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科幻靈異 > 我是朱恒裕 > 第12章 雨聲和餘生

我是朱恒裕 第12章 雨聲和餘生

作者:小醜猴子吉吉 分類:科幻靈異 更新時間:2026-05-03 01:36:26

朱恒裕帶領幾人,來到一處洞穴處。朱恒裕扭頭看向召喚師:\\\"把靈犬召喚出來,我有用。\\\"

\\\"好的。\\\"召喚師也是急忙點了點頭,隨後將一頭靈犬召喚了出來。

\\\"我需要你進去看看,裡麵是不是有一隻棕熊在睡覺。\\\"朱恒裕俯下身子對靈犬說。

靈犬一聽立馬向山洞裡跑去。

\\\"恒裕兄這是何意?\\\"吳彥昕也是不解。

\\\"放心,我絕對能讓我們快速到達山頂。\\\"朱恒裕話音剛落,召喚師那邊就收到了靈犬傳來的訊息。

\\\"它說裡麵的確有一隻狗熊,並且身上有一個x型疤痕。\\\"召喚師說道。

\\\"那就是它了,冇錯。\\\"朱恒裕站起身,\\\"出發,殺怪了。\\\"

\\\"什麼情況,這是通往半山腰的路嗎?\\\"徐景秋不解的看向吳彥昕,此時的吳彥昕也有一點搞不懂朱恒裕的意思了。

\\\"放心,我這條路,你們跟我走就對了。\\\"朱恒裕看向眾人,其實朱恒裕第一次知道這條路的時候也這樣,有點不相信,但現在他已經輕車熟路了。

此時的靈犬正站在狗熊的旁邊,而狗熊正在熟睡中,絲毫冇有感受到危險正在降臨。

{重創}朱恒裕率先發動進攻,一擊重創直接將狗熊打入虛弱狀態,可憐的狗熊剛剛反應過來,一堆招式就打在了它身上,狗熊當場化作一串經驗值進入每人的體內。

朱恒裕並不打算停留,他繼續往山洞裡麵跑,眾人也跟了上去。

映入眼簾的不是泥土,而是一個神秘的隧道。

\\\"這是?\\\"徐景秋有些驚訝的看著朱恒裕。

\\\"這條隧道可以幫助我們直通山頂,不用浪費過多的體力在這。\\\"朱恒裕說罷便繼續往前走。

\\\"這傢夥,確實是個天才嗎?\\\"吳彥昕陷入了沉思,因為當初是薛榮林讓他拉攏他的,自己一開始還認為是薛榮林看錯了,冇想到如今是自己錯了。

眾人也是急忙跟上了朱恒裕。

朱恒裕邊走邊觀察著四周,而後麵的幾人也是不敢粗心大意。

\\\"要小心了。\\\"朱恒裕停下了步伐。

\\\"到山頂了嗎?\\\"吳彥昕問。

\\\"不,不過前麵好像有一隻千年的樹妖\\\"朱恒裕看向前方,\\\"大家做好戰鬥的準備。\\\"

眾人向朱恒裕看向的地方看去,一隻巨大的千年樹妖,正矗立在眾人麵前。

\\\"這隻樹妖的實力應該在孟婆座下那隻樹妖的實力之上\\\"朱恒裕看向幾人,\\\"牧師準備隨時回血,召喚師召喚靈犬和鷹隼牽製,其餘人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朱恒裕話音剛落就一個箭步直殺樹妖,樹妖也是立馬發動觸手攻擊,限製朱恒裕。朱恒裕也不是第一次打樹妖了,但與以往不同的是這一次他不需要燃燒瓶了。

{飛火流星}徐景秋也是迅速轉動法杖,施展法術,半空中一顆又一顆的火星砸向樹妖,火本就克木,這一次的攻擊也是給樹妖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臥槽,怪不得她日後被人們尊稱戰鬥女法師。\\\"朱恒裕看到徐景秋的攻擊也是嚇了一跳。

\\\"該我了。\\\"吳彥昕手裡出現一把大弓,這也不是普通的弓而是青銅級的百鳥弓,傳聞此弓是用了上百隻鳥的血液浸泡了三天三夜,完成了淬鍊。

吳彥昕拉動弓弦,對準樹妖的樹冠{百鳥朝鳳}一箭射出,直插樹妖的樹冠,擊中的瞬間,產生爆炸,熊熊烈火覆蓋樹妖。

樹妖則是在火堆裡打滾。

\\\"不愧是日後軒轅的第一弓。\\\"朱恒裕在心中暗暗咂舌。

不過一想到吳彥昕上一世最後的樣子,朱恒裕也是歎了口氣:\\\"或許這一次等待你的不是雨聲而是你的餘生吧。\\\"

朱恒裕無奈的笑了笑,隨後開始配合幾人擊殺樹妖。

上一世。

\\\"背叛我嗎?\\\"吳彥昕倒在血泊中無奈的看著幾人。

\\\"抱歉,我對不起你。\\\"女人說完便跟著一個男人離開。

雨水沖刷著吳彥昕,此時無聲伴隨著安靜的世界。

此世。

\\\"媽的,終於把這傢夥乾掉了。\\\"吳彥昕擦了擦身上的血漬,\\\"牧師幫大家把血量回滿。\\\"

\\\"明白。\\\"牧師點了點頭。

朱恒裕則是看向山頂之門,因為他知道推開了這座所謂的山頂之門,後麵就是獅駝峰最大的boss,獅鷲怪--格裡芬。

\\\"我們準備一下,真正的怪物要來了。\\\"朱恒裕先看向眾人隨即又看向山頂之門。

格裡芬的強大,或許此時此刻隻有朱恒裕最清楚。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