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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昨天對長野冬奧運的申辦委員會采取法律行動,要求他們退還納稅人的錢。他們指責該委員會在申辦1998年冬奧運時,大事揮霍納稅人的錢。\\n\\n這些市民要求8億3000萬日元(約1200萬新元)的退款。\\n\\n他們的領導岩田說:“我們是勝訴或敗訴並不重要,我們要將這事件公諸於世。”岩田在進入長野地庭時,手持寫著“反對IOC(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反對黑錢!”的標語。\\n\\n日本在國際奧會的執委豬穀說,他將要求日本奧林匹克委員會成立一個獨立的調查團,以調查長野在申辦1998年冬奧運時,是否有違例的地方。\\n\\n長野為了申辦這項運動會,而花了20億日元(約3000萬新元)。\\n\\n在這筆款項中,部分是公款。申辦委員會聲稱,他們在獲得主辦權之後,已經將帳簿燒掉。長野當時是以46票對42票擊敗鹽湖城,而獲得主辦權。\\n\\n據報章報道,62名委員前來長野訪問時,是坐頭等倉的機位。他們下榻在第一流的酒店,而且受到藝妓的款待。\\n\\n申辦委員會為每名委員負擔了約200萬日元(約3萬新元)的費用。長野市長塚田曾經承認,他們在拉票時顯得“有點過分”。\\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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