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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耽美同人 > 我給地府義務打工 > 第七卷 迷霧之森 第二百二十四章 被拒收了

我從未殺過人。

那個時候,我並不會經常往人間跑,偶爾去往其他界經過人間,也不會停留,因此,與人間的交集,僅限於路過。

也就那一次心血來潮,就遇到了那個長得很好看的孩子。

他要我殺了他。

在冥府,我見過形形色色的已經死去的人,有好有壞,有無私亦有貪婪,見的太多,以至於大多數時候都很煩,對人類的好感也是少之又少。

那個孩子是個例外,從看見他的第一眼,就覺得很順眼。這可能跟我的個性有關,我就喜歡長的好看的事物。

“唰!”

一抹艷麗的紅從沙子底下竄出,如離弦之箭朝他衝去。

他瞪大了眼睛,卻沒有躲開的能力。

我抱起他,躲過了那一擊。

那個蟒蛇妖腦袋仰的高高的,金色的豎瞳看著我,似乎感受到了危險,沒有立馬攻擊,但是,卻沒有離開,很明顯,它不想放棄眼前的獵物。

殺人啊……

重羽說過,我不能殺人,因為會背負因果。我又不是什麼殘暴之人,對殺人沒興趣,除了有窮凶極惡的惡鬼作亂,才會動手除去。可是懷裏的這個孩子,可不是什麼窮凶極惡之徒,這就是一個虛弱的小可憐。

我舔了舔嘴唇,因果而已,我本無因果,不知背上會如何,我很想試試。

“說吧,你想怎麼死?”

我看著他的脖子,和心臟部位,這兩個地方,應該是死的最容易的地方。

他笑了,笑的很好看:“聽說抹脖子死的最快,就這個吧。”

“會疼哦。”

“不會比被它吃掉更疼,而且,我每天都在疼,不差這一下。”

有道理,我單手抱著他,在懷裏摸出個匕首出來,看了看發現不怎麼好看,有些配不上他,於是又換了一把鑲寶石的匕首出來,在他脖子上比劃了一下,覺得不夠鋒利,還特意磨了幾下。這樣可以減少他的痛苦,也能讓傷口美觀一些,到了底下,比較好修復。

“就如你所願,我親手殺你,但是你得答應我一件事。”

“你說。”

我看著他的眼睛道:“從你死以後,就是我的了。”

他微微睜大眼睛,似乎想問什麼,最終沒有問,隻說了句:“好。”

我笑了,用那把鋒利的匕首結束了他的生命。

蘇韓皺了皺眉,問道:“然後呢?”

我殺了那個孩子之後,就將他的屍體收了起來,然後看向那個蟒蛇妖,突然覺得它渾身赤紅,長的還挺獨特,就想帶回魔界送給北淵的兒子當禮物。但是覺得它有些太大了,帶著不方便,就順手將它打回了原型。

蘇韓:“……既是送給別人的禮物,又為何在你這裏?”

我抓了抓頭髮道:“忘記送了,就養在往生河裏了。”

蘇韓看著麵前的龐然大物,問道:“也就是說,你可以控製它的。”

我點頭:“我這就把它收起來。”

沒等我動手,紅蓮發現了我,一甩尾巴就跑的沒有蹤影了,此時,道門的其他人也到了。

有人扶起了那個跌倒在地的人,問他發生了什麼?那人誇張的將事情說了一遍,大家一聽,覺得這莫懷鎮上又來了其他妖物,於是又要開會,商議如何抓那個妖物。

蘇韓主動請辭,說那個妖物交給他處理。

他的修為在這裏就算不是第一,也在前五,收拾一個妖物不在話下,他既然主動請纓,大家自然同意。

等到大家都離開,蘇韓才道:“你自己帶上來的東西,自己去抓回來。”

“你不跟我一起去啊?”

他擺擺手:“我回去睡覺。”

我立馬撲過去抱他,被他躲開,還被他瞪了一眼:“在外麵,注意點。”

“好吧,那你跟我一起去啊,我也不知道它去哪兒了,你要我一個人找嗎?”

經不住我軟磨硬泡,他揉了揉額頭,同意與我一起去了。其實我是騙他的,我知道紅蓮去哪兒了,它畢竟是我養的,而且養了五百多年,它的氣息我不要太熟悉。

我隻是想要蘇韓多陪我一會兒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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