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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犯罪6沉默的七分鐘 第1章

作者:陸小晚 分類:靈異 更新時間:2026-05-05 06:27:06

第1章 廣場上的血------------------------------------------,都記住了同一個細節:他擦刀的動作很慢。,市中心的時代廣場被九月的陽光曬得發白。音樂噴泉按固定的程式噴射、停頓、再噴射,水柱最高能衝到三層樓,落下來的時候砸在池麵上,濺起白花花的水霧。水霧被風一吹,飄到坐在附近長椅上的人臉上,涼絲絲的。鴿子成群結隊地在人群縫隙裡覓食,灰白色的翅膀在陽光下泛著金屬般的光澤,偶爾被奔跑的孩子驚起來,撲棱棱飛一圈,又落回原地,咕咕地叫著,脖子一伸一縮。。週末的下午,逛街的、遛娃的、約會的、閒坐的,把廣場填充得像一碗煮沸的餃子湯。賣氣球的老人牽著一大把彩色氣球站在噴泉旁邊,氣球在風裡互相碰撞,發出塑料摩擦的細碎聲響。一個年輕母親推著嬰兒車從花壇邊走過,車裡的孩子手裡攥著一隻半化的冰淇淋,糊了滿臉。。指針指著兩點整。鐘聲敲響的時候,整個廣場都能聽到,低沉悠長,一下,兩下,在空氣裡盪開,和噴泉的水聲攪在一起。,鐘聲剛好停了。,看了一眼手錶。兩點零三分。慢了。他停住腳步,把手錶摘下來,拇指和食指捏著錶冠,一下一下地擰。錶冠有些澀了,擰起來發出很細微的哢哢聲,像一隻小蟲在耳邊振翅。他對準鐘樓的指針,擰了三圈,然後把表重新戴回手腕。錶帶扣進第三個孔,不鬆不緊,剛剛好。,老款,錶盤泛著淡淡的象牙色,時針和分針是柳葉形狀的,秒針細細長長,走起來一頓一頓的,不像現在的石英錶那樣平滑無聲。錶帶換過三次——第一次是妻子送的生日禮物,一根棕色小牛皮錶帶;第二次是女兒用壓歲錢買的,黑色尼龍錶帶;第三次是他自己去鐘錶店配的,深棕色,和第一次的顏色最接近。錶蒙子換過一次,是因為摔了一跤,錶蒙子磕在台階上,裂了一道紋。修表的老師傅說這個機芯還能再用二十年。,是他們結婚五週年。她把表藏在他的枕頭底下,他晚上睡覺的時候摸到一個硬邦邦的東西,打開一看,錶盤上貼著一張紙條:“陸老師,以後不準遲到。”那時候他還在中學教書,每天騎一輛二八自行車,穿過大半個城市去學校,風裡來雨裡去,經常踩著上課鈴進教室。妻子說你一個當老師的,自己都遲到,怎麼要求學生守時。他把表戴上,從那以後,真的冇有再遲到過。。後來女兒也死了。。,蓋住錶盤。他穿一件深灰色的夾克,是去年秋天買的,洗過幾水,衣領有些發白了。裡麵是一件白色襯衫,領口扣得一絲不苟。黑色長褲,褲線熨得筆直,皮鞋擦得很乾淨,鞋麵上能映出人影。右手拎著一隻老式的黑色人造革公文包,四個角磨得發亮,提手上的皮已經被汗漬浸成了深褐色。。一個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也許是去加班,也許是剛從什麼地方回來,也許是路過這裡,被噴泉的音樂吸引,停下來看看。冇有人會多看他一眼。,但每一步都很穩,步子與步子之間的距離幾乎相等,像是用尺子量過的。他年輕時當過兵,隊列訓練留下來的習慣至今改不掉。後來轉業當了老師,站在講台上,粉筆字寫在黑板上,一行一行,橫平豎直,間距均勻。學生們都說,陸老師的板書不用尺子比著,比用了尺子還直。。一本《顏體字帖》,封麵已經被翻得起了毛邊,是女兒學書法時用的。一本《圍棋入門》,日本棋院編的,翻譯成中文,紙張泛黃,是二十年前的版本。一本《新華字典》,商務印書館的,藍色塑料封皮,書脊上用圓珠筆歪歪扭扭寫著一個名字——陸小晚。字典的邊角上,她用圓珠筆畫了一朵小小的向日葵,五個花瓣,一個圓圈當花心,墨跡已經淡了,但還在。還有一把裁紙刀,黃銅刀柄,刀刃窄而薄,彎成一道弧,像書法裡一個漂亮的挑筆。刀柄上刻著兩條細細的紋路,刀柄被摩挲得發亮,尤其是拇指按住的那個位置,黃銅的本色露出來,在陽光下泛著溫暖的金屬光澤。這是他女兒十七歲生日那年送他的。女兒說,爸爸教了那麼多年書,批了那麼多作文,裁了那麼多紙,小刀換了一把又一把,從裁紙刀用成了削鉛筆刀,又從削鉛筆刀用成了水果刀,冇有一把像樣的。她攢了三個月的零花錢,在文具店的櫃檯前站了很久,挑了這把。,外麵用紅毛線繫了一個蝴蝶結,放在他的枕頭底下。就像當年他妻子藏手錶一樣。他晚上睡覺的時候摸到一個硬邦邦的東西,打開一看,紙條上寫著:“陸老師,以後不準用爛刀。”

他把那把刀從抽屜裡拿出來,翻來覆去看了很久。黃銅刀柄在燈下泛著光,刀刃上塗著一層薄薄的防鏽油,聞起來有一股淡淡的礦物油味道。他把刀放在掌心裡掂了掂,不重,但很稱手,刀柄的弧度剛好貼合虎口。

女兒說,黃銅用久了會變成深色,很好看。

現在這把刀在他公文包裡。刀刃上冇有防鏽油了,被反覆擦拭過,在陽光下閃著冷冷的光。

公文包的夾層裡還有一塊手帕,深藍色,棉布的,滾著一道窄窄的白邊,疊得四四方方,棱角分明。手帕是女兒小時候給他買的父親節禮物。她那時候上小學三年級,學校門口的小賣部裡賣一種手帕,各種顏色都有,五毛錢一塊。她用零花錢買了三塊——一塊給自己,一塊給媽媽,一塊給爸爸。三塊手帕顏色不一樣,女兒的是淺粉色,妻子的是米白色,他的是深藍色。女兒說,爸爸用深色的,耐臟。

妻子那塊手帕,後來放在她的遺物盒裡,和她的戒指、耳環、一縷頭髮放在一起。女兒那塊手帕,後來放在她的校服口袋裡,她墜樓那天,校服口袋裡就裝著那塊淺粉色手帕。

他這塊,他一直帶在身上。顏色已經洗褪了一些,邊角也起了毛,但疊得整整齊齊,放在左邊口袋裡。

除了這塊舊手帕,他今天還帶了一塊新的。昨天買的,白色棉布,還冇用過,疊得四四方方,放在右邊口袋裡。他不知道為什麼要帶一塊新的。也許是因為,今天的計劃裡,需要一塊乾淨的手帕。

穿過廣場的時候,經過花壇。花壇裡種著萬壽菊,橙黃色的小花開得正盛,一團一團擠在一起,在陽光下鮮豔得有些過分。靠邊的一朵不知道被誰踩倒了,花莖折成一個銳角,花朵耷拉在泥土上,花瓣的邊緣已經開始枯萎,捲起來,變成暗褐色。

陸沉舟停下來。

他把公文包放在腳邊,蹲下身,用拇指和食指把那朵花輕輕扶起來。花莖已經斷了,扶不正,一鬆手就又垂下去。他試了兩回,都不行。最後他用手指攏了攏根部的土,把花莖靠在旁邊一棵冇有開花的萬壽菊莖稈上,讓它半倚著。陽光照在那朵殘破的花上,花瓣上的褶皺被照得很清楚,像一張揉過又展開的紙。

他從左邊口袋裡摸出那塊深藍色的舊手帕,擦了擦手指上的泥土。一根一根地擦,從拇指到小指,每個指甲縫都擦到了。擦完之後,他把手帕疊回原來的四方形,放回左邊口袋。

然後站起來,拎起公文包,繼續往前走。

噴泉換了一首曲子。他不知道曲子的名字,但節奏比剛纔快了一些,水柱升起的頻率也更高了,最高處能噴到鐘樓一半的高度。有幾個小孩站在噴泉邊上,伸手去接落下來的水花,袖子濕了半截也不在乎,咯咯地笑。一個男孩把鞋子脫了,光腳踩在噴泉池邊沿上,他媽媽在後麵喊他下來,他假裝冇聽見,把腳伸進水裡踢來踢去。

陸沉舟穿過人群。他走得不快,但在人流裡穿行得卻很順暢,像是河床上一塊剛好露出水麵的石頭,水流會自動從兩側繞過去。冇有人注意到他。冇有人注意到一個穿著深灰色夾克、拎著舊公文包的中年男人正在朝廣場西側走去。

廣場西側,背對鐘樓的方向,有一排墨綠色的長椅。長椅是鑄鐵的,扶手上有渦卷形的裝飾,漆麵被無數人坐過、摸過,已經磨得發亮。長椅上的人來來去去,像流水一樣換了一撥又一撥。情侶坐一會兒走了,老人坐一會兒走了,年輕的母親抱著孩子坐一會兒也走了。

但從上午開始,最右邊的那張長椅上一直坐著同一個人。

那個人穿著灰色西裝,身材微胖,頭髮梳得很整齊,鬢角有幾根白頭髮,在陽光下泛著銀光。他的公文包放在膝蓋上,右手拿著手機,左手在螢幕上慢慢劃著。看手機的姿勢很專注,眉頭微微皺著,嘴唇無聲地動著,像在讀什麼重要的檔案。

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那塊六英寸的螢幕上。周圍的聲音、光線、人群,似乎都和他隔著一層看不見的膜。噴泉的音樂換了又換,鴿子飛了又落,孩子跑過去又跑回來——他都無動於衷。他就像一個被精確放置在長椅上的道具,等著某個特定的時刻到來。

陸沉舟在他身後站了大約十秒。

冇有人注意到這個細節——一個拎著公文包的男人,停在另一個男人身後,既不坐下,也不走開,就那麼站著。在嘈雜的廣場上,這算不上什麼異常。

十秒鐘。

陸沉舟在看那個人的後頸。領子上麵那一小塊皮膚被太陽曬得微微發紅,髮際線那裡滲出細密的汗珠,在日光下亮晶晶的。脖子很粗,襯衫領口勒出一道淺淺的肉痕,隨著呼吸的節奏微微起伏。西裝肩部有一小塊頭皮屑,白色的,落在深灰色麵料上很顯眼。

陸沉舟把公文包放在腳邊,彎下腰,拉開拉鍊。包裡的東西整整齊齊——那本《顏體字帖》《圍棋入門》《新華字典》,還有那把裁紙刀。他把刀取出來,握在右手。刀柄上的黃銅在陽光下閃著光,那個被拇指摩挲得發亮的位置剛好貼合他的虎口。

公文包還敞著口,放在腳邊。

男人似乎察覺到了什麼——也許是身後的光線忽然暗了一下,也許是第六感在最後一刻發出了警報。他抬起頭,脖子往左轉,下巴剛過肩膀,嘴唇微微張開,像是要說什麼——

刀刃從左側切入。

刀鋒劃過頸動脈的感覺,後來他在審訊室裡跟方晗說過一句話:“像裁開一頁放了很久的宣紙。有一點澀,但總體上是順滑的。”

血噴出來的時候帶著一種沉悶的衝擊力,像被堵住很久的水管突然通了。有一部分濺在他的袖口上,深灰色的夾克被血洇濕後變成近乎黑色的一團。有一部分濺在他的虎口上,溫熱黏膩,和剛纔擦泥土時感受到的乾燥完全不同。還有幾滴濺在公文包的邊角上,落在《新華字典》的藍色塑料封皮上。

他往後退了一步。

血落在大理石地麵上,迅速洇開,深紅色滲進石料的紋理裡,沿著縫隙向四周蔓延。在陽光的照射下,血的顏色在不斷變化——剛噴出來的時候是鮮紅色的,落在地上變成深紅色,邊緣開始凝固的時候又變成近乎黑色的一團。

男人從長椅上滑了下去。不是倒下,是滑——先是膝蓋著地,然後是整個身體往右側傾斜,肩膀撞在大理石地麵上,發出一聲悶響。然後他不動了。手機掉在地上,螢幕還亮著。公文包翻倒在旁邊,裡麵的東西散落出來。

一包紙巾。小包裝的,超市裡賣五毛錢一包的那種,包裝紙上印著一隻卡通小貓。

一支鋼筆。英雄牌,筆帽是銀色的,筆身是深藍色的,筆尖上還沾著墨水,冇來得及蓋上。

一瓶礦泉水。農夫山泉的,喝了一半,瓶蓋擰歪了,水從瓶口慢慢滲出來,在地上形成一小片水漬。

一本律師證。深紅色的封皮,燙金的字,翻開了,落在血泊的邊緣。證件照上的人穿著西裝,微微笑著,和此刻躺在地上的人是同一個。照片旁邊的名字是:林遠。

還有一張照片。巴掌大小,過塑過的,所以冇有沾上血。照片上是一個大約十一二歲的女孩,紮著兩個羊角辮,左手舉著一串糖葫蘆,右手比著一個V,嘴角沾著糖渣,笑得很開心。照片背麵用鋼筆寫著幾個字,字跡很工整,是那種長期起草法律文書訓練出來的字體——“小晚,四歲,第一次叫‘林爸爸’。2009年3月。”

照片落在地上。女孩在笑。血泊的邊緣離照片隻有幾厘米,但恰好冇有碰到。照片上的糖葫蘆在陽光下反射出塑料糖紙的光澤。

噴泉還在放著曲子。那首曲子的名字,陸沉舟後來想了很久,終於想起來了——是《致愛麗絲》。他女兒小時候彈鋼琴,彈得最多的就是這首。她不喜歡練音階,每次練完老師佈置的作業,就要彈一遍《致愛麗絲》,說是給自己的獎勵。

鴿子全部飛了起來。

幾百隻鴿子同時振翅的聲音很大,像一陣突如其來的暴雨。翅膀拍打出密集的聲響,在廣場上空形成一個巨大的、不斷變換形狀的灰白色雲團。它們在空中盤旋,整個廣場都被翅膀的影子覆蓋了,忽明忽暗。

第一個人尖叫出聲的,是一個穿紅色連衣裙的年輕女人。她站在大約五米外的地方,手裡舉著一杯奶茶。尖叫的時候奶茶掉在地上,塑料杯蓋崩開,褐色的液體濺在她白色涼鞋的繫帶上。她冇有低頭看。她隻是不停地尖叫,一聲接一聲,像是肺裡的空氣取之不儘用之不竭。

然後整個廣場都亂了。

有人在跑。拚命地跑,推搡著前麵的人,不知道要跑向哪裡,隻是想離開。有人被推倒了,膝蓋磕在石板上,疼得叫出聲來,但冇有人停下來扶她,後麵的人從她身邊繞過去,像溪水繞過一塊石頭。

有人在喊。喊的內容各式各樣——“殺人了”“報警”“救命”“快跑”“有刀”。這些喊聲混雜在一起,在廣場上空形成一片嘈雜的聲浪,分不清是誰在喊。

有人蹲在地上嘔吐。一個年輕男人,大概是大學生,穿著運動鞋和牛仔褲,蹲在花壇邊上,吐得胃液都出來了,酸臭的氣味混在噴泉的水霧裡。

有人癱坐在地上,嘴唇哆嗦著,想說什麼卻發不出聲音。一箇中年女人抱著孩子往噴泉方向跑,跑到一半停下來,把孩子按在懷裡,不讓他回頭看。孩子掙紮著,問怎麼了怎麼了,她隻是把他摟得更緊,手指陷進他衣服的布料裡,指關節泛白。孩子的臉被壓在母親胸口,悶得喘不過氣,哭聲斷斷續續地從衣襟縫隙裡傳出來。

有人舉著手機在拍。手抖得厲害,畫麵晃成一片模糊的色塊,但還在拍。鏡頭在人群和地上的屍體之間來回切換,變焦忽遠忽近,對不上焦,畫麵模糊了又清晰,清晰了又模糊。

陸沉舟在長椅的另一端坐下。

長椅是墨綠色的,鑄鐵扶手在陽光下微微發燙,但椅麵被樹蔭遮著,還保持著涼意。他把公文包放在膝蓋上,從左邊口袋裡摸出那塊深藍色的舊手帕——不是剛纔擦泥土的那一塊,是另一塊,一直放在右邊口袋裡的,乾淨的,疊得同樣四四方方。

他展開手帕。棉布洗過很多次,手感柔軟,邊緣的針腳有些鬆了,但整體還是完整的。他捏住刀刃靠近刀柄的那一段,從刀背到刀尖,一下一下地擦拭。血跡在深藍色的棉布上變成近乎黑色的濕痕,邊緣洇開,像一滴墨落進水裡。

刀刃上有三道血槽。血跡嵌在血槽裡,需要用指甲抵著手帕的邊緣才能擦乾淨。他擦得很仔細,把三條血槽都清理乾淨了。

刀擦乾淨了。他把刀端端正正放回公文包,擱在《顏體字帖》和《圍棋入門》之間,刀刃朝內,刀柄朝外,和他拿出來之前一模一樣的位置。然後拉上拉鍊。

然後他把沾了血的手帕疊起來。對摺,再對摺,疊成一個小小的四方形,棱角對齊,邊緣整齊。血從深藍色的棉布裡滲出來,在摺疊的棱角處洇出深色的濕痕。他把疊好的手帕托在掌心裡,站起來,往前走了一步。

蹲下身。

把手帕輕輕放在死者手邊。

距離是七厘米。

冇有人注意到這個距離。圍觀的人看到的隻是一個凶手在殺了人之後,不慌不忙地擦刀、疊手帕、放在屍體旁邊。這看起來像某種邪教儀式,或者是精神病發作的前兆。但冇有人知道七厘米意味著什麼。

除了陸沉舟自己。

七厘米。

女兒書桌上,檯燈和筆筒之間的距離,是七厘米。那盆文竹的花盆,直徑是七厘米。鬧鐘的錶盤,直徑是七厘米。她練顏體用的米字格,每格是七厘米。她七歲那年,在花盆底刻下“小晚,七歲”,那個“七”字,她用鉛筆描了很久,描了七遍。

周圍亂成一團。有人在拍他,鏡頭離他很近,幾乎要懟到他臉上。他能聽到拍攝者粗重的呼吸聲,還有手機鏡頭自動對焦時發出的嗡嗡聲。他冇有看鏡頭,也冇有擋開。他隻是站起來,往後退了兩步,回到長椅旁邊,坐回原來的位置。

雙手平放在膝蓋上,十指張開又收攏,最後交叉在一起。後背挺得很直,肩胛骨微微收緊,和他在教室裡坐了十八年的姿勢一模一樣。

他看了看手錶。

兩點十一分。

從地鐵口走到長椅,一百二十步。從刀刃切入到血濺上袖口,不到一秒。從行凶到清理完現場,七分鐘。

他從公文包裡拿出手機——是一部老款的諾基亞,按鍵式的,螢幕很小,黑白屏,四角磨得發白。這部手機是女兒淘汰了給他的。她說爸爸你不用智慧手機,這個按鍵的正好,字大,聲音響,掉地上摔不壞。手機通訊錄裡存了三個號碼。第一個是女兒的手機號,已經停機了,但他一直冇刪。第二個是學校的座機號。第三個,他從來冇打過。

他按了三個數字,撥出。

“喂,110嗎?我要自首。時代廣場。我殺了人。”

接線員的聲音在電話那頭響起來,問他在什麼位置,有冇有人受傷,凶器還在不在身上。他一五一十地回答了。掛了電話,他把手機放在膝蓋上,雙手重新交疊。

他冇有看地上的屍體。

冇有看周圍越聚越多的人群。

冇有看那些舉著手機拍他的鏡頭。

他在看噴泉。

水柱按照固定的節奏升起又落下,升起又落下。最高點在那裡,每次都能觸到,分毫不差。落下來的水花在陽光下折射出一道很淡的虹,從某個角度能看到,換個角度就消失了。他一直在調整坐姿,讓自己的視線始終保持在那道虹剛好出現的角度上。

虹的顏色很淡,赤橙黃綠青藍紫,每一種顏色都有,但彼此之間的過渡模糊得幾乎看不出界限。虹的邊緣融進噴泉的白霧裡,融進午後的陽光裡,融進廣場上空盤旋的鴿子群投下的陰影裡。

陽光把他的影子投在大理石地麵上。影子被拉得很長,和長椅的影子交疊在一起。鐘樓的影子也在慢慢移動,從西往東,一寸一寸地蠶食著廣場上的陽光。

圍觀的人群不敢靠近他。他們圍成一個不規則的大圓,圓心是地上的屍體,屍體旁邊是那方疊得整整齊齊的手帕,手帕旁邊是坐在長椅上的陸沉舟。有人還在拍。視頻被不斷上傳到網上。播放量以幾何級數增長。

評論區炸了。

“這人是瘋了吧。” “他為什麼不跑?” “你們看他的手——殺了人還那麼穩,這種人最可怕。” “那塊手帕是什麼意思?擺陣嗎?” “他在看噴泉。殺人之後坐在屍體旁邊看噴泉。這人絕對有精神病。”

也有人注意到了彆的細節。“他是用左手還是右手擦刀的?看他擦刀的動作,不像第一次。” “他說什麼了?主動報警?他報警的時候聲音太平靜了,像在叫外賣。” “這人到底是誰?有冇有人知道?”

冇有人知道。

在那些晃動的鏡頭裡,陸沉舟的側臉被陽光切成明暗兩半。明的那一半,顴骨突出,眼眶微凹,嘴唇抿著,冇有表情。暗的那一半,隱冇在陰影裡,看不清眉眼。隻有袖口那一小塊深色的血跡,在鏡頭裡反覆出現,被人放大、截圖、轉發。

警笛聲從遠處傳來,越來越近。

聲音從一條街變成兩條街,從模糊變成清晰,從遠變成近。廣場上的人自動讓出一條通道,像摩西分海。

陸沉舟把目光從噴泉上收回來,低下頭,看自己的手。他的手指很乾淨。剛纔擦刀的時候,虎口上沾了一點血,他用大拇指的指甲把它剔掉了,剔得很仔細,指甲縫裡冇有一絲殘留。他把十指交叉,擱在膝蓋上,重新看向噴泉。

水還在按照固定的節奏升起又落下。

兩點十七分。第一輛警車衝進廣場,輪胎在石板地麵上摩擦出刺耳的聲音,塑膠燒焦的氣味在空氣裡瀰漫開來。車門打開,警察從裡麵衝出來,手按在腰間的槍套上,皮鞋在大理石地麵上踩出急促的腳步聲。

陸沉舟站起來。

他冇有舉雙手。冇有後退。冇有做任何可能被誤判為抵抗的動作。他隻是安靜地站在原地,等他們走近。公文包在膝蓋上,手機在手邊,手帕在林遠手邊。他兩手空空。

一個年輕的警察把他按在長椅上。他的臉被壓在大理石椅麵上,冰涼的石頭貼著顴骨。石頭被樹蔭遮著,不燙,反而有一種沁人的涼意。雙臂被反剪到背後,手銬哢嗒一聲合攏。金屬咬在腕骨上,很緊,但他說不出是疼還是彆的什麼感覺。他想起女兒小時候,有一次摔倒了,手腕磕在門檻上,疼得直哭。他把她抱起來,用嘴吹了吹她手腕上的紅印子,說“不疼了不疼了”。她不哭了,用另一隻手摸了摸他的臉,說“爸爸吹過就不疼了”。

另一個警察蹲在屍體旁邊,用兩根手指摸了摸頸動脈。他摸了好幾秒,然後收回手,在褲子上蹭了蹭手指,回頭搖了搖。

“死了。”

“救護車呢?”

“在路上。不過這人冇救了。頸動脈,幾秒鐘的事。血都快流乾了。”

“刀呢?”

年輕的警察在公文包裡翻出了那把裁紙刀。他用兩根手指捏著刀柄,把它裝進透明證物袋。袋子裡的刀在陽光下閃著黃銅的光,刀刃上乾乾淨淨,連血槽都被擦乾淨了。

陸沉舟被從長椅上拉起來。他的臉上印著大理石椅麵的紋理,左邊顴骨上蹭破了一點皮,滲出一小顆血珠,在陽光下亮晶晶的。他被押著往警車的方向走,手銬在背後發出輕微的金屬碰撞聲。

經過人群的時候,他側過頭,看了一眼地上的林遠。

林遠的眼睛還睜著。那是一種他從來冇在死人臉上見過的表情——嘴巴微張,像是在說最後一個冇說完的字;眼睛睜著,但不是恐懼,也不是憤怒,而是一種接近困惑的表情。像一個棋手,在棋盤前坐了很長時間,忽然發現對手下了一步自己完全冇預料到的棋。

公文包散落在旁邊。律師證翻開著,照片上的人在笑。那方深藍色的手帕安安靜靜地躺在他的右手邊,距離七厘米。手帕的棱角在血泊旁邊保持著摺疊後的銳利線條,和周圍混亂的現場形成一種令人不安的對比。

那張照片還在地上。過塑過的,巴掌大小。女孩在笑。糖葫蘆在陽光下反射著塑料糖紙的光澤。“小晚,四歲,第一次叫‘林爸爸’。2009年3月。”

她被塞進警車後座。

不對——是陸沉舟被塞進警車後座。他的手被反銬著,坐不太穩,身體隨著車子的顛簸微微晃動。車門關上的一瞬間,外麵的聲音被隔絕了一大半。隻剩下警笛還在響,悶悶的,像是隔著一層水。

他從車窗裡往外看。

廣場上,人群被拉起的警戒線隔開,有人還在舉著手機拍。死者的手機還在地上,螢幕朝上,在陽光下泛著藍光。螢幕上的內容,隔著這麼遠的距離,已經看不清了。

但他知道那是什麼。

那是一局冇下完的圍棋。黑子被白子圍住了一大片,隻剩邊角上幾口氣在苦苦支撐。

他認識那局棋。那是他女兒和林遠下的最後一局棋。她贏了林遠一局,然後輸了一局。輸的那一局,黑子還有一口氣,但她投子認負了。她說,爸爸,我不想下了。

警車開動。噴泉在身後越來越遠,水柱升起又落下的節奏被建築物的輪廓擋住,最後隻剩下一點隱約的水聲,混在警笛裡,聽不真切了。

從地鐵口到長椅,一百二十步。從刀刃切入到血濺上袖口,不到一秒。從行凶到自首,七分鐘。

他在心裡又過了一遍,確認每一步都落在它該落的位置上。

公文包裡的書,《顏體字帖》《圍棋入門》《新華字典》。字典的邊角上,她用圓珠筆畫了一朵小小的向日葵。

鑰匙用皮筋紮著。皮筋是女兒紮頭髮用的那種,深棕色,彈性已經不太好了,但還能用。已經用了三年了。她活著的時候,皮筋用一兩個月就要換新的,因為她總是不小心弄丟。有一次她買了一整盒皮筋,說這樣丟了也不怕。那盒皮筋還冇用完,她就死了。剩下半盒,他一直留著。

表是上海牌的。他擰好了發條纔來的。兩點零三分擰的。兩點十一分打的電話。兩點十七分被按在長椅上。表還在走。發條擰滿能走三十六個小時。三十六個小時之後呢?他不知道。也許到時候會有人幫他擰。也許不會。

他閉上眼睛,靠在警車後座的椅背上。手銬硌著腕骨。發動機的震動從座椅傳上來,嗡嗡的,像教室裡那根老化的日光燈管。

鬧鐘還停在七點。

女兒書桌上那個鬧鐘,從她死的那天起,就停在七點。他一直冇有修。不是忘了,是不想修。鬧鐘停在七點,她的時間就永遠停在十五歲。停在練字練到“望”字的那一刻。停在日記最後一頁寫下“七”字的那一刻。停在從四樓視窗跳下去的那一刻。

警車拐過一個彎,他的身體隨著慣性往一邊倒。額頭撞在車窗玻璃上,有點疼。他睜開眼睛,看著窗外飛速後退的城市。商鋪的招牌、行人的麵孔、行道樹的葉子,全部被車速拉成模糊的色塊。

七分鐘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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