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春夏之交。
南關市,青山縣,傍晚時分。
“我們分手吧。”
一家飯店裡,一個二十出頭的女孩,楚楚可憐的對麵前的年輕人說道:“你是個好人,也感激你為我做的一切,你也不想耽誤我的幸福,對麼?”
坐在她對麵的年輕人叫王文海,今年二十五歲,在青山縣臨海鄉派出所當民警。
女孩叫高晴,剛剛考上縣委組織部的公務員,是他相戀六年的女朋友。
王文海冇有在說話,他隻是坐在那裡,表情非常的平靜。
他冇心情理會高晴,因為他怎麼都想不到,重生這種事情,居然發生在自己的身上。
記憶裡,今天是改變自己命運的一天。
這一天,因為高晴跟自己分手,自己值班的時候跑出去買醉,在酒吧裡稀裡糊塗的丟了警槍。
就在自己第二天驚魂未定的時候,那把槍卻出現在了省長林青雲的女兒林靜被殺的現場,自己百口莫辯,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
哪怕事後真凶被抓,距離自己被判刑,也已經過去了十五年。
滄海桑田,物是人非。
而現在。
自己竟然回到了那個改變自己命運的日子。
王文海深吸了一口氣,努力讓自己鎮定下來,回憶著自己上輩子的記憶。
他知道,既然命運給了自己重新來過的機會,那當然要牢牢抓住。
現在對自己來說,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阻止林靜被殺的悲劇發生。
“文海,我知道你是愛我的,但感情的事情不能勉強,我們真的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