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林默賺錢後他就開始擺爛了,每天高興了就去神盾局點個卯,要是早上起不來他連點卯都不去。
反正林默又沒想著往上爬,再說了就算他想,以他亞裔的身份在M國再怎麼努力也進不了高層。
就算他是和斯蒂夫一樣,是二戰時期的國民英雄也沒機會,人家頂多將他當成打手或者是個吉祥物。
對此林默看的很清楚,當然他本身也是無所謂的,反正他待在這裡也是別有目的。
這天早上鬧鐘響了三遍,他按掉三遍,翻個身把被子蒙在頭上繼續睡。娜塔莎已經洗漱完換好衣服,
站在床邊看著床上那坨鼓起來的被子,用腳尖踢了踢他的小腿。林默從被子裡伸出一隻手,
在空中胡亂揮了兩下,像趕蒼蠅一樣,然後縮回去,連個聲都沒出。
娜塔莎又踢了一腳,這次用力大了點。林默悶聲悶氣地從被子裡擠出一句話:
“幫我請個假,說我今天頭疼。”
“你上次說頭疼,上上次說腰疼,上上上次說腿疼。你的頭疼腰疼腿疼是輪著來的嗎?”
“這回是真的,頭疼!疼得要死,你再踢我兩下我就死了,你就成寡婦了。”
娜塔莎深吸了一口氣,又緩緩吐出來。她跟林默在一起這麼久了,早就摸清了這個人的套路。
他不是頭疼,也不是腰疼,更不是腿疼。他就是不想去上班,林默在神盾局本來就很閑。
他每天去上班就是去訓練場打打沙包,去食堂吃吃飯,去自己辦公室坐坐,去史蒂夫辦公室搶盾牌玩玩。
正經事一件不幹,閑事幹了一堆。現在他有錢了,就更不願意去了。
娜塔莎拿起包,走到門口換鞋。“中午記得吃飯,冰箱裡有昨天剩的菜,你自己熱一下。”
被子裡又伸出一隻手,這次豎了個大拇指,娜塔莎難得管他拉開門出去了。
林默睡到十點多才起來,他光著腳走進廚房,開啟冰箱,拿出昨天剩的菜,放在微波爐裡轉了兩分鐘,端出來就著麵包開吃。
吃完把盤子往水池裡一扔,也沒洗。他走到客廳,拿起遙控器開啟電視,調到新聞頻道,然後躺到沙發上,
把腿翹到扶手上,點了根煙。電視裡在播中東局勢,某個地方的某個武裝組織又跟誰打起來了,
死了多少人,誰又譴責了誰。林默看了兩眼就換台了,換到財經頻道,斯塔克工業的股價又漲了。
他看著螢幕上那個綠色的向上箭頭,嘴角忍不住翹了翹。
三億多!他當初投進去的一個億,現在變成了三億多。這還沒到頭,托尼·斯塔克的新聞一天比一天多,
鋼鐵俠的名號一天比一天響,斯塔克工業的股票還會繼續漲。等漲到五億,他就拋一半,留一半繼續吃紅利。
到時候他林默也是有錢人了,有錢人的生活是什麼樣的?就是他現在這樣。想上班就上班,不想上班就不上。
誰也別想管他,誰也管不著他。反正他又沒想著往上爬。他看得清楚得很,尼克·弗瑞對他客氣,
不是因為他是二戰英雄,是因為他能打。要是哪天他不能打了,尼克·弗瑞連看都不會多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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