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真的笑了,因為陸澤遠愣了一下。
“你笑什麼?”
“冇什麼。”我說,“我就想問你一件事。”
“什麼?”
“去年我爸住院,需要三十萬手術費,你說冇錢。後來我問了一圈才知道,你那會兒剛給周琳買了條項鍊,三萬八。真的假的?”
陸澤遠的臉白了一下。
就這一下,夠了。
我從包裡掏出一個信封,遞給他。
“什麼?”
“五年的賬。”我說,“房租我出了一半,你媽生病我墊了兩萬,你買西裝我掏了八千,還有平時吃飯、加油、給你買菸——全在裡麵。算過了,一共十七萬三千六。”
他冇接。
我把信封塞進他浴袍的口袋裡。
“三天之內轉給我。不然我去你公司要。”
我轉身推門。
“林念安!”他在身後喊,“你他媽以為你是誰?你一個縣城出來的,冇我你在這城市混得下去嗎?”
我停下腳步,回頭看他。
淩晨三點半的樓道燈是慘白色的,照在他臉上,那張我看了五年的臉,突然變得很陌生。
“陸澤遠,”我說,“婊子配狗,天長地久。”
我走了。
走出酒店大門的時候,天還是黑的。冷風吹過來,我打了個哆嗦,才發現自己一直在發抖。
手機響了。
是陌生號碼。
我接起來。
“林念安?”
聲音低沉,有點耳熟。
“誰?”
“秦紹。”那邊頓了一下,“聽說你剛纔去酒店捉姦了?”
(……)
(他怎麼知道的?)
秦紹,陸澤遠商場上的死對頭,那個白手起家三年就把公司乾到上市的狠人。陸澤遠提起他就咬牙,說他就是個野路子,做事不按常理出牌。
“你監視我?”
“冇有。”他笑了一聲,很低,像是真的覺得好笑,“我住你隔壁房間。你站走廊那會兒,我在貓眼裡看了你半天。本來想出來借你件衣服,又怕你尷尬。”
我低頭看了看自己——風衣裡麵是睡衣,腳上踩著高跟鞋,頭髮亂糟糟的。
(所以剛纔那些喝醉的男人,還有他……)
“你想乾什麼?”
“不乾什麼。”他說,“就想問你一句——想不想讓他後悔?”
淩晨四點,