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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喝了酒私闖民宅,還一絲不掛地跑到人家的被子裡去。”
此話一出,圍觀群眾們都炸了,一大半都是笑話她的。
所有人都相信,唯獨我爸不相信。
但他信不信都無所謂,警察同誌直接把人給帶走了。
他不敢和警察鬨,就開始對我耍無賴。
“你要是不把我的莉莉寶寶弄出來我就和你斷絕關係,這輩子都不會再見你一次!”
“我不相信她會做出這種事,一定是你們冤枉她的,我知道你一直不喜歡我給你找後媽!”
對於這種言論我非常無奈。
隻能表示:“如果你覺得是冤枉的,就去請警察給你清白。”
“至於你見不見我,其實對我來說一點都不重要。”
說完,我把他也徹底隔絕在了門外。
周正這次真的被氣狠了,已經準備好了走法律程式。
不光是這次的私闖民宅,還有食物中毒以及撕毀手稿的事情。
周正有職業病,什麼事都喜歡留下證據。
種種事情加在一起,程愛莉喜提三年有期徒刑是板上釘釘的事。
17
我和周正忙著婚禮的事情根本冇時間去拘留所看她,但我爸好像去了一次。
回來之後就開始鬨事,還放言:“你們要是不把我寶寶放出來,我就在你們婚禮現場大鬨,咱們誰都不要好過!”
麵對他的恐嚇,周正隻淡淡道:“來吧,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即構成刑法上的故意毀壞財物罪。如果在婚禮現場上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人受傷的,即構成刑法上的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說完,周正微笑看著我爸。
“如果您也進去,就可以陪著程愛莉一起了。”
我爸被嚇住了,最後唯一的恐嚇手段就是說不來參加我的婚禮,讓我丟人。
但我無所謂的笑笑。
他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