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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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檢測”的專家團隊效率極高,進場仔細勘察後,出具了嚴謹的結構鑒定報告。
報告的結論比最初恐慌性預估的要樂觀。
承重柱遭受破壞,受損麵積約四分之一,部分主筋暴露並輕微變形,導致該區域結構安全性顯著降低,必須立即進行專業加固修複,在修複完成並驗收合格前,住戶暫不能返回居住。
報告同時附上了詳細的加固方案,預計施工週期在兩個月至三個月左右。
這個結果,讓所有業主懸著的心放下了一半。
家,至少還能保得住。
與此同時,陳律師幫我找的頂尖資產評估機構,也出具了包括我的勞斯萊斯車窗維修費、車輛貶值損失在內的詳細報告。
這份報告,與全體業主的損失報告一起,被趙律師整合成了完整的索賠清單。
兩份報告擺上法庭,成為了最關鍵的證據。
王明傑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及附帶民事訴訟,在法院開庭。
我冇有出庭,但通過維權群的“文字直播”關注著進程。
陳律師穩紮穩打,將我們完整的證據鏈清晰呈現。
從《公約》到砸車,從破門到造謠,直至最後砸承重柱,邏輯嚴密,無可辯駁。
王明傑在鐵證麵前,辯詞蒼白無力。
而他的妻子,為了自保,竟然上演了當庭指證丈夫的戲碼,將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
在法庭質證環節,陳律師特彆向法官及陪審員強調並出示了證據。
“法官大人,除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被告人王明傑在此前還惡意損毀了受害人高萌夕女士價值百萬的豪車車窗,證據確鑿。該行為本身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且數額巨大。這充分說明瞭被告人人品的低劣和行為的連貫惡意,並非其辯護人所稱的‘一時衝動’。”\u2028
法院最終作出判決。
王明傑被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
同時判決王明傑及其配偶,共同賠償全體業主各項損失,以及受害人高萌夕個人的車輛維修費、貶值損失等,總計人民幣三百二十八萬元。
法院拍賣其房產,在清償銀行抵押貸款及相關費用後,所得款項剛好覆蓋我們對他的賠償主張。
“七年!夠了!”
“三百多萬!正好夠他們那套房子的錢!看他們還怎麼賴!”
“總算有個說法了!”
維權群裡,充滿了大仇得報的快意和拿回損失的踏實感。
我關掉群訊息,開始瀏覽房產中介APP。
這裡的殘局自有法律和流程去收拾。
而我的生活,是時候翻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