繫其生機與完整。因此,諸神不可隨意毀壞宇宙與世界,毀壞必須修復,並視具體情況接受懲罰。」

「第三,每位神祇皆享有其至高無上的榮譽與專屬權柄,此乃法則賦予,神聖不可侵犯。其餘神祇不得以任何形式巧取豪奪,亦不得惡意侵犯、僭越祂神之權柄。此律旨在保障每一位神的獨立性、尊嚴與本源,杜絕舊日吞噬法則、掠奪力量的血腥暴行,確保諸神之長治久安和宇宙和諧穩定。」

「第四,允許諸神自由孕育新的法則,並在世界享有相應的榮譽。然此孕育隻允許在自身權柄範圍內進行,或不與祂神權柄相衝突關聯。決不許毀滅、亦或吞噬既存法則,更不允許以任意形式侵蝕祂神之法則。此律旨在杜絕篡奪與混亂之根源,確保宇宙法則體係的健全與持續發展。」

「第五,諸神享有相應權柄的榮譽與力量,但也必須堅決履行各自權柄所賦予的神聖義務。宇宙是諸神的永恆財富與共同家園,諸神必須積極建設宇宙,推動萬物演化,貢獻己身之能,創造無限生機與繁榮。榮耀與責任並行不悖,相輔相成,方為神聖之道,永恆之理。」

「第六,諸神權柄自有,一切榮譽神聖不可侵犯!然而,由諸神共同創造出的宇宙,在不損害諸神各自權柄的前提下,諸神應慷慨共享其無儘的美好與豐盛。此乃和諧共治之原則,旨在促進合作共享,而非隔絕與對立,隻有諸神齊心,攜手共進,方可共創更璀璨的未來。」

「第七,諸神權柄在自身權利範圍內可以自由使用,但此使用必須以維護宇宙的穩定、平衡及萬物的福祉為最高考量。不允許以任何形式影響宇宙的正常運轉,亦或對宇宙造成傷害。任何可能導致法則紊亂、生命凋零的行為,均將受到嚴格審視與製止。此乃力量之神聖約束,以確保諸神家園永續昌隆,萬物生生不息。」

「第八,諸神之間禁止互相開戰,不得以極端武力解決紛爭。如果諸神有任何爭端,必須在神王的裁決下,並由諸神於諸神神聖議會見證下進行公正審判,以維護神聖正義之和諧秩序與至高尊嚴。違者,將遭受神王嚴懲,絕不姑息!」

「第九,諸神當以宇宙和諧與平衡為己任,共同維護天地間一切法則之協調。任何擾亂平衡,危及宇宙根基之行為,皆將視為對神聖秩序之最大冒犯,是對宇宙本源的褻瀆與背叛。諸神需團結一心,以無上力量與明淨智慧,確保宇宙永恆之和諧昌盛。」

「第十,神聖血脈之延續,乃宇宙存續之根本,亦是世界繁榮之基礎。諸神應積極繁育神聖之血脈,延續神聖法則之傳承,更加壯大宇宙法則之完善繁盛。此乃世界繁榮不朽之根本所在,諸神萬請用心銘記,並付諸行動。」

「第十一,諸神當推崇智慧與知識之光輝,鼓勵法則之探索與奧秘之揭示,以期提升神性,拓展宇宙。任何阻礙知識傳播、矇蔽真理之行徑,皆與新秩序之精神相悖。神王將庇佑求知之途,以期宇宙萬象,儘善儘美,萬有萬全,臻於至境。」

「第十二,諸神當以真理為基,行事光明磊落,絕不許以虛妄、欺瞞或詭計擾亂宇宙秩序。諸神之間所訂立之神聖契約與盟約,皆受神王與宇宙諸神法則之見證與約束,神聖不可違逆。任何背棄誓言、破壞盟約之行為,皆視為對神聖秩序之公然挑釁,將遭受嚴厲且不可逆轉之懲罰。誠信與盟約,乃新紀元諸神相處之基石!」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