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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傳 第三章王維二三事

作者:王海英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8-01 07: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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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一、生年問題\\n\\n王維的生年,兩《唐書》冇有記載,最早對王維生年進行考訂的是清人趙殿成,他在《右丞年譜》中根據《新唐書·王維傳》說王維享年六十一的說法,推斷王維當生於武後大足元年(公元701年)。本世紀以來,學界對王維的生年問題曾經展開過熱烈的討論,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n\\n1、公元701年說\\n\\n這是趙殿成的舊說,在本世紀前半葉一直未有異議。陳貽焮於五十年代發表的有關王維的係列論文均沿用此說。\\n\\n陳鐵民先是在其《王維年譜》中沿用趙殿成說,後來又針對王從仁、楊軍等人對趙說的商榷,撰寫了《王維生年新探》,維護趙說。該文在逐項辯駁王、楊等人立說的根據,又為趙說提出兩條新的證據:一,王維《與魏居士書》中有\\\"仆年且六十\\\",通過考察文意,此文當作於入肅宗朝後,約在乾元元年之後,與趙說適相合;二,王維在《大唐故臨汝郡太守贈秘書京兆韋公神道碑銘》中稱\\\"維稚弱之契,曠年彌篤\\\",據兩《唐書》韋安石父子諸傳參考,知王維與韋斌唱和在開元二年以後,依趙說,其時王維十五歲;若按王、楊等人新說,王維年已二十三,顯然不合。\\n\\n葛曉音在《王維前期事蹟新探》注裡曾經覺察到趙殿成關於王維的生年的考訂與其弟王縉生年相牴牾,提出疑問;她在後來發表的《答〈《王維前期事蹟新探》質疑〉》中則為趙殿成說也提供了一個佐證:王維《燕支行》下王維自注\\\"時年二十一\\\",而此詩可考知當作於開元十年,所以趙說王維生於公元701年不誤。\\n\\n2、約公元692年說\\n\\n此說的首倡者是王從仁,他在《王維生卒年考辨》中提出:第一,王縉的生卒年是王維生年的重要旁證;二,王維在上元元年所作的《責躬薦弟表》中自稱\\\"逼近懸車,朝暮入地\\\",其時年近七十;三,王維《贈從弟司庫員外絿》詩中所謂的\\\"徒聞躍馬年\\\",當指開元二十二年右拾遺事,時年四十三歲;四,王維十九歲應京兆府試,據《太平廣記》引《集異記》載,曾得一位強有力公主的庇借。依趙殿成說當在開元初,而其時並無這樣一位貴公主。其人應是協助李隆基誅韋武黨的太平公主,故王維應京兆府試應在景雲元年;五,王維《終南彆業》詩稱:\\\"中歲頗好道,晚家南山陲\\\",詩成於天寶三年以前。依趙說僅四十左右,不當稱晚;王維天寶初與苑鹹酬唱時自稱\\\"馮唐已老\\\",依舊說正當中年,不當稱老;而作於濟州官舍的《贈祖三》有\\\"結交二(一作三)十載\\\",依舊說亦難通。王文的結論是王維約生於武後如意元年(公元692年),享年七十左右。\\n\\n王文發表之後,得到了張安祖、趙昌平等人的響應。他們都為王說提供了新的論據。其中張文認為,王維與祖詠結識在其十六、七歲時,《贈祖三》中的\\\"三十\\\"應是\\\"十三\\\"之誤,這樣開元九年則是三十左右。趙昌平文則指出:一,《王右丞集箋註》卷七《慕容承攜素饌見過》詩所謂\\\"年算六身知\\\"中的\\\"六身\\\"為\\\"七十三\\\",正謂年近七十;二、同書卷九《春日上方即事》中\\\"鳩形將刻杖\\\",為\\\"過七望八之年\\\":以此二條合王從仁文提出的\\\"逼近懸車\\\"條觀之,維之享年當在七十上下,王文所定王維生卒年為公元692年至公元761年,較之舊說,更為合理。\\n\\n另外,楊軍《王維事蹟證補》著重論證王縉生卒年不誤,以證王維不生於公元701年,而推斷其享年不下六十六歲,與王從仁文也有暗合之處。\\n\\n3、公元694、695年說\\n\\n此說是薑光鬥、顧啟在《王維生卒年新證》中提出的,他們的論據也是王維《責躬薦弟表》中的\\\"逼近懸車\\\"一條。\\n\\n4、公元700年說\\n\\n此說是張清華在《王維年譜》中提出的。他在該譜中認為王維與其弟王縉年齡應相仿,王縉與王維可能是同年生即\\\"兩頭生\\\"(因為此年有十三個月),王維生年可定於公元700年初,王縉應生於公元701年的1月或2月。然此說推測成分太多,至今尚未發現有響應者。\\n\\n5、公元699年說\\n\\n譚正璧《中國文學家大辭典》持此說,後來隻有王達津在《王維的生平和詩》沿用此說。\\n\\n二、貶謫濟州\\n\\n對於王維貶謫濟州的原因,近人多沿用《集異記》裡的說法,謂王維手下的舞蹈演員,因不謹慎,偶爾私自表演了隻能為皇帝享用的黃獅子舞,王維因而獲罪被貶。但是,王從仁在《王維和孟浩然》和《王維五考》中提出了自己的新見,他認為王維出貶濟州,\\\"是做了最高統治集團內部勾心鬥角的犧牲品\\\",因為王維與岐王關係很深,與寧王、薛王也有交往,所以導致最高統治者的猜忌而被貶,舞黃獅子事,隻是藉口而已。\\n\\n關於王維離開濟州的時間,譚優學的《王維生平事蹟再探》定為開元十四五年。王達津的《王維生平及其詩》則將此事定在開元十二年。\\n\\n葛曉音的《王維前期事蹟新探》則認為,王維大約到開元十六年左右才離任的。其證據有二:一是王維的《裴仆射濟州遺愛碑》中曾經記載了裴耀卿在濟州修築河堤之事,而此事經考證當發生在開元十五年,可見王維開元十五年仍在濟州;其二,王維《贈祖三詠》詩題下原注雲:\\\"濟州官舍作\\\",而此詩至早也應作於開元十六年。王維當於這一年的暮秋離開濟州的。\\n\\n陳鐵民《王維年譜》和《王維生平五事考辨》均認為,王維當在開元十四年夏之前,已經離開了濟州司倉參軍任,其主要根據是王維作的《送鄭五赴新都序》一文,謂此文為開元十四年四月王維於長安所作。(葛曉音前文認為此序當作於開元二十四年之後)。\\n\\n史雙元的《王維漫遊江南考述》和楊軍的《王維生平的若乾問題――就〈王維年譜〉與陳鐵民同誌商榷》一致推斷裴耀卿赴宣州在開元十四年八月以後,王維離開濟州在開元十五年暮春。他們二人的分歧在於:史文推斷王維《送鄭五赴任新都序》是開元十五年四月作於長安,楊文則斷為十四年春作於濟州。\\n\\n王勳成《王維謫濟州司倉參軍年月及行蹤考》認為王維離濟州任赴洛陽候選的時間當在開元十三年十一月,而且王維離濟州是在裴耀卿刺宣州之前而不是之後。\\n\\n張清華《王維年譜》則認為王維於開元十四年春寒食節前離開濟州西歸。\\n\\n王維離開濟州以後直至開元二十二年再度出仕之前的行止,趙殿成《王右丞年譜》付之闕如,陳貽焮《王維生平事蹟新探》也認為難明。葛曉音《王維前期事蹟新探》、陳鐵民《王維年譜》、譚優學《王維生平事蹟再探》、王達津的《王維生平及其詩》皆試圖填補這一\\\"空白\\\"。\\n\\n葛曉音文認為王維於開元十六年暮秋離開濟州後,於開元十七年寒食節時途經汜上,然後從開元十七年春開始屏居淇上。何時離開淇上,無考。王維離開淇上後,直到獻詩給張九齡被擢為右拾遺之前,主要隱居嵩山。\\n\\n王達津文認為王維離開濟州後即還長安,自開元十四年始,隱居終南和輞川,直至開元二十一年,其間隻於開元十七年曾往東都,隱嵩山。\\n\\n譚優學文認為王維回到兩京,或曾短時間轉官吳越,入蜀也當在這幾年間,而赴榆林、新都郡,隱居淇上,\\\"閉關\\\"嵩山,大都隻有擺在這一段時間裡,纔沒有扞格。\\n\\n陳鐵民文則認為王維離開濟州後,即到長安或洛陽等待朝廷給予新的任命,不久致官淇上,尋即棄官隱淇上,開元十七年在長安,始從大薦福寺道光禪師學頓教,後四年疑仍閒居長安,開元二十二年曾隱居嵩山,二十三年拜右拾遺,遂離嵩山至東都任職。此四文中,譚文屬於推斷;王文口氣雖然較為肯定,但未提供證據;隻有葛文、陳文提供了一定的佐證。\\n\\n張清華《王維年譜》也認為王維於開元十四年夏回到長安以後,未馬上任職,而是閒居,下年即為官淇上。\\n\\n三、隱居次數及隱居地點\\n\\n對於王維一生隱居的次數和地點,學界也有不同的看法。\\n\\n1、少年隱居\\n\\n關於這一問題,趙殿成《王右丞年譜》、陳貽焮《王維生平事蹟新探》均付闕如。\\n\\n葛曉音《王維前期事蹟新探》首先指出,王維十八歲前曾在洛陽東北一帶隱居過,作者據王維《哭祖六自虛》詩,考證出他們少年時的隱居之處當在洛陽東北的郊縣。\\n\\n陳鐵民《王維年譜》據王維《哭祖六自虛》,認為王維於開元六年(年十八)前居長安時,曾和祖六隱居過終南。王達津《王維的生平及其詩》也據此詩認為王維曾少年隱居,並謂其居住南山,往來東洛。\\n\\n楊軍《王維生平的若乾問題》則認為王維《哭祖六自虛》詩中所雲\\\"南山俱隱逸,東洛類神仙\\\",當指隱居嵩山、隱居終南,這些都是王維中年以後的事。他否認王維登進士第前曾有過隱居行動。\\n\\n2、隱居嵩山、淇上\\n\\n對於王維隱居嵩山事,趙殿成《王右丞年譜》闕如。陳貽焮《王維生平事蹟新探》推測可能即在開元二十年的前幾年內。王達津的《王維的生平及其詩》則將此事定在開元十七年。譚優學《王維生平事蹟再探》則認為,當在開元十四、五年至二十二年之間。葛曉音《王維前期事蹟新探》認為此事當在王維離開淇上之後,被張九齡擢為右拾遺之前。陳鐵民《王維年譜》則定在開元二十二年。姚奠中《唐詩劄記》在辨析\\\"山東兄弟\\\"時提到\\\"一般注者都冇有深考王維當時的家,根本不在蒲州一帶,而在嵩山之陽。\\\"張清華在《〈王維年譜〉證補》中同意姚說,並作了進一步的補考,認為\\\"王維確實在河南登封的嵩山居住過,具體地點在太室山東側的王渡河。……王維居嵩山東溪時間應從少年十五歲以前起,至開元二十三年任右拾遺這段時間。\\\"\\n\\n王維隱居淇上事,趙殿成《王右丞年譜》、陳貽焮《王維生平事蹟新探》均未說明。王達津《王維生平及其詩》雖然亦未明示,然據其係王維《淇上即事田園》一詩於開元十七年可知,他認為王維隱居淇上與隱於嵩山同年。譚優學《王維生平事蹟再探》認為此事當在開元十四、五年至開元二十二年之間。葛曉音《王維前期事蹟新探》認為王維屏居淇上在三十歲(開元十八年)左右,可能他當時在這一帶當個小官,過著半官半隱的生活。後來,她在《山水田園詩派研究》中又認為王維隱居淇上主要是得到當時在黎陽任縣官的丁的資助。陳鐵民《王維年譜》疑此事在王維官淇上後不久,即開元十六年。\\n\\n3、隱居終南、輞川的年代\\n\\n王維的詩文中,說過自己曾隱居終南,又說自己曾在輞川隱居過。陳貽焮《王維生平事蹟初探》提出王維隱居終南,在開元二十**年之後,天寶三載之前的三四年間;而始隱輞川,則當隱終南之後,天寶七載之前,後至天寶十五載安祿山陷長安前,曾有較長時間住在輞川,有時又較長時間離開輞川,乾元元年後遂不覆在輞川。陳鐵民《王維年譜》大體從之,並有所補證,認為王維隱終南,在開元二十九年之後,天寶二載之前,隱輞川最晚始於天寶三載。儘管在具體時間上略有出入,但認為隱居終南和輞川,是王維後期的事,二人是一致的。\\n\\n然王達津《王維生平及其詩》將王維隱居終南和輞川定在自濟州歸後到開元二十一年之間,但他未出示證據。\\n\\n楊軍先是在《王維詩文係年》中推斷王維自濟州重返長安,本擬偶時哲以圖進取,無奈讖緯禍起,汲引路斷,又遭喪偶之不幸,遂退隱終南,並依大薦福寺道光禪師受教,時在開元十六年以後不久。後又在《王維生平的若乾問題》中說王維隱居終南在開元十六年王縉中高才沉淪草澤自舉科以後不久。\\n\\n陳允吉的看法與上述學者均不相同,他在《王維\\\"終南彆業\\\"即\\\"輞川彆業\\\"考――兼與陳貽焮等同誌商榷》推定,王維的藍田\\\"輞川彆業\\\"的具體位置當在終南山東緣北麓,和終南山相當靠近;同時,按照當時人對藍田一帶地方的稱名習慣,完全可以把\\\"輞川彆業\\\"直截了當地呼為\\\"終南彆業\\\"。文章還分析了王維《終南彆業》詩和《唐詩紀事》的有關記載來證明\\\"輞川彆業\\\"就是\\\"終南彆業\\\"。如果此說成立的話,王維初隱終南之日,亦即始居輞川之時。唯王維任右拾遺前為全隱,後為半官半隱。\\n\\n對於陳允吉這一新說,陳鐵民在《王維生平五事考辨》中進行了反駁,他認為陳允吉文中所論隻能說明王維詩中的\\\"終南彆業\\\"有可能即指\\\"輞川彆業\\\",尚不足以證明\\\"終南彆業\\\"就是\\\"輞川彆業\\\",他又舉出多條材料證明王維的隱居終南和隱居輞川並不是一回事。他最後說,王維隱居終南的時間,更確切地說,應在開元二十九年春自嶺南北歸之後、天寶元年官左補闕之前,曆時約一年左右。\\n\\n和陳鐵民一樣,張清華也在《〈王維年譜〉證補》中對陳允吉的新說予以反駁,明確表明自己同意陳貽焮和陳鐵民的說法。他在後來出版的《王維年譜》也將王維始隱終南的時間定在開元二十九年,但他認為王維居終南山的時間約兩年多,可能在這裡過了三個秋天:即開元二十九年、天寶元年、二年。\\n\\n另,劉誌雲《欲覓千古遊人處――唐代詩人王維輞川彆業初探》、樊維嶽《王維經營輞川彆業時間初探》均涉及到王維輞川彆業的營建及規模,故附記於此。\\n\\n四、受偽職史實\\n\\n關於王維陷賊被迫受偽職之事,學界長期以來一直沿用《舊唐書·王維傳》的記載,對王維此事多持批評態度。\\n\\n楊軍在1982年發表的《王維事蹟證補》中首次引用王維集中《大唐故臨汝郡太守贈秘書監京兆韋公神道碑》,認為這一段文字為我們提供了陷賊官員遭遇的真相。王維自己同樣飽嚐了折磨和屈辱。本傳稱\\\"祿山素知其才,迎置洛陽\\\"(新舊書略同),恐係猜測之詞。\\n\\n楊軍此文發表以後,得到了陳鐵民的認同。他在《王維生平五事考辨》中對王維集中《大唐故臨汝郡太守贈秘書監京兆韋公神道碑》的有關文字作了進一步的詮釋。他認為,這段文字,提供了王維陷賊遭遇的真相,可補史傳記載之不足,並糾正其誤。如根據這段文字,可知王維的\\\"服藥取痢,偽稱瘖疾\\\",是藉機逃離長安,擺脫安祿山的控製;又維是在備受折磨、侮辱之後,被叛軍捆縛、用武力強行押送到洛陽的,所謂\\\"祿山素憐之,遣人迎置洛陽\\\",並不是事實。\\n\\n1992年,楊軍又發表了《王維受偽職史實甄彆》,繼續對王維受偽職問題進行探討。他指出,王維的扈從不及是因為玄宗倉皇出走,未讓群臣扈從,這才決定了他陷賊的命運,與陳希烈、張均之流的賣身投靠有本質的區彆。從至德元載六月算起,直到至德二載四月,王維都在囚禁中;而安祿山在二載正月初六即被殺而死,可知王維並冇有向安祿山屈服。這也表明,作為一位朝官,王維在危難中是保持了應有的節操的。安祿山給王維\\\"給事中\\\",和彆人的頭銜一樣,都是徒有虛名而已。陷賊後王維忠君愛國的立場堅定不移,《凝碧詩》的寫作標誌著王維儘到了詩人的天職,也是他在特殊戰場為朝廷作出的貢獻。\\n\\n五、拜右拾遺的時間\\n\\n王維第二次出仕即擢右拾遺的時間,一般都沿用趙殿成《王右丞年譜》的說法,認為在開元二十二年。葛曉音《王維前期事蹟新探》首先考證出王維《上張令公》詩中之\\\"張令公\\\"非\\\"張九齡\\\",而是張說,所以王維上張九齡詩不始於《上張令公》而始於《獻始興公》。張九齡封始興伯在開元二十三年,王維被張九齡任命為右拾遺而\\\"解薜登天朝\\\"也當在開元二十三年。\\n\\n同樣,陳鐵民的《王維年譜》也據王維《京兆尹張公德政碑》文意,《上張令公》、《獻始興公》詩意,將王維任右拾遺事斷在開元二十三年。\\n\\n楊軍的《王維生平中的若乾問題》針對上述陳鐵民文中的說法,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認為陳鐵民文中\\\"徑把'始興縣開國子'稱作'始興縣開國公',進而簡化成'始興公'未必合宜。\\\"他指出,\\\"始興公\\\"隻不過是張九齡的代稱而已,與其封爵冇有直接聯絡。王維稱張九齡為始興公,是因為張九齡是韶州人。\\\"既然'始興公'於張九齡加封始興縣子或始興縣伯冇有必然聯絡,我們便不能把王維寫《獻始興公》的時間定於開元二十三年三月以後,因為這以前同樣可稱之為'始興公'。\\\"\\n\\n楊文發表後不久,陳鐵民又在《王維生平五事考辨》進行了反駁,重申了自己的觀點。陳文指出,始興同曲江一樣都是韶州的屬縣;《獻始興公》作於開元年間,當時韶州尚未改為始興郡,王維不可能以\\\"始興\\\"作為韶州的代稱稱呼張九齡。其實,\\\"始興公\\\"並不是\\\"始興縣開國公\\\"的簡稱,而是一種爵號之省稱加\\\"公\\\"的稱呼。所以,斷王維拜右拾遺在開元二十三年三月九日之後,並非無據。\\n\\n官太子中庶子、中書舍人兩唐書王維傳均稱王維在太子中允後所任官為太子中庶子,因有本傳這樣明確的記載,故曆來論王維生平者都取成說,信而不疑。\\n\\n楊軍《王維生平的若乾問題》一文考證出唐代東宮不設太子中庶子之職,故有唐一代不可能有人任過此職,兩唐書王維傳所載實誤,後來諸多著述習而不察,以訛傳訛。那麼王維在太子中允以後究竟擔任什麼職務呢?楊軍推測說,\\\"所謂'太子中庶子'或是'太子中舍人'之誤。……又'太子中舍人'可以稱為'太子中書舍人','書'、'庶'同音,容易誤作'太子中庶子'和'中書舍人'。《新唐書》本傳不載中書舍人或以是。\\\"他對《舊唐書》本傳所載王維嘗為中書舍人也提出了懷疑。\\n\\n對於楊軍這一新說,陳鐵民並不同意。他在《王維生平五事考辨》一文指出,唐代確實不曾設置太子中庶子之職,隻有太子左、右庶子之職,雖然如此,但是仍不敢輕易地斷定兩唐書本傳的記載有誤,因為唐人有時以\\\"中庶子\\\"概指左右庶子。兩唐書王維本傳中的\\\"中庶子\\\"疑即此義。至於王維所任中書舍人一職,可以舉王維的《請回前任一司職田粟施貧人粥狀》和《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詩為證。\\n\\n六、交遊及其他\\n\\n王維一生交遊甚廣,趙殿成《王右丞年譜》中已經考出一些。陳貽焮在《王維事蹟初探》中述及王維在濟州時與崔錄事、成文學、鄭、霍二山人等失意之士和在輞川與裴迪的交往。\\n\\n陳允吉《王維與華嚴宗詩僧道光》和《王維與南北禪僧關係考略》兩文中主要考察了王維與佛教中人的交往。他在前文中論證了道光是一個華嚴宗的僧侶,並考述了王維同他的密切關係,以及對於王維詩歌創作的深刻影響;在後文中,陳允吉通過尋檢王維的詩文和其他有關史料,考知王維在開元年間,與禪學北宗的僧侶有著很深的交誼,特彆是與普寂、義福、《楞伽師資記》的作者淨覺、惠澄等人,都曾發生過程度不同的關係;文章還探討了王維與南宗的關係,尤其是與神會、燕子龕禪師、瑗公、璿禪師、元崇等人的交往。文章最後指出,王維與北宗僧侶的交往,\\\"主要是在開元年間\\\",而天寶以後,\\\"他的主要交遊對象,已經轉向南宗僧侶。\\\"\\n\\n繼陳允吉之後,陳鐵民也著《王維與僧人的交往》文探討王維與佛教中人的交往,然論點有異。陳鐵民指出,有些學者把王維結交的南宗僧人給\\\"擴大化\\\"了。他認為,與王維有往來的僧侶,目前可確考為南宗者,僅隻神會、瑗公二人。實際上,王維與當時的各派僧侶都有廣泛的交往。開元時期,他與北宗禪僧往來頗多,但同時又與華嚴宗、密宗、律宗等僧侶有交往。特彆是曾師事道光禪師十年,思想上受到過較多的影響。天寶年間,隨著南宗頓教的北傳,王維又同南宗僧人有所接觸,但他也並冇有因此而疏遠北宗僧人。終王維一生,一直與北宗禪僧有來往(如與元崇、舜闍黎的交往,即在晚年)。\\n\\n另外,陳鐵民還著有《從王維的交遊看他的誌趣和政治態度》,分彆考察了王維與當時執政者、王公大臣、中下級官吏、懷纔不遇的士人、隱者、和尚、居士、道士等人的交遊,並從中看出王維的人生誌趣和政治態度。\\n\\n還有一些成果涉及到王維有否吳越之行及入蜀等問題。\\n\\n趙殿成認為王維無吳越之行,陳貽焮《王維生平事蹟初探》也忽略了王維這一行蹤。譚優學《王維生平事蹟再探》論證了王維曾到過越州、京口、廬山等地,時間約在開元十四五年至二十二年之間。陳鐵民《王維年譜》也認定王維曾到過九江、潤州(州治即京口),但時間是在開元二十九年王維自嶺南北歸之時。史雙元《王維漫遊江南考述》則斷定王維在開元十五年到十七年之間有過一次南遊,曆時兩三年之久,文章還詳細論列了王維此次南遊的行蹤。\\n\\n另外,陳貽焮《王維生平事蹟初探》認為王維曾到過巴峽,時間可能在開元二十**年。譚優學《王維生平事蹟再探》考訂王維曾經入蜀,到過渝州,時間則約在開元十四五年至二十二年之間。\\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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