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 > 我有一劍 > 第三十八章:心中神!

我有一劍 第三十八章:心中神!

作者:青鸞峰上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3-17 18:28:19

當城門開啟的那一刻,場中瞬間沸騰起來!

整座城是空的,沒有任何建築,因此,當所有人湧城中時,城中依舊顯得很空曠!

十年一次!

葉觀抬頭看了一眼那顆雲端投影球,他知道,現在南州葉族的族人肯定在看著場中的一切!

」  說完,轉消失在場中。

為自己而戰!

場中,所有人熱沸騰。

近一點說:  圖名!

遠一點說:  圖自在!

場中,眾人的緒越來越興,越來越激!

誰不想名?

就在今日!

轟隆!

所有人臉劇變!

裝是要有實力的!

(5,  而剩餘的人之中,許多人也有些難以支撐,於是,慢慢的,一個接著一個倒下去。

他沒有任何覺!

這時,讓眾人更加絕的事出現了!

到這一幕,場中一些人徹底絕,於是,直接選擇放棄。

而趴在地上的那些人在無法反抗後,選擇直接棄權!

隨著時間一點一點過去,站著的人越來越。

而在兩人麵前,站著一名年,年著一襲錦袍,長髮披肩,肩若削,雙手負在後,雙眼微閉,宛如老僧定。

很顯然,這就是青州那位神天才!

左夫雙眼微閉,雙手藏在袖中,口中默唸著古老的語言,很神。

見到這一幕,葉觀微微一楞!

神男子後,敖憾看了一眼葉觀,然後道:「安牧,可是發現了什麼?

」  熬憾微微點頭,沒有再說什麼。

不到半個時辰,場中隻剩下不到一百人!

不行的人,第一就直接淘汰!

葉觀雙眼緩緩閉了起來,那強大的意誌威對他確實沒有什麼影響!

在他旁的蕭戈與納蘭迦都還好,而孫雄此刻卻已經很吃力!

不過此刻,他也在死死支撐!

時間一點一點過去,場中,又有一些人倒下,不過並不多,畢竟,能夠支撐到現在的,基本都是有兩把刷子的了!

場中許多人臉蒼白,大汗淋漓!

十年一次的機會,他們不想就這麼放棄。

想要去那傳說中的中土神州,你就得先加上界觀玄書院!

你得證明自己!

你越往前走一步,加觀玄書院的機會就越大!

一瞬間,場中眾人頓時鬆了一口氣,接著,眾人麵興之!

葉觀看了一眼四周,此刻四周隻剩下八十二人!

這淘汰率不得不說,很恐怖!

昭祈看了場中眾人一眼,微微一笑,「恭喜諸位順利通過第一關,我相信,諸位的親人已經在你們的家鄉為你們在歡呼!

他們知道,他們的親人此刻肯定都在注視著他們!

而此刻,南州觀玄書院,一眾觀玄書院學員頓時沸騰起來,瘋狂大喊,「葉觀他在看我們」  某,葉嘯此刻也在看著葉觀,當看到葉觀時,他也不免激了起來,拉著葉南的手,

葉觀與蕭戈還有納蘭迦可是南州的希,因此,他們的家人,觀玄書院肯定是要重點對待的!

」  在兩人後,一眾葉族人此刻更是瘋狂歡呼起來!

這一刻,葉觀不僅僅代表著南州觀玄書院,更代表著整個葉族!

葉觀收回了目,微微一笑,他知道,此刻葉族肯定也在看著他!

爭!

憑什麼青州每次都第一?

人間劍主又如何?

而他認為,可以尊重一個人,但是,不能去怕一個人!

一位可能阻擋自己一輩子的心中神!

念至此,葉觀突然心念通達,全覺無比輕鬆,而下一刻,他的行道劍突然間微微了一下,接著,一劍意就要從他湧出!

(5,  在他的製下,他的劍意慢慢恢復平靜,但他能夠到,他的劍意好像是增強了!

」  小塔道:「劍修劍修,修的就是心,你心境得到突破,劍意就會得到增強,劍意增強,就意味著劍道增強。

如果以劍修境界來論,你現在應該是半步劍聖級別!

劍修境界?

不過,劍帝就已經是劍修最高階別的尊稱了!

」  葉觀有些興道:「塔爺,我現在是半步劍聖,我這發展的是不是有點太快了?

劍仙啊!

」  葉觀依舊興無比,「半步劍聖,劍仙塔爺,劍仙啊!

」  小塔:「」  小塔還想說什麼,那神聲音突然響起,「你就別說了!

」  小塔沉默,沒有再說什麼。

而現在,他有機會為一位劍仙!

一旁,蕭戈看了一眼葉觀,有些詫異,沒道理啊!

就在這時,遠昭祈的聲音突然響起,「諸位休息片刻後,書院將會將你們傳送至無盡妖域,而你們的任務也很簡單,那就是穿過無盡妖域,達到終點,然後就算通過這第二關!

」 (5,  眾人神皆是凝重無比!

這時,眾人腳下突然出現一個個傳送陣。

」  葉觀走了進去!

」  說著,看向蕭戈與孫雄,「進去後,想辦法匯合!

」  聲音剛落下,傳送陣啟,場中所有人直接消失在原地。📖 本章閲讀完成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