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牛排,眼皮都冇抬。
我點頭:“確實。”
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那是她第一次對我笑。
許沁的習慣很奇怪。
她不喜歡去高檔餐廳,不喜歡私人會所,不喜歡那些富豪們常去的場合。她喜歡去大排檔,坐在油膩膩的塑料凳上,點一盆小龍蝦,然後看著我剝。
我不吃,隻負責剝。
剝好的蝦肉放在她麵前的碟子裡,堆成一座小山。她吃得很慢,每嚼一下都要停頓很久,像是在品嚐什麼珍貴的東西。
那些大排檔的老闆都認識我們。
一開始他們以為我是許沁請的保鏢,後來發現不是,因為保鏢不會給雇主剝蝦。後來又以為我是她的弟弟,再後來,有人偷偷問我:“兄弟,你被她包養了?”
我說:“對。”
那人愣了一下,訕訕地笑,說我在開玩笑。
我冇開玩笑。
許沁每個月往我卡裡打二十萬。我住在她的大平層裡,開她的車,穿她買的衣服,陪她參加各種飯局。每次飯局她都把我打扮得很講究——西裝要手工定製的,袖釦要限量版的,手錶要七位數的那種。
然後她挽著我的手臂,在那些老闆們麵前介紹:
“這是我男朋友,林淵。”
那些老闆們看我的眼神很複雜。
有鄙夷的,有羨慕的,有想不通的,還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打量,像是在估算一件商品的價錢。許沁在他們中間穿行,笑容得體,偶爾轉過頭來看我一眼,眼裡的情緒我讀不懂。
但我不在乎那些眼神。
我很安心。
因為我知道,那些老闆們不知道的是一件事——
三個月前我還在吃泡麪,住著十平米的隔斷間,被房東追著罵。而現在,我睡在八萬一張的床上,穿的衣服能頂我以前一年的房租。
我有什麼不滿足的呢?
許沁在沙發上坐下,離我很近。
她身上的香水味飄過來,還是那個牌子,法國的,小小一瓶就夠我吃一年泡麪。我聞著那個味道,忽然想起第一次見麵那天,她也噴了這個香水。
那天她約我在一家咖啡館見麵,我提前到了半小時,坐在角落裡等。她推門進來的時候,咖啡館裡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她吸引過去。她穿一身白,像雪一樣,乾淨得不像話。
她徑直走到我麵前,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