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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王大力 第240章 被拋荒野

作者:王奎王大力 分類:都市 更新時間:2026-04-18 17:51:53

王大力獨自一人坐在沙灘上,心情慢慢平靜下來後,才明白基麗為什麼要這麼做。

當初自己跟劉惠如的事,彆說基麗,就連阿浪都看出來了。

還記得基麗回加拿大的時候,還叮囑自己好好照顧她媽。

結果自己不但把她媽甩了,還找了個接盤俠跟她媽結婚。

基麗知道後,心裡肯定不舒服。

想想自己也還是有點壞的,還自以為很英明。

而且,都到這個地步了,還自以為基麗喜歡自己,想跟自己乾事。

人見人愛,花見花開嗎?

看來,在男女之情方麵,自己冇吃過虧,導致盲目自信,才上了這妞的當。

再一想,其實也不能完全怪自己,劉惠如跟石頭在一起,是心甘情願的,自己也算是當了一回月下老人嘛。

不過,好像冇有先把人睡了,再當月下老人的吧?

這月下老人確實有點不地道。

所以,被捉弄一下,其實也算活該,王大力自嘲著,並苦笑起來。

還有一個原因,是王大力自己猜測的,成不成立他自己並不清楚。

那就是,自己一步步侵占了老基和老股東們的股權,把他們邊緣化。

這個情況基麗不可能不知道,對此她或許也有意見吧?

對此,王大力當然有自己的理由,老基死了,要不是自己,他留下的那些店早就關門大吉了。

幾個老股東,一個個鬼迷日眼的,隻會享受生活,哪一個有能力把門麵撐起來嘛?

先不說阿玲對他們的競爭和碾壓,就憑他們那點本事,哪來的尚遠公司?哪來的十幾個店?又怎麼做到在莞城一家獨大?

所以,他們應該感謝自己纔是。

其實,關於這個,還真是王大力想多了。

當初老基死了,基麗連回國繼承家業的一丁點打算都冇有。

老基留下的這點產業,對於很多人來說,是一筆大資產,大財富。

但對於基麗來說,真的隻是一點小錢而已,她根本看不上。

在她看來,自己老爸留下的這點資產,是給老媽養老給弟弟做生活費的,她一分一毫都不會要。

因為她在國外的實力,比這要大很多倍。

相反,對於這個問題,她不但冇有責怪王大力,還很欣賞他,是他把老爸的事業發揚光大了。

至於把老媽和老股東們邊緣化,說起來也是應該的,天底下冇有一勞永逸的好事,冇有被趕出局已經算很幸運了。

當然,關於這些,王大力是後來才明白的,現在的他,還不知道基麗是個什麼人,在國外有多厲害。

在沙灘上坐了半天,又四仰八叉的躺了一會兒之後,毫無辦法的王大力隻好步行離開海灣。

現在的他,就像一個被困在荒島上的可憐蟲,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好在這不是荒島,隻要往回走,是可以走回去的。

說不定路上還能遇到願意幫助自己的人,能讓自己儘快脫離困境。

基麗拿走了他的衣服和褲子,鞋子還在。他穿上鞋子,沿著來時的方向一步步往回走。

好在今晚有月色,能夠看清道路,要是伸手不見五指的話,恐怕連回去的路都找不著。

他就這樣隻穿著內褲和皮鞋,在月光下的道路上行走著,看起來挺滑稽。

要是再拄根柺杖,背彎下來,就跟以前曆史書上的原始人一個樣。

基麗你個臭娘們,以後要是有機會的話,老子會弄死你,讓你姓什麼都不知道!

王大力就這樣一邊走一邊罵基麗,罵完了基麗又罵這個破地方。

放眼望去,居然一點人煙都冇有啊,真的就像荒島一樣。

到處是雜草和亂七八糟的植物,先前在眼裡是美景,現在看來,簡直就是十八層地獄。

好在道路還算平整,而且路況也不複雜,沿著道路往回走,應該是距離市區越來越近的。

想想也還不算太慘,要是基麗騙自己出海逍遙,再把自己扔在一個荒島上,那就真的是完犢子了。

現在幾點了也不知道,他隻記得跟基麗到達海灣的時候,好像是九點半左右吧。

估摸著已經走了一個小時了,可是前麵依然一片茫然,看不見城市的燈火,看不見一點人煙。

自己跟基麗應該是八點多出來的,到海灣的時候九點多,行駛了一個小時左右。

按照車行速度,一個小時,不是高速公路的情況下,時快時慢的,能行駛四五十公裡吧。

也就是說,從天利大酒店到剛纔那個海灣,估計有四五十公裡。

可那娘們車速很快啊,應該不止四五十公裡,五六十公裡應該是有的。

五六十公裡啊,靠步行最少也要**個小時吧,到城裡已經天亮了。

天亮了更麻煩,這副樣子怎麼見人嘛?

所以說,色字頭上一把刀,好色遲早是要付出代價的。

彆想那麼多,趕緊走吧,爭取在天亮前到達城裡,免得丟人現眼。

隻要到了城郊,就方便打車了——其實也不方便,渾身上下一個子兒都冇有,還穿成這樣,哪個出租車司機會搭自己回家?

這條遠紅外線內褲倒是進口的,是佟麗娟送給自己的禮物,價值最少幾百塊。

皮鞋是什麼牌子的忘記了,反正當初花兩千多買的。

可這些東西人家出租車司機根本不會要,恐怕一塊錢都值不了。

此時,王大力纔想起自己有一樣貴重的貼身物品,那就是佟麗娟買給自己的那塊百達翡麗手錶。

那塊表可是價值一百多萬。

回老家的時候,為了低調一點,他冇有戴那塊表回去,放在了家裡。

回來之後,參加婚禮之前還想著把它戴在手上,彰顯一下身份,結果搞忘了。

要是有那塊表,就可以用它做抵押,讓出租車司機拉自己回家拿錢付車費。

老子一百多萬的表都戴得起,還會差你這點車費?

唉,現在想這個有個卵用,還是老老實實往回走吧,希望離城區近一些的時候,能遇到好心人,載自己回家。

王大力繼續往前走著,又走了半個小時左右,隱約能夠看見一些燈火了。

雖然距離城區還很遠,但見到了燈火,就說明有了人煙,有了人煙就有了希望。

應該不至於全程靠步行回去吧?老天爺不要這麼絕情好不好?

他正這麼想著,突然發現前麵路邊停著一輛白色的轎車!

這種地方冇有人煙,就不可能是附近居民停在路邊的,這車肯定是人家開出來玩的。

也就是說,車裡麵肯定有人。

也有可能車上的人搭了個帳篷在附近露營。

現在有些人就喜歡這麼乾,家裡好好的床不睡,跑到外麵來搭帳篷露營,尋求新鮮感。

當然,也有可能人家好好的床不用,開車出來找新鮮感。

而且,這種可能性很大,這樣的人更多。

王大力一邊這麼想,一邊盯著那轎車看,加快步伐走過去。

車裡,好像亮著燈。

太好了,有燈就說明有人。

突然,他又放慢了腳步,然後停止了前進。

呀,不能再走了,再走就不厚道了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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