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 > 萬古神帝 > 第二千六百五十六章 博弈

萬古神帝 第二千六百五十六章 博弈

作者:飛天魚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3-23 11:56:13

崑崙界修士居住的別院。

com  雖說,紅塵絕世樓隻給了崑崙界二十份紅塵帖,可是崑崙界卻有不大聖來到紅塵群島,就算不參加大會,總要見一見世麵,觀天下強者的風采。

他們將目標,鎖定在刀神界上。

劍皇道:「刀神界的第一強者,玉擇,便給本皇來應對吧!

劍皇,乃是崑崙界俗世的擎天之柱,萬萬不能有任何閃失,挑戰玉擇,還是太冒險了一些。

石皇道:「既是如此,便由本皇出手。

」  他們都知,今夜不在於戰,也不在於勝,而是要儘可能多的牽製住天堂界派係的大聖強者。

「轟隆。

滿園的大聖銘紋。

立地和尚和蓋天豁然起,化為兩道聖,向外衝去。

」  「嘭!

他們都了傷,角帶有跡。

一位穿黑袍,頭戴連帽的男子,從外麵走進來,站在大門。

在場眾人,無不生出巨大力,如同突然墜水中,無法呼吸。

」  劍皇非常果斷,化為一柄白的七尺巨劍,如同一道流,直刺向大門的黑袍修士。

因為對方來者不善,先是強闖進來,又出手傷人,顯然是敵非友。

否則,萬一對方乃是敵對勢力派遣出的死士,或者大聖傀儡,在大堂中自聖源,崑崙界將損失慘重。

劍皇的修為,不可謂不強,列了《紅塵絕世榜》的紅塵卷,已是整個宇宙俗世中的頂尖強者。

黑袍修士卻是靜立不,直到七尺巨劍飛到前,才以匪夷所思的速度,探出一隻手,屈指一彈。

「嘭!

如此強者,讓眾人驚駭,紛紛猜測或許是絕世捲上的人駕臨。

文帝抱拳行禮,眼神幽冷,道:「不知閣下乃是何方神聖,為何闖海林別院,還出手傷人?

大堂中,氣氛肅殺。

這張臉,與池瑤皇有幾分相像。

」  在場的修士,絕大多數都活了上千年,知曉池崑崙的份,紛紛出驚異的神。

」  在場無數大聖,都不知曉張若塵還活著的訊息,更不知道書千癡就是張若塵,聽到池崑崙這話,一時之間,紛紛震驚失。

「張若塵?

」  「張若塵不是在一千年前就已經死了嗎?

豈不是說,張若塵還活著,而且就在紅塵群島?

……  紅塵絕世樓懸浮在紅塵群島的上空,如仙宮玉宇,聖玉鋪地,紅牆朱瓦,有靈山飛瀑,有聖雲中飛行,有一位位穿儒袍的男年輕弟子,手捧卷籍,

他們將卷籍,不斷呈送到紅塵絕世樓樓主的麵前。

兩尊神將,站在下方的左右兩側,將紅塵群島即將發的驚天盪,詳細的稟告給了樓主。

紅塵絕世樓一共有十尊偽神,站在此的,乃是詭案神將和天濱神將。

畢竟,從古至今,有無數神源存下來,即便其中一些已經毀掉,即便想要為偽神亦不是容易的事,但事實上,偽神依舊是神境世界的主流。

但凡是強大的真神,都會培養出一位或者幾位偽神,為自己尋找修煉資源,看守領地,做一些真神不方便親自出手的事,或者是做一些找死的事,比如手俗世。

莊太阿終於停筆,道:「你們說的這些,我早已知曉。

」詭案神將道。

」  「樓主都沒有棋子的資格?

莊太阿沒有回答他的問題,道:「在棋盤上博弈的,個個都是恐怖絕倫的存在,他們要天庭十萬年未變之格局。

」  詭案神將不敢再問下去了,因為樓主所說的話,已經是忌。

格局,是神靈定的。

」  莊太阿道:「在神靈不能手俗世的規則下,紅塵群島上的這些大聖,便是掌握了整片星空的話語權。

」  「神境世界決定一切,但,神境世界太小了!

」  「明白了!

」  莊太阿道:「舉辦紅塵大會,不就是要他們爭鬥嗎?

我一直堅信,一個殺萬人而崛起的強者,比那死去的一萬人,重要得多。

放心吧,這不是生死存亡之戰,鬧不大的。

」  天濱神將一怔,出困的神。

燈樓中,商子烆已是收到第五封戰書,戰書是真理神殿第一強者「堯廣」送來,言詞懇切,卻字字如刀,他應戰。

項楚南和青雪,與他比起來,就是小字輩。

」  「他們是想為青梨園分擔力。

米迦勒冷峭的道:「青梨園中的那幾個修士,若是真敢先出手殺人,那麼,不管他們是龍族貴胄,還是真理神殿的殿主,都得付出慘痛代價。

」  一道暗影,站在靠窗的位置,道:「你們若是低估書千癡,纔是真的會付出慘痛代價。

商子烆很平靜,道:「他有多強?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是一位儒修,因為他真正的實力在劍道上。

暗影隻有一個廓,很俊的廓,長發飄飄,引人生出無窮窺探他真容的。

能有什麼大事,值得如此慌張?

」宙宇將戰書,遞給米迦勒,示意這戰書是給他的。

【請記住我們的域名STO.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