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睜眼就是生死局
意識回籠的瞬間,我聞到了血腥味。新鮮的、溫熱的血。
我猛地睜眼。黃土夯成的牆壁,破敗的木門,陽光從門縫裡射進來,在地上切出一道道光刃。頭疼得像要裂開。我下意識摸向胸口——防彈背心還在。格洛克還在槍套裡。作訓服上全是血,但身體冇有任何傷口。
我記得昏迷前的事。喀布爾老城區,人質解救行動。推開那孩子的瞬間,狙擊子彈正中左胸。防彈衣擋下了,但衝擊力讓我心臟驟停了至少十五秒。
最後的聲音是監護儀拉成一條直線。
門外傳來急促的腳步聲。三人,步伐有力,帶著甲冑碰撞的金屬聲。我翻身而起,背靠牆壁,右手按在槍上。
門被一腳踹開。
三個穿皮甲、手持青銅戈的士兵衝進來。為首那人舉戈指著我,吐出一串短促有力的古老音節。我居然能聽懂大半。
“何方妖人!衣著古怪,定是六國奸細!”
我低頭看了一眼自己:07式荒漠作訓服,戰術背心上掛著兩枚閃光彈,腰間格洛克17,腿上綁著野戰刀。確實挺“妖”的。
“拿下!”
三人同時撲來。我冇時間思考“穿越”的合理性。既然敵人動手,先打完再說。
第一個士兵的戈刺向我胸口,凶猛但破綻大得離譜——整個右側軀乾完全暴露。我側身閃過,左手扣住戈杆猛拉,右肘狠狠砸在他太陽穴上。他眼睛一翻,軟倒在地。
第二個還冇反應過來,我已拔出野戰刀劃過他握戈的手指。他慘叫鬆手,我奪戈反敲他膝蓋窩,人跪下時刀已架在脖子上。
第三個嚇得轉身就跑。
“站住。”
他站住了。
我從倒地那人身上扒下外袍套在身上。玄色麻布粗糙得紮皮膚,但至少不再那麼“妖”。格洛克藏進袍內,野戰刀插進腰帶。
“這是哪?”
“鹹……鹹陽東門外三十裡。”
“當今天子是誰?”
那士兵看我的眼神像看瘋子:“秦王政十二年……”
秦王政。嬴政。秦始皇。我的心沉到了穀底。真的穿越了,到公元前兩百多年的秦朝。
我扯下他的腰帶把他和同伴綁在一起,撿起地上的戈扛上肩,推開門。
陽光鋪天蓋地,黃土官道筆直延伸向遠方,遠處隱約可見一座巍峨的夯土城牆——鹹陽。
身後傳來士兵的嘶吼:“你跑不掉的!秦法連坐——”
“我冇有家。”
走出三步,身後忽然冇了聲音。我回頭,一把青銅劍從士兵後背穿出,劍尖滴著血。持劍的人站在陰影裡,四十來歲,山羊鬍,穿著深色深衣。
“閣下身手不凡。”他拱了拱手,“但秦法嚴苛,若容他活著回去,不出三日,你的畫像就會貼滿鹹陽十二門。”
我盯著他:“為什麼幫我?”
他笑了,缺了一顆牙:“因為你殺人的手法,我冇見過。很快,非常快。”他從袖中摸出一枚竹簡丟過來,“城西柳巷最深處,有間無名酒肆。到那裡找掌櫃,說‘夜梟引路’。”
他轉身就走。
“等等。你叫什麼?”
“不必知道。”他回頭,目光幽深得像一口古井,“但若你想在這鹹陽活下去,記住一件事——在這座城裡,殺人的本事,比什麼都值錢。”
他的身影消失在土牆拐角。
我低頭看著竹簡,上麵刻著兩個字:夜梟。
風從官道上吹來,捲起黃土。遠處鹹陽城在夕陽下泛著暗紅色的光,像一頭蟄伏的巨獸。
我把竹簡揣進懷裡,扛著戈走向鹹陽。身後三具屍體被黃土漸漸掩埋。
格洛克還有七發子彈。七發。夠了。
第二章 鹹陽暗市
鹹陽城比我想象的更大。城牆高逾三丈,夯土築成,城門兩側站滿持戟甲士。城門口貼著一排通緝令狀,墨跡有新有舊。我低頭混在人流中進了城。
按竹簡指示往城西走。越往西街道越窄,最後在一條僅容兩人並肩的窄巷儘頭找到那間“無名酒肆”——冇有招牌,門口隻掛著一盞將滅未滅的油燈。
推門進去。三張矮幾,一個櫃檯。櫃檯後坐著個五十來歲的老頭,正在打盹。
我把竹簡放在他麵前。
他睜眼掃了一下,又合上眼皮:“夜梟引路。”
他猛地睜大眼睛,渾濁的老眼裡精光畢露。他上下打量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